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文学】路庆:【《21号小院的故事》之 《泼妇,泼妇(六)》之《天问》】附文友点评(小小说)
《21号小院的故事》之
《泼妇泼妇六》之《天问》
作者:路庆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更没有无缘无故的杀戮。
年三十这天,当地的风俗是要去祖坟烧纸,以示不忘先人。
此时的希活穿戴整齐地爬在自家后窗上,观察着邻居韩家的动向。下午,韩家父子三人,拎着供品出门,朝后山走去。还有一个儿子没有出现,估计是不回来过年了。
希活转身从窗户上下来,拿起桌上的半瓶西凤酒猛喝几口,戴好帽子、口罩、墨镜,扫视了一下自己的家,将瓶中剩下的酒一饮而尽,继续戴上白手套,将七寸长的尖刀塞进右手袖筒,便也朝后山走去。
紧走几步,超过了韩家父亲,就在韩三子纳闷儿路过之人是谁,希活猛一转身,尖刀滑入手中,敏捷地将韩三子锁喉,抹脖,一气呵成,韩三子倒地,鲜血从颈部沽沽地往外冒……
韩老大一惊,掉头就跑,希活飞奔追上,在韩老大后背猛刺九刀,韩老大也倒在了血泊中……
浑身是血的希活青筋暴起,手握尖刀冲向韩家。村民们还没反应过来咋回事,希活已在韩家七十多岁的父亲胸部刺了三刀,血流一地,希活看了一眼吓得浑身哆嗦的韩母,欲言又止……
回家,拎起早已准备好的汽油,拿了把锤子,返回韩家门口,把韩三轿车的玻璃砸碎,将汽油泼洒进车里,车身,掏出打火机,点着火,看着火越烧越烈,希活如释重负地举起双手,仰天大喊:“妈妈,妈妈,我终于为你报了仇呀!你没白生我这个儿子呀!”天问一,这是为什么呀?平时善良不多言的希活神经了吗?天问二,他为什么一口气杀了三人,还高兴地走了?
三天后,去公安局自首了!
穿越二十二年前,希活十三岁,那年夏天的一个黄昏,希活的妈从河边洗衣服回来,路过韩家门口时,忽然想起往事,嘴里便不干不净地骂起人来。(希活的妈是有名的泼妇,跟村里一百多户人家都吵过架,对房前屋后的邻居更是一言不合就上手。和韩家更是结怨很深)。二十出头的韩老大听到叫骂,走出门口问:“骂谁呢?”“骂你了!咋啦!”年轻气盛地韩家老二、老三一听此话,冲出屋门与希活妈对骂起来,希活妈看自己骂不过三张嘴,恼羞成怒,冲到韩家兄弟跟前,对着人家脸上猛吐口唾沫,(农村男人最忌讳女人往自己脸上吐口水)。
韩家三兄弟认为自家受到极大的污辱,便与其撕打起来。韩家父亲站在屋门前看到此景,怒不可遏,直喊:“打!往死里打这泼妇!”韩老三越打越生气,从院里抄起一木棒照着希活妈的头就砸了下去,希活妈倒地,一直站在自家墙头观看的小希活赶忙跳下来,冲到妈妈跟前,此刻妈妈已经闭上了双眼,鲜血顺着鼻孔、耳朵、嘴角流了出来。希活抱着妈妈的头,撕心裂肺地哭喊着:“妈!妈!你醒醒!”
从那一刻起,希活脑子里就一个信念:“长大了非杀了你们不可!”天问三,四个男士,木棒,妈妈死亡的面容,给少年希活带来多大的刺激。古人说“人世间最大地仇恨就是杀父之仇,夺妻之恨”,眼看着母亲被杀,年少的希活怎能释怀?
第二天,法医在村口当着全村人,还有小希活的面,解剖了母亲的尸体,妈妈头皮被剥开的一幕,深深地刻在了希活的脑海中……心在流血,希话心也更坚定。此仇必报!天问四,法医叔叔们,你们大庭广众之下解刨尸体,想过死者家人的感受吗?天问五,韩老三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判了七年徒刑,四年后突然出来了,又是为什么?天问六。
后来,希活长大了,只是再也没有了欢笑,没有了母爱。每年给妈妈上坟时,就坚定一次自己的信念,默默地在心中发誓。到了当兵的年龄,当了一名光荣的武警战士,练就一身反恐的本领,每次苦练,希活就更坚定自己的信念。这是上天的安排吗?天问七。
退伍回乡,外出打工,三十多岁不成家,这是为什么?天问八。
天问九,法庭最后陈述时,文化程度不高的希活说了一句:“杀我母亲者,虽久必诛!”说完仰天大笑,本人死而无憾呀!天问十,希活母亲的泼,害了儿子?天问十一,希活最后能被刀下留命吗?天问十二?要看法学专家,执法者们是不是都有母亲,都有儿女了?
纯属偶然,不可对号。
创作于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凌晨一点。
资料来源于手机微说!
附文友点评 :
黑龙江文友李凡成点评:
凡事皆有因果,先有因,后有果。有时一因一果,有时一因多果。故事中,希活之母一泼索四命,教训极为惨重。希活之母因泼丢命,韩家父子虽事出有因但无权剥夺他人性命;希活为报母仇连戕三命,虽情有可原但法不容情。作家路庆是想通过这个故事告诫人们,凡事皆有度,每个人都必须敬畏法度,必须将自己的言行置于法律和道德的约束之下,违者,必自食其果。路庆先生之所以用“天问”,想必是对当下一些社会现象有所质疑,也再一次影射出路庆先生心中雄雄的正义感和满满的正能量以及超脱世俗、追求真理的坚韧精神。
台湾文友张宏点评:
因果轮回转,善恶终有报。
一声声天问令人深省,如泣如诉如悲啼,十二天问如惊雷动天地泣鬼神……
呼和浩特文友史美特点评:
看完路庆先生的这篇泼妇六,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在希活身上引发的一系列血腥案件令人胆寒,在人性,道德,法律面前让人深思!希活本着血债血偿的态度杀了老韩一家,如释重负,多年积压心底的仇恨也许早已让他伤痕累累,至亲至爱临终的一幕,每时每刻让他不得安宁无所适从,这一连串的杀人事件最后归宿于小小的原因却是吵架时的唾沫星子,如果没有这口唾沫是不是就没有这桩惨案?如此看来,这不是不能做泼妇,而是绝对不能做泼妇,害己,害人害三代呐!悲剧的诞生发起十二问,问天,问地,问自己!不是说人之初,性本善吗?善恶到头终有报,人间正道是沧桑!
我还知道希活这个名字有两个含义,一个是说这个人是个可怜人命运安排了他是个复仇的牺牲品,另一个是希望这个人能在这场万劫不复中活着,但是法律让他活着吗?
石家庄文友路东海点评:
年终岁末,腥风骤起,血亲复仇,父子三尸。一个真实的案例,被路庆先生撰作小小说,以精巧的构思引而不发的十二个“天问”,教读者联翩遐思。故事的冤源是泼妇之死,泼妇是人性使然,但人性因物而迁,蛮牛舐犊,鹰隼哺雏,外人眼里的泼妇或许是儿子心中的慈母,泼妇因泼招祸,被人多势众的邻家棍棒殴毙,死在少年儿子怀里,法医验尸,当街剖刀,如砧上猪羊裸露无遗,伤害致死,重罪轻判,难道罪刑相抵。复仇的种子萌发于少年心里,二十二年斗转星移,少年已成壮汉,当兵退伍,老大不娶,心里只有一件事,杀我母亲者,虽久必诛,冤冤相报,一命仨抵,路庆先生十二天问,发人深思,天理昭昭而无语,民意滔滔说纷纭,试看国法终决断。
河南文友吕枫点评:
十二个天问为什么?只因泼妇祸从口出,针尖对麦芒,互不相让,对骂升级,以至手脚相加,最终出了人命,也在年少的希活心灵深处种下了复仇的种子。俗话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二十二年后的年三十这一天,希活深埋心底的仇恨的种子终于暴发了,尖刀之下三条人命,最后以生命为代价挑战法律的底线,教训深刻,发人深省。因果轮回,万事皆空,唯有因果不虚,好因有好报,恶因有恶果,人世间本无事,但有泼妇三寸不烂之舌和变态的心理,平静的生活也会跌宕起伏令人不安。作家路庆以十二个天问在整篇的每一节点上提出,每一问都值得读者深思,也给社会管理者提出了深层次的问题,需要改进。临近年关各种社会矛盾凸显,这就要求人们处理矛盾要有底线思维,管控好情绪,妥善解决遇到的问题,让世界充满和谐。
邯郸文友何娜英点评:
这是一篇由泼妇谩骂、撒泼到泼妇被棍棒打死而引发的一起典型的复仇案例的文章。文中的主人公稀活因在童年时期亲眼目睹母亲被众人用棍棒殴打,现场鲜血淋漓,并眼睁睁地看着母亲在自己的怀里咽气死去。这对一个年仅十三岁的儿童稀活来说简直就是一个惨重的遭遇,面对如此恶性案件,我们的执法人员不但没有给予稀活最起码的安慰,反而当着稀活的面大庭广众之下残忍地解剖母亲的头颅,最终对凶手重刑轻判。导致稀活复仇决心的坚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他花了二十二年的时间忍辱负重,最终为母亲报仇雪恨。内心虽快哉却实实在在地犯下了滔天大罪。鉴于这是一起特殊的复仇案件,曾经在执法机关工作的路庆老师挺身而出,悲愤填膺,大胆发问并强烈呼吁,呼吁我们的法律在无情的基础上能否允许融入一些血肉和人性的审判?稀活虽罪恶滔天,却是非分明,不杀无辜,作案后主动自首,口碑良好。只因从小目睹母亲惨状让他噩梦缠身,精神失常,才导致杀人犯罪。他既是杀人者又是受害者,文中还有一个受害人就是韩母,韩母、稀活有着同样的遭遇,相同之处都是亲眼目睹亲人被杀一幕,韩家没回家过年的儿子回家后会不会再悲剧重演?这样冤冤相报何时了?稀活能否有活下来的希望?路庆老师的十二天问能否感动一成不变的法律?一切静等法外开恩。
宁夏书画家评论家申才点评:
这十二个《天问》问的好,他问了一个几千年以来人们都答不好,答不全,答不彻底的一个社会问题,那就是冤冤相报何时了,类似的问题古有之,今有之,民有之,国有之。商鞅变法中就有一条,那就是戒私斗,将公战。《天问》十二中揭示的一个规律性问题,我认为希活的所做所为在以中庸之道的儒家思想主线条里,不可取,它于仁者爱人的教条是不相辅的,有悖于良好社会秩序的建立。但从公战而言,希活说了:杀我母亲者,虽久必诛。这与汉书说的相一致,细品之,还是没有跳出血亲仇杀的圈子,希活已沦为杀人犯了,就其前因,还是后果,都是值得深究其理的,路兄的小说里揭示的这个问题,无论是对前世今生都有研究的哲学价值。这里我认为:为建立和谐社会,我们要对这种事情进行挞伐,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减少类似的问题发生,以求人类有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反过来说,希活见血不颤,杀人不惊,恰恰反映了男儿血性的一面,如果在公战方面,这一点还是需要的,为什么呢,内揉外刚男儿当自强的血性基因是我们民族能否面对强敌而不惧、敢战、不败、敢胜的精神,这是我们需要的。总之小说提出的十二个《天问》,确实是值得发人深思的问题。好,赞。
本文图片来自网络
路庆,甘肃省靖远县人。现任中国法官协会法院文化分会委员、诗文社副社长、兼任中国法官诗文专刊总编,酒仙网诗酒文化研究院院长,山西法治文化研究会副会长,山西甘肃商会名誉会长,河北甘肃商会高级顾问。
著有《奋进的三年》《我与警察文化》《山西“吃煤”之后》一、二集等书,在社会各界颇有影响。特别是《山西“吃煤”之后》一书出版后,在政界、商界、文化界、新闻界及社会上产生了热烈的反响。并引起高层对产煤之后的思考。为人做事一贯倡导以人为本、以文化为根的“大文化”和谐观。为第一个在全国叫响警察文化之人、第一个为山西人“吃煤”之后吃什么发出呐喊之人、第一个倡议摘掉“农民工”这一不文明称谓这人、第一个在全国力倡“法院管理文化”并创办《太原法院文化周刊》。
于2015年8月18日开始涉足小小说领域,至今已创作五百余篇,各媒体阅读量近三百万。被许多文人雅士评为每日生活的“轻松一刻”。
本期编辑:徐萱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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