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双11”严把商家准入关、商品质量关凤凰网湖北

原标题:严把商家准入关、商品质量关!湖北发布“双11”电商行政指导意见

楚天都市报10月30日讯(记者詹钘)30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0年“双11”电商促销活动行政指导意见,要求各相关平台企业加强品质管理、促销秩序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消费体验。

《意见》要求各相关平台企业要自觉遵守《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等相关规定,高度重视和规范促销期间广告宣传、新闻报道、网络舆情,配合相关部门及时澄清不实报道和虚假商业信息,避免引起网络谣言和恶意炒作,共同营造文明、和谐、有序的网络促销环境。

各相关平台企业对参加活动的商家严格把关,从经营者信用、恶意欺诈等方面对商家进行全面“体检”,建立“违规商家黑名单”,在报名阶段拦截潜在风险,利用大数据模型对已报名商家进行分析评估,及时清除可能存在风险的促销商品。

各相关平台企业要与商家约定“双11”促销商品发布数量,鼓励商家优选性价比高的商品让利消费者。通过大数据建立问题商品“黑名单”,在商品发布端进行卡口,将风险前置,杜绝问题商品上线。

对上线商品进行“算法+人工”实时排查,及时识别并处置涉及禁限违规、假冒伪劣、侵权山寨等问题商品及社会反映集中、关系公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问题产品。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网络集中促销期间违法行为线索监测和产品质量抽检力度,集中治理网上经销侵权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相关平台企业要联动市场监管部门的监测、抽检信息,及时下架相关问题商品。

各相关平台企业要尊重商家自主选择权,特别是要保障餐饮企业多平台经营自主权,拓宽餐饮商户增收渠道,帮助湖北餐饮企业走出困境。严禁外卖平台企业以签订单方排他合同、减少流量排名、变相提高佣金等技术方式,限制商户进行多平台销售。各相关平台企业要继续升级防控策略,改进算法模型,加强内部管控,重点打击垃圾广告、虚假商业信息等内容,打造安心购物的消费环境。

各相关平台企业在“双11”消费者权益保障领域,要大力支持并切实做好“7天无理由退货”制度落实,鼓励平台企业建立先行垫付退货款机制,提升消费体验服务水平,为消费者提供舒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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