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的表现及承担方式是什么?民法典合同编逐条解析(法条附英文翻译)
违约责任的表现及承担方式是什么?民法典合同编逐条解析(法条附英文翻译)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Article 577 If a partyfails to perform its obligations under a contract, or its performance fails to satisfy the terms ofthe contract, it shall bear the liabilities for breach of contract such as to continue to perform itsobligations, to take remedial measures, or to compensate for losses.
“不履行合同义务” 包括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及以实际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原因有多方面,其中债务人没有履行能力或者失去履行能力、法律禁止债务人履行债务以及不可抗力是主要方面。不同原因对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债务人而言,法律结果有很大不同。
“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包括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如迟延或提前履行和瑕疵履行即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或质量标准履行合同。
对于债务人的违约行为-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 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具体采用哪种方式应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情况及具体业务的可行性而定。对于未交付或交付不足的,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继续履行。对于质量瑕疵交付,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进行更换、修理等补救措施。而对于不能继续履行,也不能采取补救措施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赔偿损失。
本法条是民法典对违约责任所作的原则规定,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鉴别违约责任标准、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标准等。违约责任是典型的“先小人,后君子”条款,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因为,违约责任是相对于双方的,不是针对一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