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茂荫家训和遗言释疑
作者:张卫民
《王茂荫集》有书札《家训和遗言》[[1]]一篇,全文分为五部分,每部分结尾有书写时间信息。第一部分为咸丰元年六月所书;第二部分为咸丰三年五月所书;第三部分为咸丰八年五月所书;第四部分有咸丰八年眉批“此愿已了,今更无累”,没有标注书写日期;第五部分为咸丰八年五月又书,并强调“后凡有加批之处笔画,皆现在所书也。”
据曹天生先生介绍,王茂荫的“家训和遗言”为王茂荫后代誊抄件,并非王茂荫一气呵成。为了更好地理解《家训和遗言》内容,准确把握《家训和遗言》作者的思想情感,笔者对《家训和遗言》的书写时间和书写背景试作考证。
一、王茂荫主要任职履历
王茂荫(1798-1865),字椿年,号子怀,歙县杞梓里人,嘉庆三年三月生。道光十二年进士,授户部主事。道光二十七年,八月升擢户部贵州司员外郞。道光二十八年,二月奉旨记名以御史用(候补),三月父病逝丁忧。咸丰元年,六月回京,七月任户部江西司员外郎,八月任陕西道监察御史。咸丰二年,八月署山西道监察御史、兼署礼科掌印给事中、兵科给事中。咸丰三年,三月任湖广道监察御史,四月升擢太常寺少卿,六月升擢太仆寺卿,十一月升擢户部右侍郎兼钱法堂事务。咸丰四年,三月调兵部右侍郎,十月转兵部左侍郎。咸丰八年,七月以疾请假开缺。同治元年复出,四月任都察院左副都御史,七月升任工部右侍郎兼管钱法堂事务。同治二年,二月调任吏部右侍郎,六月丁继母忧。同治四年六月去世。[[2]]
二、牵挂亲情书信教诲
从内容和语气上看,《家训和遗言》的第一部分应该是家信内容,并非遗嘱。处在京城的王茂荫,没有生计困顿,起居正常,没有动笔书写遗嘱的主客观需要。从所涉及的史实看,写于咸丰元年无疑。
道光二十八年,王茂荫丁父忧回籍前,曾奉旨记名以御史用,王茂荫咸丰元年回京,意欲补实。他没想“京察”提拔,也没想“截取”选用,只是想说说向来想说的话。王茂荫有自己的政治理想,他希望补实御史职位,从而有机会向最高统治者倾诉自己的治国理政主张。
道光三十年六月洪秀全等人起事,十二月领导拜上帝会会众在广西桂平县金田村举行武装起义,“贼氛日炽,时事日艰。”受儒家思想熏陶的王茂荫,不是盯着蝇头小利的人,也不是刻意去追求高官厚禄的人。面对时局,作为朝廷命官,内心潜藏的道德力量被激发出来,这是他的正向思维,他的实践选择,合乎情理,我们不能以现代道德观去苛求他。
因为他离家不久,对家庭情况熟识,他对儿辈的教诲有的放矢。文中的“祖母”是王茂荫继母吴氏,“叔辈”是王茂荫同父异母弟弟茂兰、茂茹、茂蔼等人。“汝等”自然是王茂荫儿子明诏、明慎、明镇等人。[[3]]这是一个大家庭。王茂荫诸子都已成家,应该有各自的“小算盘”,所以,王茂荫特地强调说:“切勿因争多论寡,致失子侄之礼。”生活的许多纠纷往往是因为财利取舍引起,如何对待财利看出一个人的道德素养。“凡人坏品行损阴骘,都只在财利上,故做人须从取舍上起”,这实在是切中要害之言。莫说普通大众,历史上有多少高官达人因贪赃敛财被钉上历史的耻辱柱?
三、以防万一留遗嘱
《家训和遗言》第二部分是说明写遗嘱的原因。金田起义后,咸丰元年九月,太平军攻克永安,实行“永安建制”。咸丰二年十二月,太平军攻下武昌后,咸丰三年正月从武昌出发,连克九江、安庆、芜湖等城市,二月占领江南重镇江宁(南京),定为都城,改称天京。咸丰三年四月,太平军开始北伐和西征。在王茂荫看来,可以很快平息的贼乱,“然在事诸臣多不足恃”,导致成现在的危险局面。他没有厌世情绪,没有悲观消沉,但他做了最坏的准备。“身后茫茫,惟听弟辈儿辈自行努力,以期光前裕后,亦复何言。然有恐以不言致误者,随笔略书于后。”
可以说,咸丰三年是王茂荫一生最荣耀的一年。四月,升擢太常寺少卿,六月升擢太仆寺卿,十一月升擢户部右侍郎。同时,因为有这些史实,可以十分肯定地说,此遗嘱写于咸丰三年五月无疑。
王茂荫作为政府官员,在社会出现动荡时他不是选择退缩,他做了为国牺牲的思想准备。咸丰三年,工部尚书翁心存兼管顺天府尹,为应对北伐太平军疾驱燕都的意图,在布置京城防守事宜时“举光禄寺卿宋晋、太仆寺卿王茂荫综理其事”,得到咸丰帝允行。[[4]]
四、肺腑之言似家常
《家训和遗言》第二部分只是表达了写遗嘱的原因,并没有遗嘱的具体内容。而《家训和遗言》第三部分为记事,所记之事都是咸丰三年五月之后发生。那么,第四部分是否为咸丰三年五月所书遗嘱内容?以下史实可为佐证。
王茂荫的小女儿嫁西溪汪宗沂。[[5]]据郑村汪育真手抄西溪汪氏族谱资料,汪宗沂,原名恩沂,字仲伊,号咏村,光绪六年进士。汪宗沂生道光十七年十一月,殁光绪三十二年十月。原配虹源王公女,生道光十七年四月,殁咸丰四年八月。继娶王茂荫女,生道光十七年七月,殁咸丰十一年十二月。汪宗沂与王茂荫女结婚时间不详,依常情而言,子女结婚后父母才好说“此愿已了,今更无累”。咸丰三年,王茂荫小女儿17岁,符合“则年纪已大,便难访人家”的情况。
捐纳官衔是清政府财政收入的一项来源,《王茂荫集》收录有《道光二十一年新定常捐银数单》、《酌定章程》、《大捐印结银数单》等捐例。王茂荫认为“捐例之弊,人皆知之”、“入资拜官”非善政。[[6]]咸丰二年,户部以“需饷孔殷”为由提出“奏请准士子报捐举人、附生”建议,王茂荫知道后立即上奏折表示反对。咸丰皇帝采纳了王茂荫建议,明确“户部奏请捐纳军功举人生员一折,着不准行。”[[7]]了解到这个背景,可以准确理解王茂荫所言“日后子孙非有安邦定国之才,不必出仕,只可读书应试,博取小功名而已。”
五、眉批与咸丰八年遗嘱
《家训和遗嘱》第三部分第一段为眉批内容,是“超擢太常少卿”之后得到的恩荣,有了这些恩荣,咸丰三年五月所书“一身之宠荣至矣”更加荣耀。
咸丰八年,太平军势力犹强,虎视耽耽的英法联军战船已开到天津,四月到天津城外,距离北京才二百里,情况危急。王茂荫奉命办理五城团防事宜,他随同周祖培等“与五城御史悉心筹画”。[[8]]这是《家训和遗嘱》第三部分第二段所说“惟有益坚此志而已”的历史背景,也是王茂荫“咸丰八年五月又书”的历史背景。
咸丰八年的王茂荫显然不同于咸丰三年五月的王茂荫,这不仅仅是资历官衔上的变化。咸丰三年王茂荫留遗嘱时,考虑的主要是家庭问题。“行状不必做。我之行事,尔辈不得知,亦做不来,且天下自有公论,国史亦必有传,无庸作此无用物也!谨记。”遗嘱中出现这一段实感突兀。从情理上说,王茂荫如果想到自己,应该顺势说说祭葬方面的事。疑似文本外面眉批内容,为咸丰八年所书。
《家训和遗嘱》第五部分文本,咸丰三年五月的王茂荫是断然写不出来的。那时的他,虽说“一身之宠荣至矣”,但还不足以谈论国史留名;虽说有几篇精彩的奏折,但还不足以议论著书刊刻。
易佩绅说:“佩绅自咸丰六年丙辰,公车入都,于邸抄中读先生奏议,即向往之。”[[9]]吴棠说:“子怀少宰以清德巍科,历路通显,感激先皇知遇之隆,前后奏疏不下十数万言,初无惊奇可喜之论,得至事后覆校之,一一如烛照龟灼,寸量而铢计。”[[10]]由此窥视,如王茂荫遗嘱所言,王茂荫对自己奏折的自赏绝非主观私念使然。
六、读《家训和遗嘱》的启示
王茂荫之前,治家格言、伟人遗嘱、名人名言,繁不胜数。王茂荫的家训和遗嘱,没有“新奇特”内容,但他的家训和遗嘱,简朴平和接地气,通俗易懂说实际,有强烈的生活气息。王茂荫为杞梓里承庆祠撰写的对联[[11]]也有同样的风格。
上联:一脉本同源,强毋凌弱,众毋暴寡,贵毋忘贱,富毋欺贫;但人人痛痒相关,急难相扶,即是敬宗尊祖。下联:四民虽异业,仕必登名,农必积粟,工必作巧,商必盈资;荀日日侈游不事,匪廨不由,便为孝子贤孙。
著名历史学家、明清史专家吴晗认为,在科第上,王茂荫是早达的,他在34岁那年就中了举人,第二年联捷成进士。在官阶方面,他是一个晚达的人,50岁才升为员外郞。[[12]]如此说来,他的为人与他的为文是一致的,初看无惊奇可喜,回望却是万丈光芒。古圣贤推崇立德、立功、立言。观王茂荫一生,他清正自守,廉静寡营,直言敢谏,是“三不朽”精神的倡导者、宣扬者、践行者。
他有“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的情怀,不善于投机钻营。他专心经营“业务”却不计较“人际”,君子和而不同。由于他坚持己见而受到“严行申饬”,成为《资本论》中提到的唯一中国人。
王茂荫的家训和遗嘱,浅显易懂,没有深奥的辞藻;有长者风范更有生活真情;有时代的局限性却没有“高大上”的说教;与社会生活紧密结合却没有迂腐偏见。
王茂荫为官后,祖母反复告诫他:“吾家虽寒素,粗足自给,愿汝善守身,不愿汝积多金也。”[[13]]王茂荫的家训和遗嘱,与他的德名,实如黄金万镒。
参考文献
[[1]] 曹天生点校整理《王茂荫集》(中国档案出版社2005年6月出版)P168-172
[[2]] 王铭诏、王铭慎撰《皇清诰授光禄大夫吏部右侍郞加二级谕赐祭葬显考子怀府君行状》,《王侍郞奏议》附录(黄山书社1991年12月出版)
[[3]] 王铭诏、王铭慎撰《皇清诰授光禄大夫吏部右侍郞加二级谕赐祭葬显考子怀府君行状》
[[4]] 赵尔巽等撰《清史稿·列传一七二·翁心存》
[[5]] 王铭诏、王铭慎撰《皇清诰授光禄大夫吏部右侍郞加二级谕赐祭葬显考子怀府君行状》
[[6]] 王茂荫撰《条议钞法折》,《王侍郞奏议》卷一;王茂荫撰《驳部议捐纳军功举人生员片》,《王侍郞奏议》卷二
[[7]] 王茂荫撰《驳部议捐纳军功举人生员片》
[[8]] 王茂荫撰《《办理团防广求人才折》,《王侍郞奏议》卷九
[[9]] 《易佩绅序》,《王侍郞奏议》附录
[[10]] 《盱眙吴棠序》,《王侍郞奏议》附录
[[11]] 王立群撰《王茂荫的一幅楹联》,《徽州报》1985年10月15日
[[12]] 吴晗撰《王茂荫与咸丰时代的新币制》,《中国社会经济史集刊》(1937年3月);又见《读史劄记》《王茂荫与咸丰时代的币制改革》(《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6年2月出版)
[[13]] 王铭诏、王铭慎撰《皇清诰授光禄大夫吏部右侍郞加二级谕赐祭葬显考子怀府君行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