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实行矛盾纠纷“一体化”调解

去年以来,四川省邛崃市委政法委牵头,开展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一体化”改革,充分依托司法行政资源,整合社会多元力量,发挥各级各部门职能作用,切实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状态。一年来,全市成功调解社会矛盾纠纷1800余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邛崃模式”在全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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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三大平台,实现纠纷精细管理“一体化”

建立线下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实现化解纠纷“进这道门,认这一地”;建立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社会矛盾纠纷统一指导、管理;建立镇(街)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党委书记任组长,监督、管理辖区内调解工作;建立村(社区)调解室,开展人民调解、妇女儿童维权、劳动争议等业务;建立部门调解室,发挥专业优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纠纷。建立线上智慧管理平台,通过建立社会矛盾纠纷管理系统,推动矛盾纠纷在线受理、登记、调处、统计和研判分析,实现对纠纷调解全过程的精准掌握、及时追踪、监督指导。建立群众参与监督平台,开发“法治邛崃”微信调解程序,开展“云调解”工作,同时方便群众通过手机终端参与案件调解,实时掌握案件调解进度,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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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三大机制,实现纠纷分流响应“一体化”

建立案件移送衔接机制,接收上级交办,公安、法院等部门移送的可调纠纷,组建案件审查小组,畅通纠纷移送接收渠道。建立纠纷分级分类调处机制,实行“访调分离”,“信法”“信访”互不交叉;依托镇(街)群众工作之家,调处疑难复杂纠纷,“访调结合”实现矛盾不上交;建立工作派单制,将移送交办的矛盾纠纷推送给相应的镇(街)中心、部门调解室分流调处;镇(街)中心将一般纠纷派单给村(社区)调解;镇(街)中心、部门调解室相互“吹哨”相应,通过“工作派单”合力化解纠纷,构建起全链条处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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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三大举措,实现纠纷优质化解“一体化”

推动调解协议赋强执行,对达成调解协议却未及时履行的纠纷,引导双方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支付令保护和公证赋强,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固化调解工作成果。推动引入速裁程序,对未达成调解协议,但事实清楚、权利关系清晰、争议不大的纠纷,交由法院速审速裁,提升纠纷案件处置效率。推动引入心理咨询环节,对当事人具有心理危机的特例纠纷,心理咨询师及时介入,进行疏导、安抚、调解,帮助走出心理困境,助推纠纷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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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多元调解力量,实现纠纷多元化解“一体化”

建立市级调解专家库,组建人民调解员、行政调解员、政法调解员、律师调解员等专家库,并按照“所学专业”“所在行业”“擅长领域”等类别进行分类登记,对重大矛盾纠纷化解提供专业咨询、指导意见。引入社会调解组织,鼓励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熟悉民情、信誉度高的调解员成立个人调解室,充分发挥个人调解品牌效应,提升调解工作效能。培育孵化社会调解力量,广泛吸纳“五老+1”、“两代表一委员”、新乡贤等社会力量,发展壮大调解志愿者队伍,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

来源:成都市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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