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员是非常不容易做的事情,不是你给钱就行,要依法去办事,最起码承受法律的底线

梁伟权:著名劳资问题解决专家

裁员是非常不容易做的事情,弄不好就会败诉,很多员工辛辛苦苦在那里打工,突然间你就把我赶了,砸了饭碗,谁都不愿意做,而且这个事情还要人事经理做。
所以我们是经常做一些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发奖金的时候,当然人家会感谢你,但是你要去裁员的时候,那谁都感觉到很委屈,所以裁一个人真的很难。
那么怎么去做公司好合好散,当然好,有些人赔偿很好,像有些企业,我们看到一些外企,特别是给我们的待遇都很高,有些是一年一个月甚至有些是一年一个月加三个月都有。
当然能力的企业多给一点,也是非常体恤民情,因为感到员工失去了就业,还要还房贷、车贷、养孩子,挺不容易的,有能力多给一点是没问题的。
但是至少要依法去办事,在法律的框架,最起码承受法律的底线,什么是法律的底线呢?
我们看一下,有些企业(补偿金)高了,我们很高兴,N+1,N1.5+1,这些东西都没有问题,尤其是外企,往往他们的补偿,都会高于我们国内的法律要求,把这个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他忽略了一点,就是程序上如果不注意,我们《劳动法》的规定,那很容易会陷入败诉的情况。
不是你给钱就行,因为我们必须要有一个严格的程序,那经济型裁员的程序到底是怎么样呢?我们来看一下《劳动合同法》说。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四种的,企业情形是可以裁员的:
第一个,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第二个,生产经营发生困难,如为无力偿还到期债务、资金难以回笼、生产资金周转困难等。

没办法了,也不能养这么多人了,这样也可以进行裁员。
第三个,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的。
第四个,其他因为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没有办法继续执行了,那我们也可以进行裁员,这些都是法定的依据,有了这些规定以后,具体操办还要有个程序。
从裁员人数上看:
裁员人数必须达到法定标准,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即可:

1、裁剪20人以上;

2、裁剪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
那么这里一定要注意啊,这是一个硬性的规定,前不久我在张江有个客户,让一个员工走,居然写了裁员,一个员工怎么叫裁员呢,一个人员就是解除,普通的解除。
裁员必须是一个法定人数的,所以不要乱用这个词,这是不可能的,这样我们程序违法也是违法。
从程序上来看:

经济性裁员必须先后履行两项程序:

1、企业必须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说明我们听取他们的意见,有意见我们再进行修改、补充,定稿。
2、听取意见后,将方案要报你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备案。
如果这两个条件没做,那我们光给钱,给多点钱,裁员也是违法的,程序违法也是违法。
所以希望大家一定要记住,程序合法是经济性裁员的首要、必要条件,否则会带来很大的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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