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北英山王姓后裔
口述/周运兴 整理/梅府军
我的祖上是清末移民过来的,现居住在郎溪姚村乡。据我父亲讲,在他上五、六代,我们已是这里的人了。但那时不住现在的这个村子,而是住在天子湖村的李家井,也不远,离这儿只几里路。现在我的一些祖坟还在李家井那边,年年我们都要去“挂青”的。
去年县里修G235大道,正好从我的最早下江南的祖先的坟地过,政府动员我们迁坟,那坟是我亲自迁的。我打开坟圈子,很可怜哪,什么都没有,只在头部位置有少量的白石灰,什么陪葬都没有,连砌墓的砖都没有。可以想象,那生活过得肯定不好,人死了草草地挖个坑安葬一下。那坟有一百来年了,头颅骨还完好地保存着,四肢骨头还在,肚子胸部的骨头倒没看到,估计是被什么野物拖走了吃了也不一定。唉,没想到我是以这种方式见到他的!
就是我的这个祖先,是我的第一代在江南(郎溪姚村)的传人。他来的那一年大概十六七岁,还没成年吧。原来在湖北英山县那边,他有兄弟几个的,我们这里发了人瘟,他们那边的政府上门动员他们到我们这里来,说地多田多,不愁没有好的生活过。他们也不是全部迁来,一般都选有几个儿子的家庭,按照一定的人口比例有计划地迁来的,来的人大多是青少年小伙子。当然也有其他例外的情况,比方全家都迁来的也有。想想他们来的都不容易,虽只携带些简单的生活设施与用品,一千多里路哇,全部是一步一步地走来的。
可以肯定的是,他们是有组织、响应号召来的一批人,不是像流民呈无序的状态。到哪里,到了之后具体的生活安置,当地官员也曾给予规划和指导。
他们来到我们这边,可能也没有政府宣传得那么好,能过上多好的生活。但刚来时,很多人家房子都没人住,屋内都长了草,他们就去人家屋内进行清理。一般人家的床上都有死人,被子床帐都已朽坏,这是他们要重点清理的,他们就用竹席和破布把死人卷了,抬到山上,挖坑埋了;有时死人较多,他们就选一些河沟,把死人们统统堆放河沟里掩埋,然后重新辟出新的河道,主要也是为了图省事吧。在一些破损不大的房屋,经初步修缮,他们就能住下来了。听我父亲讲,这里的地形山势和祖先湖北英山老家那边差不多,那边也有田地,他居住的村名叫蛤蟆渡,是一个有渡口的地方。
当时当地的原居民也还有一些,也不是全死完了,这就涉及到争夺土地田产的事情。也时有纠纷争斗,甚至打群架,往往湖北人吃亏。这样他们不得不团结一起,营造势力,拉帮结派自不可少,毕竟要求自保嘛。现离我们这儿不远处有一个村子叫“湖北庙”,原来是湖北人自发组织在一起建的祠堂庙,也就是他们聚会议事的地方。后自然演变为一个地名,现在这个村名依然保留,可以说是下江南那段历史最好的证明。我的祖先原是姓王的,到了这边,可以说是举目无亲,可能也没有能力娶妻生子吧,他就被招亲到李家井村一周姓人家做了上门女婿,自此也改为周姓,估计也是迫不得已吧。——这个,等后面说到我们王家的一些“规矩”再讲。
招亲到周家也就是周家人了,在那个生产力落后的时代,能解决温饱也就是最大的渴求了,在李家井村子住下来,生子繁衍。后来过了一段时间,湖北人和当地人已经能很好融合了,不再有大的纠纷。像我的祖先率先招亲,应该说是最利于两地团结的典型事例。他们来的人很快适应了这边的农耕生活,本来在湖北老家他们也都会,可以说驾轻就熟,也把一些风俗的东西带过来了。当然最大的变化是语音,我们现在大多讲“湖北话”,可原先姚村当地人可不是讲这样话的,可以说是湖北人同化了当地人。
那时父亲还给我们讲了很多关于祖上的历史和“规矩”。那时我还小,只要一到农闲,或者是冬天下雪烤火的时候,就不断向我们小辈宣讲;父亲也是听他的父亲讲的,好像传下这些故事是有使命一样。还讲到了湖北英山的老家人,以后还有过来往的;可能这边也不是过得太好,那边老家人就没再搬过来了。当时,我们这里的移民持续了好多年,主要是以后不断有湖北人及其他外地人以投亲靠友的方式搬过来。
在父亲讲的故事里,记得我们王家在英山时,家族里还出过大人物,后来曾遭到他人陷害,死里逃生,苟活下来,因此后来给族里定下了不少“规矩”——按现在来讲就是很不适合的。比方讲:我们王家人不可当官,不可当兵,不可给人当上门女婿。不可当官主要是官场险恶,搞不好要灭九族的,况且在祖上以往还真发生过。不可当兵,说的是在那些个乱世,你不杀人,人要杀你,终归不能守住人的善良的本性。这也说明了我们祖上的聪明。你要当兵杀人,或你被人杀,归根结底是替人卖命的事,如此丢命或杀人是不值当的,所以才立下了这样的规矩!不可给人当上门女婿,可能是一种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作怪,当然,定然有上门女婿不好当的大量的反面事例作为教训,才使得祖上立下了这一规矩。可我的最早江南祖上招亲到周家,一定有其难言之隐吧,或许只有如此才可更好安身立命。
父亲还讲了不可作奸犯科。往往官府在没启动司法程序的时候,而家族已先启动了惩治措施。这是他们的亲历,族中一旦有人犯了较重违法乱纪的事,由族长聚众于祠堂,将其人五花大绑,跪于祖宗像前。这时由族长宣告其罪行,“家法”之后,不论死活,驱除出族,族谱除名,永世无干。所谓“家法”就是取一根毛竹的中段,一劈四片,两两相对,让有竹节刺一端向外,捆扎一起,做成两杆竹鞭。族中男子每人一鞭,狠狠抽击犯事的人,一个一个轮流着来。一般地说,犯事的人大半被打死;有些不死的,也严重伤残,由于永世不得见族中人,也多半死在外面不见尸骨。正是有了这样的严厉与“没有人情”,才维护了家族生存的根基,实有其合理性的一面;关键是此举教育了更广大的其他的人,忠、良、善及一些普世的“道义”“价值”得以倡明。
100多年了,我们姚村这里,在那个清末乱世,是真正的人口惨遭灭绝的重灾区。先是太平天国跑长毛子,我们这里被抢过来夺过去,多少无辜的当地百姓是不明不白地“被死掉”啊,可以说是没任何的意义,不管是维护太平天国还是清政府,以现在看来都是错误的,但又不得不卷入这场人类史上少有的浩劫。再后来是一场大的瘟疫,使这里十室九空,也使得原有民俗方言及其传统的东西消失怠尽了。可以说是移民们再造了我们当下的一个人居的生态,当然有融合的成份,但那种真正的江南人文的有意味的最具精髓的东西怕是不存了。那是我们怀想中的江南,但有湖北人及其他地方人的到此居住,带来了他们的文明(比方他们对子女的教育、教化并由此而形成的一种社会生活形态、心理、价值观等等),也同样纯朴了民风民俗,双方在逐步的融合中渐渐演化至我们今天的群居生态。
岁月置换了一种时空,是不是可以这么说:我在江南(郎溪)还在持续着我在湖北英山蛤蟆渡的一种生活。在自然与社会中,利用与进化,成了我们的生存策略。面对今天安定和谐、科技进步、经济发展的大好生活局面,我和我远在湖北老家的王家人,应该各自感到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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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历史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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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童达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