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县大地震死亡人口的历史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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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县特大地震死亡人口的历史记载大体可以分为两部分:
一是关于人口伤亡的综合性记述。以《嘉靖实录》为最早,也较全,除对震灾进行了宏观描述外,对人员死亡记有“压死官吏军民奏报有名者八十三万有奇。……其不知名未经奏报者,复不可数计”。后《明史巻十八》、《明史巻三十》、《续四库全书》、《续文献通考》、(明)查继佐《罪惟录》、朱国桢《涌幢小品》等所记均与此大体相同。另外还有(明)沈越《明皇嘉靖两朝闻见录》、(明)支大仓《明永陵编年信使四卷》都记有“西安、凤翔、庆阳诸府州县皆陷没,官吏军民压死者数十万……连震数月,人心惶惧,夜皆露宿,不敢进庐舍”。
唐汾阳王墓碑被震为数块
至今没有查到当时各省、府、州、县有关华县特大地震死亡人口上报的奏折。在嘉靖三十五年正月二十七日严嵩关于《山陕地震请乞遣官祭告赈恤》的奏折中也未提及此次地震的死亡人数。皇帝遺户部左待郎邹守愚嘉靖三十五年二月二十八至山西武乡,三月至霍州,五月中在河南阌县,六月因染瘟疫卒于长安,其也未提及死亡人数。另外当时渭南、华阴等处县令均被震亡,很多州县的地方官吏是震后从其他地方调入的,故对地震死亡人口总数的统计时间至少应在嘉靖三十五年七月之后。
二是各府、州、县有关人口伤亡的记述。地震造成万人以上死亡的州县就有10处,它们是:
陕西华县:“后计压伤数万人”。
陕西渭南:“死者数万人”。
陕西朝邑:“死者无虑数万”。
陕西同州:“死者数万人”。
陕西富平:“死者三万余人”。
陕西三原:“士民压死者以数万计”。
陕西泾阳:“士民压死者以万计”。
山西蒲州:“死者数万人”。
华州、蒲州:“蒲、华二州各有八万”。
山西安邑(今运城安邑镇):“压死人口万余”。
山西猗氏(今临绮):“压死宗室职官居民以数万计”
按照上述所说,仅蒲、华二州加富平三处就死亡19万人,再加渭南、同州、朝邑、三原、泾阳、安邑、猗氏七处各数万人,这样一来,仅仅十州、县地震死亡人数就达30多万。其他有记载的州县尚有近60处,这些资料为进一步探讨死亡人数奠定了基础。

地震造成华州城内三门巷下陷达4~10米

值得一提的是一些关于州、县死亡人口的总体估述,也很有价值。如秦可大《地震记》所记,当时的西安“……盖其时万家房舍一时推裂,……比明,见地裂横竖如画,人家房屋大半倾坏,其墙壁有直立者,亦十中之一二耳。……四乡之处……,至如穴居之民,谷处之众,多全家压死而鲜有逃脱者”。“……他远不可知,自吾省之西也则渐轻,自五省之东也则渐重,至潼关、蒲阪极焉。震之轻者,房壁之类尚以渐倾,而重者则一发即倾荡尽矣。震之轻者,人之救死尚可走避,而重者虽有幸活,多自覆压之下掘挖出矣。如渭南之城门陷入地中,华州之堵无尺竖……”“晋绅之被害者,三原则有光禄卿马理………渭南谢令(指时任县今谢培龄)全家靡遗。其他如士大夫,居民合族而压死者甚众,盖又不可以名姓计矣。受祸大数,潼蒲之死者什七,同、华之死者什六,渭南之死者什五,临潼之死者什四,省城之死者什三,……自古地震,关中居多,而据其得祸之数,未有如今之甚者”。
另(明)赵时春《赵浚谷文集》记有“…十有二月壬演,夜漏下亥刻,地大震,声如雷……城壁屋垣陶复多倾,自平凉至渭南民多死,小县千人,大州县至数千,自渭南东至陕,北至甘泉及蒲、解,举域皆没,口皆数万。……中原,川、广、福建、甘肃、宁夏皆言震。命户部发银四万,使右待郎邹公守愚赈山、陕,祭告山川。疫大作,邹公卒于长安。民疫、饿、震死者十之四五”。还有时任耀州知州李廷宝记:“其百姓压死,蒲、华二州各有八万,吾耀亦两千六百有奇。”
据明代《官职表》记载:秦可大,陕西咸宁(今西安市)人,嘉靖三十二年进士,曾任山东东光县令。地震时正以丁忧在家闲住,亲身经历了这次地震。《地震记》虽是秦可大于万历三年(即1575年,亦即震后19年)在京都根据回忆写的,但因多是他本人的亲身经历和见闻,应当是可信的。李廷宝,山西曲沃人,嘉靖三十一年为耀州知州,也亲身经历了这次地震。这二人都亲眼目睹了地震破坏的残酷场面。而李廷宝则从震前到震后,始终就职于耀州,其所撰写的《耀州志》及在震后两年所立《重修庙学并诗》碑,所记地震伤亡数字可靠。赵时春地震时任平凉知府,他所撰写的《平凉府志》和《赵浚谷文集》中对平凉人口伤亡数目描述也应当是比较客观的。
应该说,秦可大、李廷宝、赵时春等关于当时州、县人口死亡的记述具有一定的可信度,为进一步考证华县特大地震死亡人口提供了可信的资料。
以上内容选自《1556年华县特大地震》一书,由原廷宏、冯希杰等编著。华州文史荟萃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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