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雨绸缪 深圳市银行业协会举办“金融风险资产经营管理研讨会”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11月4日讯 11月3日十四届深圳金博会上,深圳市银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市银协)联合深圳外资金融机构同业公会、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共同举办“金融风险资产经营管理研讨会”,来自中国银行业协会、深圳银保监局、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国际仲裁院、市保险同业公会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代表,通过主题分享、圆桌讨论的形式,共同探讨后疫情时代,金融风险资产经营管理发展新趋势,进一步提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能力。
会上,市中院执行局与市银协签订了《关于深化维护金融秩序、保障金融安全制度的备忘录》,《备忘录》围绕深化金融秩序维护、金融安全保障相关制度建设,商定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通过联席会议、法院司法建议、人才交流等形式,研究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探讨前沿法律问题,提高银行风险防范能力。同时,深化执行联动机制的广度与深度,优化执行工作银行债权清收流程,健全实现金融债权的全方位覆盖模式,提高金融债权回收率和清收效率。
面对疫情影响,深圳经济增速率先由负转正,金融业全力以赴助力复工复产,对经济恢复做出了突出贡献。后疫情时期,银行业要未雨绸缪、前瞻应对不良贷款反弹和潜在风险,打好金融风险防控攻坚战,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据市银协专职副会长叶小峰介绍,今年7月市中院与市银协联合启动金融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助力银行业加快不良贷款处置,执行清理了一批金融执行积案,减轻了银行负担和压力,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同时以司法建议等方式,完善了相关工作措施。
针对银行反映强烈的办案周期长、首封法院与抵押权法院互相推诿处分财产、划款手续复杂等问题,市中院执行局副局长王利萍表示,该院为此推出多项措施,包括升级改造鹰眼信息化平台、进行团队化建设等,在深圳辖区内统一规定由抵押权法院处分财产、首封法院无条件同意;出台一系列执行管理措施,如把银行放款阶段法律手续前置到立案环节;出台20多份规范意见,取得不错效果,金融案件执行清收率上升到30%。
市中院执行局执行裁决处处长张俊斌在主题分享环节中披露的一组数据,则更加深刻的反映出深圳法院为解决执行难所作出的努力。据他介绍,“2020年,截至9月30日,涉金融案件执行结案27324件,执行到位46亿元”,进一步提升了银行债权人风险防控能力和质效。
在主题分享和圆桌论坛环节,与会专家围绕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创新金融风险资产处置和经营管理模式,运用科技赋能提高效率和效益,集聚市场参与方合力打造深圳金融风险资产经营管理生态圈等议题展开交流。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行长助理丘远平分享了“全球变局下金融风险资产经营管理的几点思考”,市中院执行局执行裁决处处长张俊斌则作了“勠力同心,依法履职,共同保障金融安全”主题分享,深圳国际仲裁院处长周毅分享了“创新仲裁服务机制,优化金融法治营商环境”,中国银行业协会法律顾问、中国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卜祥瑞分享了“银行业不良资产法律规制发展与展望”,引起了与会代表的强烈共鸣。
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高级法律专家李文君主持下,圆桌论坛环节五位嘉宾与现场代表进行了互动交流,针对金融机构在不良资产处置中最关注的效率问题,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张尧介绍到,该院近期出台了关于审查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相关指引,有效推动了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的适用,有助于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效率。来自中国银行业协会、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相关负责人也根据本机构实际情况,各自分享交流了在金融风险资产经营管理和处置上的良好做法。(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