评论:对互联网公司要不要反垄断?

对互联网公司的“偏爱”,是全球政府近十几年来统一的步伐,它为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福祉,新的商业模式建立,日常生活变得前所未有的便捷,成就了谷歌、亚马逊、阿里巴巴、腾讯这些伟大的公司,但同时也带来隐忧,是否新的垄断已形成?

北京时间6月13日(凌晨),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法官宣布AT&T以854亿美元收购时代华纳案合法,允许付费电视行业和电信运营商巨头AT&T收购包括HBO、CNN、和电影工作室华纳兄弟在内的时代华纳旗下资产。巧合的是,就在前一天,实施三年的“网络中立”原则正式被废止。

新任FCC主席Ajit Pai 导演了“网络中立”在美国的废止

反对AT&T收购时代华纳的美国司法部认为,拥有卫星电视提供商DirecTV的AT&T将可能在收购时代华纳后向购买时代华纳内容的其他电视提供商收取更多的费用,结果是消费者需支付更高的电视订阅费用。但对于AT&T而言,这样的担心有点杞人忧天,它更重要的目的可能是对抗同样在大力投资内容产业的亚马逊和Netflix。

截至(美东时间)7月25日收盘,亚马逊股价收于1863美元,市值首次突破9000亿美元,另一家离万亿美元公司只有一步之遥的公司是谷歌的母公司Alphabet,按照周一的收盘价计算,Alphabet市值约为8391亿美元。反观AT&T和时代华纳,两者相加的市值大约还不到3000亿美元。

正如AT&T与时代华纳在法庭辩论所言,在如今科技巨头统治的环境下,一家媒体公司要想生存,只有把电影公司、电视频道、分销、数据合而为一。而在此之前,AT&T的主要竞争对手Verizon已经完成了对AOL和雅虎的收购。

但略显悲哀的是,资本市场似乎对AT&T与时代华纳的并购并不看好,从6月13日至今,AT&T市值大约跌去300亿美元。

由此可以理解AT&T CEO Randall Stephenson在被司法部以反垄断为由起诉时的“悲愤”:AT&T和时代华纳的收购案才845亿美元,远比不上那些互联网巨头的破坏力,离垄断还远着呢。

纵观AT&T的历史,就是一部美国反垄断的教科书式案例。

1984年1月1日,贝尔系统(AT&T,美国电报电话公司)开始作为8家独立公司运作,其前身是由电话发明人贝尔于1877年创建的美国贝尔电话公司,在拆分之前,AT&T几乎垄断了美国的州内、州际和国际电话业务。美国诉AT&T是美国历史上最大的一次反托拉斯案,在政府的强力推动下,旧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分拆成新的七家地区贝尔运营公司(RBOC)以及规模小得多的新AT&T。

如今的AT&T其实是以被拆分后的分公司之一西南贝尔为主体,它在2005年收购了拆分后剩下的新AT&T后,沿用了这个古老的名字,并通过收购,将以往被分离出去的“贝尔以及它的孩子们”逐渐找了回来。

事实上,美国政府对通信业一直不算很“友好”,此前AT&T对第三大运营商T-Moible的收购便因司法部的诉讼而流产,为此不仅经济损失惨重,而最新消息是, T-Mobile将与第四大运营商Sprint合并,交易金额达265亿美元(约合1687亿元人民币),一个新的强有力的竞争对手要出现了。

这种对垄断一直保持警惕的做法带来的好处显而易见,美国的通信市场,尤其是移动通信市场竞争一直保持在相对充分状态,软银投资的Sprint掀起的价格战更是让几名“大哥”头痛不已。

只是面对新的互联网巨头崛起,美国司法部似乎缺了当年同仁们的那份勇气和敏感。Stephenson提到,通信和媒体行业正在经历根本性的改变,大型、规模巨大的互联网企业拥有数千亿美元的市值,正在产生巨大的原创内容,他们同时还直接向消费者提供这些内容,而且拥有的消费者人数远远多于传统媒体,像谷歌和Facebook这样的在线服务是合法的竞争对手,尤其针对广告收入,反垄断监管应针对整个行业。

然而,尽管AT&T、甲骨文等美国公司都曾表示过对互联网公司垄断的不满,但除了2011年到2013年,联邦贸易委员会曾经有过一次对谷歌延续两年的反垄断调查,此后便没有类似大规模的相关监管。

频频对美国互联网巨头举起反垄断大旗的反而是欧盟,它最近又对谷歌开出罚单,认为由于谷歌采取“非法限制措施”以加强其在搜索引擎方面的主导地位,违反了欧盟反垄断规则,决定对谷歌处以43.4亿欧元(约合50.6亿美元)罚款。

著名分析师Ben Thompson认为,互联网的现实是日益集权化,互联网对传统媒体的冲击也是整合的必然动力。尽管他也是“网络中立”原则的忠实拥护者,但他同样认为,美国目前的法律和反垄断判例都没有准备好应对这一现实。

中国的电信运营商与美国同行似乎面临同样困境。

从财报数据来看,中国三大电信运营商与BAT的市值之间差着一个谷歌(8000多亿美元),而且很可能这个差距还将继续拉大,变成一个苹果(9000多亿美元);从市场监管来看,三家电信运营商被政府严格监管,价格体系、服务体系、投资建设预算、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等等,丝毫差错不得,但互联网公司在这方面遇到的限制则少很多,滴滴与快的合并、美团与点评合并、百合网收购世纪佳缘、携程收购艺龙、去哪儿等等,所有这些互联网公司的合并潮中,人们只看到资本的力量,却没有看到监管方出面对合并是否涉嫌“垄断”进行评估,而这些并购也已或多或少地开始影响消费者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利益。

这种监管的“缺位”起初并无不妥,对于自带“创新”光环的互联网而言,政府不易采取强监管的策略,以防误伤,因此无论对于第三方支付还是网约车的出现,相关监管部门采取的方式基本都是先发展,后发牌的方式,尤其在提速降费的国家力量推动下,中国的互联网经济呈井喷式发展,阿里巴巴、腾讯、百度、京东都已成为世界级公司,通过一系列并购和资本运作,它们几乎“垄断”了国人的衣食住行,毫不夸张地说,每个人的生活都离不开这几个互联网巨头。

但这样极度中心化的另一个面并不让人乐观,记者曾问过一些创业团队的梦想,最多的一个答案是:被BAT收购。在高度集权化的互联网社会里,创新和创业的成本正变得越来越高,区块链的兴起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种反抗。

电信运营商的日子也越来越难过,一方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提速降费的指标红线下,通过宽带和流量带来的主营收入在不断减少,另一方面靠数字经济开启的大数据、云计算等市场遇到互联网公司的碾压,一位基层联通员工告诉记者,在政务云市场,三家电信运营商投标价基本是成本价,但互联网公司一来,直接“零元”投标。在资本雄厚、机制灵活的BAT面前,电信运营商的竞争优势并不明显。

市场环境已经发生了变化,政府监管和导向也该应时而变。抛开民资、国资背景,无论电信运营商还是互联网公司,都是市场上的平等主体,昔日的弱小,如今已经成为强者,不再需要呵护,而昔日的强者,如今举步维艰,却又必须承担5G和千兆宽带等下一代基础设施网络与国际抢跑的重任,需要更多的“益生菌”帮助体内增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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