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小春 | 七问《十七帖》

围绕着传世舘本《十七帖》,已经有过不少专门的研究,然而仍然有部份疑问有待于进一步解明。本文提出《十七帖》中的七个关联问题,阐述浅见,期待引起方家学者的注意,以深化研讨。

一、《十七帖》是如何出现的?

李世民诏令天下广搜王羲之书迹,所得甚丰。据文献记载,贞观年间(627-649),唐内府所收大量王帖中,《十七帖》最爲『烜赫著名』,号称『书中龙』。《十七帖》作爲王羲之的一批尺牍,无论内容还是书法,都被认爲是由来有绪、最爲可靠的法帖。传世舘本《十七帖》共收(刻)王羲之书翰29通,由于各版本的编辑方式(收录时的分类)及残缺状况的不同,帖数随之而异。唐张彦远《右军书记》记载,当时内府整理王帖的方式是:『取其书迹及言语,以类相从成卷。』以传世舘本《十七帖》中诸帖的内容相关、书风相近等特徵来看,似乎符合这一基准。此外,有一点值得注意,《十七帖》没有晋人法帖中常见的弔丧问疾之类内容,无忌讳不吉之嫌,很适合皇家内府珍藏。

至于《十七帖》是如何出现的这一问题,尚有不明确处。王玉池先生在《〈十七帖〉在王羲之书迹中的地位和重要版本述评》一文中说:『关于《十七帖》的来源,有材料说是贞观初年进士裴业所献。裴业其人情况不详。估计此组信函最初应是周抚后人收藏。这组信中有少数帖不是给周抚的,应是收藏者不慎混入所致(如给郗愔的信)。』

《十七帖》之八《瞻近帖》为王羲之写给妻舅郗愔的书信。

笔者的看法是:首先,《十七帖》诸帖来源未必皆出一家所藏,它不同于《万岁通天进帖》,并无文献明确记载其最初献自何人或出自某家。所以,笔者认爲,《十七帖》可能来自唐初的大规模征购或四方进献,后经褚遂良等『取其书迹及言语,以类相从成卷』(详后)。当然,《十七帖》中寄周抚的一组书简源出一家之藏的可能性很大。此外,寄郗愔等人的书简则可能出于他藏,后以书迹风格相近故,遂『以类相从』而被编进《十七帖》也未可知。其次,假如《十七帖》中大部份书简来源于一家,其最初爲周抚后人所藏的可能性不大。收藏者如果是周抚后人的话,则不应存在周家『不慎混入』王羲之寄郗愔书简事,因爲周抚的后人大概无缘得到王羲之寄给郗愔的书信。因此,有机会保存王羲之寄与複数友朋之书简者,大约既非周家也非郗家或其他亲友之家,应是王羲之自家,只有王家人最有可能(和机会)对王羲之的书简(文稿或底稿)作统一保管。如此看来,《十七帖》有可能是信件的稿本。

二、《十七帖》是寄给谁的书信?

关于《十七帖》一组书简的内容,据宋黄伯思的说法:『自昔相传《十七帖》乃逸少与蜀太守者,未必尽然,然其中问蜀事爲多,亦应皆与周益州书也。』可见,在黄伯思之前,已流传《十七帖》诸帖爲王羲之寄蜀太守周抚者的说法,但黄只是认爲《十七帖》中大部份应是寄周抚的书简,并非全部。《十七帖》中凡涉及王羲之问蜀、游蜀、求药以及儿女婚嫁等内容的书简,大概应是寄周抚的。王羲之关心蜀事及希望一游蜀地之动机,从中可归纳爲三点:一是向往蜀地的山川风光;二是想了解蜀地的历史、物产;三是对蜀地的草药和药物有兴趣。收信人周抚,乃王羲之兄籍之妻周氏之从兄,与羲之爲远房亲戚关係。史载周抚曾爲王敦、王导属下。故与王、郗两家关係极密。周抚于永和三年(347)任益州刺史以后,直到东晋兴宁三年(365)去世爲止,一直镇守蜀地(详见《晋书》卷五十八《周访传》附《抚传》)。至于除此之外的书简,尚无法确认究竟寄给何人。

三、传世舘本系统的《十七帖》是否爲原有形式?

现今以完整的书迹形式传世的《十七帖》有三个系统:一是末尾有勅押和唐褚遂良跋尾刻本,称舘本(或勅字本),传世拓本最早亦爲唐以后物,《淳化阁帖》、《大观帖》、《宝晋斋帖》、《二王帖》、《澄清堂帖》等宋代集帖亦收部份散帖;二是传南唐李煜得唐贺知章临本置于『澄心堂』,并刻以传世,称贺监本。一般认爲后者是僞作,故在此暂不论;三是唐人临摹本,如传世的《省别帖》(又称《远宦帖》)、《蜀都帖》(又称《游目帖》)、《瞻近帖》、《汉时帖》,出于敦煌石室的唐人写本《瞻近帖》、《龙保帖》(均英藏)、《旃罽帖》(法藏)、《服食帖》(俄藏)诸敦煌临本,从时间上看,唐人临摹本最早。

瞻近龍保帖敦煌石室唐人臨本
旃罽胡桃帖敦煌石室唐人臨本
著录《十七帖》释文文献,最早爲唐张彦远《右军书记》(《法书要录》卷十),其中收录《十七帖》中20帖,与舘本29帖比较,《右军书记》帖数实爲23帖(3合帖),缺《丝布衣帖》、《七十帖》、《邛竹杖帖》、《盐井帖》、《胡母帖》、《清晏帖》6帖。关于舘本《十七帖》成立的时间问题,学界看法不一,较爲权威的意见认爲,应在五代南唐李后主时代(937-975)。果然,则不能不疑舘本能在多大程度上保存《右军书记》本《十七帖》之旧式了。对此问题,敦煌石室所出唐人临本给出了明确答案。周笃文先生指出,敦煌唐人临本《瞻近帖》与《龙保帖》二帖临在一处,正好与《右军书记》第3、4帖的次序相符,这说明敦煌写本《瞻近帖》、《龙保帖》早于舘本,并且未必晚于《右军书记》本。舘本在帖数上多于《右军书记》本,在顺序上又与《右军书记》本、唐临本不同,而在时间上均晚于后二者,所以,舘本29帖恐怕已非《十七帖》原有的形式了。
四、舘本《十七帖》末尾的唐太宗勅押及褚跋是否可信?

中田勇次郎先生认爲,舘本末的跋尾『勅付直弘文舘臣解无畏勒充舘本,臣褚遂良校无失僧权』等文字有问题。首先,此形式与《法书要录》所载徐浩《古迹记》、卢元卿《法书录》等的排署形式不一致。其次,跋尾中的太宗勅押之『勅』字,与唐玄宗《鶺鴒颂》的勅押酷似,应爲后人移花接木。另外,跋尾的『僧权』押署也与通常法帖的骑缝位置不同。如果中田先生的考证可信,则爲舘本非《十七帖》原有形式(第三问)提供了新的证据。
舘本《十七帖》与《鶺鴒颂》的勅押对比
五、《十七帖》爲何阙『月日名白』?

一般来说,魏晋尺牍有其特有的书式语词,即于起结处书发信日期、发信人、具礼语词(顿首、白、报等),其程式爲『月日名白……姓名白』(下称『月日名白』),此爲尺牍常见书式,皆可于魏晋尺牍(法帖)及西域楼兰所出晋人残纸实物中得以证明。当然,也不是没有省略『月日名白』的『不款』尺牍, 问题是尺牍一般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省略『月日名白』?原因也许有很多,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与收、发信人所在距离有关。一般来説,寄给远方的亲友是需要署日期名字的,《十七帖》中大部份书翰是王羲之寄其友周抚者,前居浙东,后守西蜀,相距甚远。当时,书信的传递至少需经旬月方可送达,也就是说王、周之间的信函是应该有『月日名白』的。但《十七帖》中29帖却无一帖署有日期姓名的,爲何如此?关于这个问题,笔者曾有专文做初步探讨。结论是,现存舘本《十七帖》或许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王羲之尺牍的面貌,但并不是其最初的原形。舘本、《右军书记》本都存在阙『月日名白』的相似疑点,因而可以推定均非出自《十七帖》真迹本(很可能是来自于已被『改动』和『编辑』过的某一流传系统)。
六、今本《十七帖》内容是否完整?
此问题与前一问题相同,笔者怀疑今所见之《十七帖》已非其最初形态。黄伯思《东观馀论》卷下『跋唐人所摹《十七帖》后』云:『予尝见毕文将叔云:家有唐初人所摹此帖,来禽等四物外,又有「密蒙华」一种。……然余案今诸本并无此一种,而《法书要录十七帖》亦不载此,不知何缘毕氏本有之?但未尝见此帖,无从知其真僞。姑记于此,以俟后观云。』如果黄伯思所言唐初摹本说法可信,则可以确定《来禽帖》有脱阙。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如果黄所言唐初摹本真的存在的话,则来禽帖应有『密蒙华』明矣。《右军书记》本及舘本所以阙,很可能是被后人摹失或被人爲『编辑』所致也未可知。
七、褚遂良是否『编整』过《十七帖》?

前面说到《十七帖》可能被后人编辑过,那么是谁又出于什么目的爲此呢?笔者推测,可能是褚遂良出于编辑草书教材之目的所爲。唐承隋制,爲了选拔专职的公文官吏,设书法一科,于弘文舘设书学场所,使子弟就中习书,并出内府所藏,以资观摩,由是推动了书学的盛行。虞世南去世后,魏徵向唐太宗举荐了褚遂良。欧阳询爲褚遂良之父褚亮好友。虞、欧去世后,贞观朝书法方面的事务主要由褚遂良掌责,大概担负贞观内府收集、鑑定、编修、裱装历代名人书迹以及弘文舘传授书法诸事。贞观内府收进的王羲之草书,确实经由褚遂良编整、监修,此事不但张彦远《右军书记》如此记录,官修史书文献亦有相同记载,况且更早的文献如唐徐浩《古迹记》、韦述《敍书录》、卢元卿《法书录》等也有详载,应是比较可靠的。也就是说,爲了编辑一部草书教材,褚遂良可能从内府选出《十七帖》并做了相应的编整。这可能包括:①删去原有『月日名白』或部份正文语词,以统一形式。②所选皆爲草书风格相近相似的书简,以统一书风。若以《十七帖》爲基础编制草书教材,那在付摹或付刻前,也许要对原帖作相应调整与改动。在书风上,须採集草字风格相近者以集成之,今观舘本书迹,草书笔法风格极其相似,且诸帖内容相关,确实非常符合『取其书迹及言语,以类相从成卷』的编整方针。③可能对原帖的字迹做了相应调整或改动,以便临摹辨识。比如,对字的大小、笔划的粗细和连属等方面做了统一调整或改动,如唐怀仁集王书《圣教序》一样,对字迹做了大小适度、粗细均匀的统一调整。
以上七个问题,已有专家学者(也包括笔者在内)做过一些探索,但考察并未结束,疑案仍有待解决,希望有兴趣者能作进一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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