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有明珠照夜来:社工介入涉罪未成年人个案分享
出品 | 社工客(ID:shegongke)
作者 | 高兴圆
单位 | 成都新空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愿有明珠照夜,标题何解?实则是社工介入涉罪未成年人工作中的一点心得。
明珠之意,源自古时候一位禅师的趣事,是指对自我的认识。传言他苦苦思索一个问题而不得解,却在因此不小心摔了一跤以后大彻大悟,当即作诗偈一首,云是:“我有明珠一颗,久被尘劳关锁。而今尘尽光生,照破山河万朵。”
所以,如果人长久以来缺乏对自我的思考,浑浑噩噩,随波逐流,自然是明珠蒙尘、难以生光了。
但对于成年人来说,能够对自己有清醒的认识、明确的定位,尚属不易。对于青少年,尤其是涉罪未成年人群体来说,在有此经历以后,人生无疑是蒙上了一层暗色和阴影,之后,如何认识自己、如何定位自己、如何重新开始——则又是一重新的挑战。
司法社工与案主及其父亲进行接案会谈
在此,社工想要分享的,是小淳的故事。
同很多与不明底细的同辈群体交往,以致涉罪的未成年人不同的一点是:小淳是因为拿着钢管跟随表哥打架、抢走别人手机而涉案的。
因此,在社工第一次问到小淳当时参与其中是什么想法时,小淳很坦然的说:“当然是要讲兄弟义气了。”这里的兄弟,不是称兄道弟的客气,而是紧密的血缘关系牵连。
再问及小淳,当时是否知道此事是违法犯罪行为,小淳则表示,原本只是担心被父母知晓,以为最坏也不过是赔偿找上门来的对方。直到案发后,小淳才意识到后果的严重性,非常后悔。
这样的情绪,再加上小淳羁押在看守所期间,外祖母因病逝世,未能得见最后一面。
在获得附条件不起诉处理,接受帮教与监督考察之初,小淳的情绪一度十分低落,充满愧疚,与社工倾诉时,还因为自己当时是在所居住的小区中被民警带走,不乏对在之后的生活中可能会时常受人指点、歧视的忧虑。
对于这个十七岁的少年来说,只是像往常一样跟随表哥“玩耍”,所经历的一切就让自己的生活发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也因此产生了诸多负面情绪。
案主与其他组员观看法治视频
如疼爱自己的外祖母去世了,不能见最后一面的愧疚与自责;他人可能会有的有色眼光与受到邻里指点议论的焦虑及恐惧;涉案一事不知道会得到什么结果的迷茫与忐忑;要寻找工作继续生活的现实压力……如此种种,提及时,往往使小淳哽咽难言。社工便决定,首先与小淳一起解决心理问题,擦亮心中的那颗“明珠”:
1、社工告诉小淳,外祖母年岁已高,生老病死是人之常理,逝者已矣,对外祖母的追思和愧疚,不妨化作对于外祖父和其他家人更多的关怀与照顾;
2、邻里如果对自己有所玩笑和指点,那也是因为做错了事情——应付的代价之一,但可以在之后以正向的成长重新证明自己,“刷新”在大家眼中的负面形象;
3、不管最后会有什么结果,最重要的是当下,而当下的行为,则决定着之后的结果,尽到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好现在,才可能在未来得到一个较好的结果;
在父母、社工的帮助和自己的努力调节下,通过个案辅导与小组活动、社会服务的“数管齐下”。
户外活动-“勇气大考验”(案主请求与陌生人合影)
小淳正视了自己的问题,并切实的一步步做出改变:从被动的通过法治视频学习,到会主动的上网查阅法律知识;从以前对父母不爱理睬,到积极增加与家人的交流和彼此陪伴;从整日和游手好闲的表哥等人厮混,到与自己具有不良行为的朋友们划清界限,树立正确的择友观;从贪玩好耍到认真、踏实的上班……
在最后一次结案服务与社工见面时,这个孩子的眼中,露出了对于现状的欣喜和未来的期待,明快的情绪,就像是闪闪发亮的明珠,再不见当初阴翳——可见,这一“摔”,是真真切切的小淳从原本浑噩的生活状态中摔醒了,而他对于自己的目前状态,也倍感欣喜。
在四月下旬,小淳顺利得到了检察院的附条件不起诉宣告决定,他激动的打来电话向社工致谢,真正开始新的生活,社工也向他送上了祝福和鼓励。
暮春亦有好景,少年继续前行,社工也在继续前行。在涉罪未成年人群体中,和小淳相似的孩子还有更多……而社工每一次与之相遇和交流,都在以自己的努力,愿助少年拭出心光明亮,如有明珠照破长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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