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丢了,发票还开错了,怎么办?

开的专票开错了,正常情况购买方退回发票联和抵扣联,然后销售方在开票系统申请红字信息表,开具红字冲销,然后再重开正确的发票,就完事了。
现在专票丢失了,怎么办?
其实发票丢失如何处理已经有一套的流程了,这个我相信大家都非常熟悉。
理论上的操作流程是
发票丢失先报告,然后接受罚款,最后再按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受票方不接受复印件,报告、处罚,然后以报告处罚的为支撑材料进行作废\红字红字发票,重新开具发票给对方。
2受票方接受复印件,挂失、处罚,然后以报告处罚的为支撑材料再加上复印件交对方入账处理。
涉及专票的,因为涉及到抵扣,在挂失、处罚后后续处理方式有具体如下:
但是实际以上所谓理论的流程在实际操作中还真的是有不同的。
不同主要就在于挂失流程和罚款上面,有些税务局对这块要求比较严格,必须严格按照挂失、罚款然后再进行后续的处理(复印件入账、发票作废\红字重开),有的税务局对这块并不太看重,没那么严格,你咨询时候都直接让你用复印件作为抵扣凭证和入账凭证。
其实从我个人角度理解,现在的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都是可以查,可追溯的,所有的信息都是在电子底账有所体现,所谓的挂失和处罚真的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当然如果仅仅是为了给纳税人长记性,那另当别论),但是实际上这种操作增加纳税人办税成本,并没太大的意思。
而且我们换个角度想,现在电子发票大家不都是以打印件在入账嘛。
所以,日常丢失纸质发票,我看到很多企业更多的操作就是普通发票(取得复印件、附一个情况说明、一个查验平台的查验截图)入账,专票(取得复印件入账),专票么必要查验证明,专票勾选就是查验。
但是现在问题的关键是,丢失的这张专票还开错了!
开错了购买方根本不认账,也就是你拿复印件给别人,别人也不要,别人也不入账。
相当于这个事情就是两个事情,1、发票丢了,2、发票开错了。
那么你处理也得走两步。
1、发票丢了,挂失、罚款,提供复印件(专票是否挂失、罚款看各地要求)
2、发票开错了,那得开红字冲销,购买方无法退回发票,由购买方申请红字信息表后,销售方开具红字冲销。
如果购买方不配合,那么二哥个人建议,销售方也可以自行申请红字信息表然后开具红字发票,如果担心未收回发票有风险,可以按照发票丢失处理方法,先做发票挂失、罚款,然后再以此作为红字信息表开具依据(当然,有些地方根本不会罚款,开具的专票丢失也可能不用挂失),那么这种情况直接开信息表也未尝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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