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乡味道(四):闲话吃肉
本文作者:黄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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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是中国唯一没有发现皇帝陵寝的王朝。为了找到传说中的成吉思汗墓,中外考古学家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从外蒙古的肯特山谷一路走到了中国的阿勒泰山脉,也没有发现一点蛛丝马迹。位于鄂尔多斯草原的成吉思汗陵,实际上只有精神的意义,八白室用汉族文化解释就是一座衣冠冢。这一现象和蒙古人的生活方式以及宗教信仰有关,蒙古人崇尚自然,丧葬仪式不像汉人的土葬那么繁琐和耗资,在过去,基本上是以火葬和天葬为主,即使是贵为帝王也不例外。
夕阳下的成吉思汗陵
汉人是农耕文化,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日常以蔬菜和谷物为主要食物,对这一点,作为游牧民族的蒙人也很不理解。看见汉人在房前院后的空地上种菜,黄瓜白菜水萝卜,该开花的开花,该结果的结果,有的生吃凉拌,有的煎炒烹炸,蒙人对此闻所未闻,互相见了面都惊奇地发问:“看到了吗?汉人竟然在吃草。”也难怪,在蒙语里,菜和草就是一个单词“脑高”,菜就是草,草就是菜,“呼日森脑高”是炒菜,“脑高塔拉”就是绿草地。时间一长,汉人对简单的蒙语也能听明白一二,都以为蒙人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反应在语言上也是无比疏漏。
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蒙语对他熟悉的事物,有时候说是穷尽其详并不过分。比方描述马的词汇,一匹叫什么,一群叫什么,自己骑的叫什么,别人骑的又叫什么,乃至公母大小颜色,甚而对各个年龄段的马都有专门的称呼,马的配饰,大到马鞍马蹬,小到马额头上的一个饰物,都有准确的叫法。而对他不熟悉的、蒙古文化以外的东西,就显得有点仓促和马虎,有个大意就行,比如土豆,蒙语叫“图么斯”,红薯呢,蒙语就是“希和日图么斯”(意思是甜的土豆),山药就是“乌日塔图么斯”(意思是长的土豆),简直有点应付差事了。
正如同游牧民族不能摆脱农耕文化而独立存在,其实,汉人也不是生来就“吃草”的。在中国历史上,汉族也有漫长的食肉史,肉类其实是所有人群最受欢迎的食材。
中华文明据说有上下五千年,这其中有文字的历史,大部分时间又被儒家思想所裹挟。孔老夫子的学说,概括起来不过两个字,一为“礼”,一为“仁”。饮食男女,为人之大欲,早在先秦时期的饮食礼政已经相当完备。从肴馔品类到烹饪品位,从进食方式到筵席宴飨等等,都对等级之别有着严格规定。比如周代盛行的青铜饮食器具——鼎,就是衡量社会身份等级的标志物,制度规定:国君用九鼎,卿用七鼎,大夫用五鼎,士用一鼎或三鼎。而在具体的食物方面,《国语·楚语下》中有记载:天子食太牢,牛羊豕三牲俱全,诸侯食牛,卿食羊,大夫食豕,士食鱼炙,庶人食菜。我们都熟知冯谖客孟尝君的故事,冯先生初入孟府,“左右以君贱之也,食以草具。居有顷,倚柱弹其剑,歌曰:'长铗归来乎!食无鱼。’”作为门客,冯先生一开始只能以菜裹腹,后来大胆提出一个无礼要求,也只是“食无鱼”,这说明冯某人还是有自知之明的,鱼在当日,是“士”这个级别的标准,并非是后世的天价海鲜。
长铗归来乎,食无鱼
这种情况一直影响到今天,现在流行的各种短视频,我见过主播大快朵颐各种肉,有猪肘子猪头猪尾巴,也有手把肉羊肚羊杂碎,却从来没有看见一个表演吃青菜的主播。这说明在人们的一般认识里,肉食的等级还是比蔬菜和五谷要高。在中国古诗里,描述社会不公平说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描写欢快豪放则是“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而“彼黍离离,彼稷之苗”则被用来当做国破家亡的感叹,“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则只能是农家田舍的简陋粗糙,酒肉和黍离、烹羊宰牛和故人鸡黍,都被分别赋予了不同含义。
快手主播大块朵颐
《史记·项羽本纪》里记载过中国历史上一次著名的宴会,在这一场刀光剑影、危机四伏的酒席上,有一段关于吃肉的精彩瞬间:“……哙遂入,披帷西向立,瞋目视项王,头发上指,目眦尽裂。项王按剑而跽曰:'客何为者?’张良曰:'沛公之参乘樊哙者也。’项王曰:'壮士,赐之卮酒。’则与斗卮酒。哙拜谢,起,立而饮之。项王曰:'赐之彘肩。’则与一生彘肩。樊哙覆其盾于地,加彘肩上,拔剑切而啖之。项王曰:'壮士,能复饮乎?’樊哙曰:'臣死且不避,卮酒安足辞!’”樊哙闯帐是《史记》“鸿门宴”最为精彩的段落,是整个故事的高潮。有人说,这一段文字体现了项羽对樊哙的欣赏和褒奖,此大谬也。如果对古时吃肉的历史稍有了解,就会知道,鸿门宴上项王对樊哙的劝吃劝喝,完完全全是一种戏弄和羞辱。项王除了猛灌樊哙斗酒数十升不说,还把一块没有分割的猪肘子当众赏给他,须知猪肉乃是肉类中的下等,这不是侮辱是什么?
樊哙闯帐是鸿门宴的高潮
生活在草原上的游牧民族,当然不像汉人那样等级森严,大块吃肉大碗喝酒是生活的常态,他们不知道自己每天吃的牛羊肉,乃是天朝贵胄的标配,更不知道经过现代营养家们的表彰,原本只属于庶民百姓的蔬菜,因为其含有大量有益于人体健康的维生素,从而华丽转身早已成了高大上的食物。
我家世居内蒙,从祖辈走西口算起,已历四代,算是纯正的内蒙人了。《三国演义》里的袁绍,是当时炙手可热的政治明星,论家庭出身,不外乎也才是四世三公。时间上不亏,资格上还稍逊,人家这“四世三公”,想必家里煮肉的锅有好几个(鼎),咱只有过“一大二公”,公共食堂一口锅,还得众人分享。这个“公”不是职称不是级别,最多算是穷人的理想。孙中山先生说“天下为公”,但怎样才算“公”,如何才能“公”,“公”到什么程度?我的理解,最起码像人分九等,肉分五类,按等级分配资源,不能叫“公”是铁定的,“公”是权力上的平等,就如同蒙古人吃肉,关键部位,一般也是由长者执刃,大家分而啖之,而不是如项羽劝樊哙,给一个生肢肩了事,更不是按种地出身的农民朋友们的朴素观念,人民公社大食堂,大家在一个锅里捞肉,那样的后果,肉没有几块不说,险些连温饱也成了问题。
蒙餐
同样是“公”,档次有别,同样是“肉”,吃法不同。时至今日,物质文明极大丰富,吃饭再不是头等重要的大事,吃肉已不能当做身份高低的资本来炫耀,相反还可能被看作是有悖于健康的不良生活习惯。但即便如此,内蒙人还是以吃肉为荣,以大锅煮肉为满足。我儿子在武汉读书,每当放假归来,问学习和生活怎么样,总是说别的还行,就是吃不上肉,我不禁大为诧异,堂堂大武汉怎么会没有肉吃?细问起来才知道,儿子所说的吃肉,是指那种“内蒙式”吃肉,类似于锡盟手把肉、和林炖羊肉、伊盟烩干肉那样的吃法,汉人老祖先在长期实践中细分出来的南甜北咸、东辣西酸、八大菜系,各种煎炒烹炸都不作数。也是,这一代年轻人没有经过物质贫乏的年代,对吃肉的理解未免也单纯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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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作者为本平台特约撰稿人,1969年出生于内蒙古察右中旗,现供职于呼和浩特市一家企业。
【本期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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