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委托管理合同书(含业绩提成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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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xxxxxxx KTV
法人代表:xxx
公司地址:xxxxxxx
乙方: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一、委托事宜:
甲方致力于发展xxxxx(简称xx KTV),同时鉴于乙方在此行业策划、管理能力,以及双方合作的意向,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委托管理协议。
二、委托方式
1、委托方式:甲方以目标责任管理的方式全权委托乙方管理
2、乙方作为全权管理方的目标任务是:在合同期内,将人员调配、经营、管理、服务水平、营业利润和效益创造并保持在地同行业同标准的最佳水平,并实现经营利润最大化。
三、委托期限:
筹备期:自签约日201x年 月 日起,至201x年 月 日止,共计2个月。
经营管理期:自201x年 月 日至201x年 月 日止,共计12月。
四、委托内容
第一阶段:筹备开幕阶段
1、协助现场的工程及相关规划工作;
2、协助追踪现场相关问题反映与修正;
3、协助甲方相关设备的采购、咨询、建议,及时负责实施已采购设备的安装、调试,使之符合经营要求;
4、协助甲方招募人员,建立符合经营的人员架构及人员安排;
5、培训现场相关人员、教育训练及标准的建立,培训各岗位主管能独立胜任本职工作;
6、规划符合现场营运相关工作流程;
7、规划现场管理规章制度;
8、规划符合营运相关各式表格及旬、月、季、年报表;
9、在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交经营计划书;
10、 筹备广告宣传计划;
11、 定价策略以及行销策略的拟订。
第二阶段:经营管理阶段
1、执行每月及每日例行性工作事项;
2、执行相关工作流程、表格,核对资料、月报表及日报表;
3、年度中特殊节假日的促销活动规则及执行;
4、促销、宣传、经营策略及营业目标的拟订及修正(经甲方同意);
5、及时提供同业信息资料;
6、协助提供歌曲信息给甲方,作为采购依据,以作合理质量管理;
7、加盟业务的推广、扩大品牌的知名度、发挥品牌周边效应
8、拟订相关计划达到营业目标;
9、不断提高培训各级人员素质及完善服务理念;
10、每旬、月、季、年财务分析;
11、每月向董事会汇报运营工作及修正意见。
五、授权期间
乙方必须派驻一名资深管理人员,负责兴茂KTV的经营及管理。甲方必须尊重并且授权其行使管理之独立能力,也必须配合乙方所提之共同认可之营运方案。正式营运后,乙方每月定期向甲方报告上旬经营状况及检讨改进。(初期以书面或开会形式检讨现场状况及进度)。甲方可不定期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统计资料。
六、甲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
1、 负责协调管理场所外部一切关系,以及场内秩序和邻里矛盾;
2、 甲方对管理场所的经营管理享有知情权和监管权,乙方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3、 甲方保证乙方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场所内经营安全;
4、 乙方接手之日,甲方为乙方管理人员无偿提供住宿;
5、 相关的人员调拨,包括营销团队、所有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往来的交通费、资源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不在乙方的委托管理费之列。
6、 乙方在合同期内,为了场所的发展,可到一至两家其它娱乐场所进行考察,甲方负责报销考察费用。
七、乙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
1、 乙方具有受管理场所的全程筹备和全权经营管理权,包括业务决策权、人事任免权,辞退权、奖罚权、物资审批权、作价权、折扣权和签免权;
2、 乙方应以受管理场所的实际情况以及本合同约定的责任等,制定和健全受管理场所全面运作标准和所有工作程序,对场所进行全面管理;
3、乙方每月有检查、监督财务收支状况的权利。
八、乙方的管理费及核算、支付
1、在乙方进驻受管理场所之前,须向甲方缴纳 万元的管理保证金;
2、乙方管理费每月XXXX元;签定合同后,预付当月50%的管理费共计XXXXX元,作为筹备期(一个月)启动费用,剩余50%的管理费次月10日前支付;以后每月的管理费在次月10日前支付;
3、乙方自经营管理期起,每月经营任务为 万元。若乙方超额完成经营任务,甲方须向乙方另行支付超出经营任务部分的15%作为效益管理费;若乙方未完成经营任务,甲方需从管理费中扣除未完成经营任务部分的15%;
4、甲方按时以现金或存入乙方指定帐户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费和提成。
5、除乙方派驻3名管理人员外,受管理场所全部员工工资和所有费用皆由甲方负责,并经乙方签字审批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向员工发放和支付。不得无故的拖延、扣押、拒付,否则乙方视甲方重大违约。
6、乙方团队共派驻3名管理人员,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支付管理费后,乙方管理团队全面展开管理工作。在合同期内,乙方会根据实际情况,管理人员进行轮换或调配,但不能减少编制人员数量。
九、合同的解除
由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变更、终止合同。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达成书面依据。
2、甲方单位因严重亏损而关门、停业或行政部门责令关门停业。
3、不可抗力或无法防止的外因,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可解除本合同:
(1)甲方拖欠乙方的管理费或提成并超过三天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拖欠员工工资,导致影响受管理场所管理人员正常管理经营。
(3)未经乙方同意变更乙方工作岗位或降低待遇,视为甲方解除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1)违反本合同条款。
(2)乙方没有履行正常管理职责。。
(3)合同履行届满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将以补充合同的形式出现;补充合同与此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应,任何一方不得违反。
十二、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若无违反本合同以及补充合同条款的行为,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整作为补偿。
十三、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代表(签字):
盖章:
日期:201x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签字):
签字:
日期:201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