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限速规定和排放控制区

韩国出台了新的环境法,对船舶和排放控制区实行自愿限速。

韩国海事和渔业部(MOF)按照《关于改善港口和其他地区空气质量的特别法案(The Special Act on Air Quality Improvement in Port and Other Areas)》采取措施减少航运造成的空气污染。

速度限制

第一阶段是自愿减速计划,于2019年12月生效。五个主要港口(釜山、蔚山、丽水、光阳和仁川)被指定为船舶减速(VSR)计划海域。每个区域的半径为20海里,由每个港口的特定灯塔测量。

自愿降低航速的船舶(集装箱船和汽车船每小时12海里,其他船型每小时10海里)将享受港口进出港费折扣。

详情请登录韩国海事和渔业部网站(见文末链接①)。

韩国排放控制区

从2020年9月1日起,停泊在仁川、平泽和当晋、丽水和光阳、釜山和蔚山等港口地区的船舶必须燃烧含硫量最高为0.10%的燃油。转换合规燃油必须在抵达前一小时内进行,并且在开航前一小时内不得更换。

韩国的限硫规定可能会在2022年1月1日扩大执行范围,届时所有船舶在上述港口周围的指定区域作业时,都必须使用硫含量最高为0.10%的燃油 - 而这些区域将形成韩国排放控制区。

进一步的信息可以在美国爱国者海事合规(Patriot Maritime Compliance)网站(见文末链接②)中找到。

本通知参考韩国船务代理东方船务有限公司(Korean shipping agency Eastern Shipping Co. Ltd.)提供的资料,请点击此处(见文末链接③)阅读。

* 相关链接(请将链接复制到浏览器中查看):

http://www.mof.go.kr/eng/article/view.do?articleKey=28138&boardKey=41&menuKey=485¤tPageNo=1

②https://www.nepia.com/patriot-maritime-compliance/

③https://www.nepia.com/eastern-shipping-co/

(Source: The North P&I; Date: 2019/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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