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了,公司没买保险,公司注册地不在生产地,该到哪里报工伤?

对于公司注册地在A地,而实际工作地(即劳动合同的履行地)却在B地的况,请看法律法规规定:

一,《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七条指出:

①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应在注册地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

②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可由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地为其参加工伤保险。

③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应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④建筑施工企业按项目参保的,应在施工项目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⑤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应当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按照以上规定,在公司没有办理工伤保险的情况下,一旦发生工伤,公司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地,即劳动合同履行地进行工伤申报,工伤保险待遇也按该地标准,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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