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乡村建设再加力

01新提法: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这是一个新提法。其实,乡村建设始终在路上,自从有了乡村,便有了乡村建设,乡村建设一直没有停止过。

中国乡村延续上千年,是粮食、人力、生态和中国传统文化(乡土文化)等资源的涵养地,曾长期是中国的主流社会,但中国乡村成为自我繁衍的牺牲品,长期存在固步自封、小农经济、土地羁绊、“贫、弱、愚、私”及其因果循环等现象。

当前,存在乡村集体和人均收入偏低、创收渠道较少、收入存在不稳定风险、消费能力不足和城乡差距较大等问题,乡村建设亟需在十四五期间再加力。

02“十四五”乡村建设的主要任务

中国的乡村建设面对的是生于乡土社会的中国人和“伦理本位”的中国社会,表面上要通过引进资金、技术、能人,完善公共服务和发展乡村经济,根本上要激发出村民的自觉建设乡村的理性。

乡村建设的关键任务是以工商促兴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完善公共服务,缩小城乡差距;难点任务是培育村民的自觉能动性,打造村民“安居乐业,无忧无虑”的向上人生。

乡村建设需要扬弃那些与现代文明不相容的理性,克服公民意识淡薄、科学知识和科学思维欠缺、革新精神淡薄、向外观望(看客心态、见风使舵心态)、隐晦权利要求、利他能力不足和乡村传统保障模式不足等弊端,塑造村民知礼守法、崇善向上的公民精神,培育村民建设乡村的自觉能动性,唯有如此,才能保障乡村建设可持续发展。

近阶段的主要任务是:(1)完善乡村保障,塑造村民知礼守法、崇善向上的公民精神;(2)建设县级农村工业园和农业产业园,扶持农工商并举,实现乡村产业兴旺和生活富裕;(3)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乡村生态宜居。

03完善乡村保障

完善乡村保障应由国家统一推进(国家救济乡村)。国家应推动现代乡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加速成形,进一步强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3年始)、最低生活保障(2007年始)和农民社会养老保险(2009年始),进一步完善五保供养、救灾、扶贫等救济和优抚安置制度,扎实推进农民工参与社会保险、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医疗救助和教育救助等工作,让农民放心、宽心;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乡村发展保障,顶托农业生产,扶持农村工业园建设。

总体上,与城市社会保障改革比较,乡村社会保障改革相对滞后,乡村社会保障的社会化能力较弱,资金缺口较大,乡村社会保障的政策、制度和体系有待完善,乡村社会保障是中国社会保障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短板。

04发展农村经济

发展农村经济是乡村建设的命脉,乡村建设要优先发展农村经济。目前乡村最大问题就是乡村经济情况较差,不仅规模小,而且生产、流通、消费和金融等活动滞缓,农村集体经济收入较低,部分地区集体经济收不抵支,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都较低且财产性收入所占比例极低。

提高工资性收入是快速提高农民收入和缩小城乡差距的突破口。建设县级农村工业园和农业产业园,扶持农工商并举,保障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和稳定收入,保障村集体稳定收入,活跃乡村生产、流通、消费和金融,是乡村建设的当务之急。

05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安居才能乐业,不仅要做到“居者有其屋”,还应尽可能做到“居者优其屋”,不断改善人居环境。但有些乡村的空间布局不合理,基本公共服务落后,村容村貌差,环境脏,甚至进村入户都有困难,急需整治。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主要任务是:

(1)推进污水垃圾处理。推广三级化粪池,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因地制宜建设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解决污水直排问题,整治垃圾简易堆置场(点)。加强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控制秸秆等农业垃圾污染。

(2)加强村落院落规划建设,提升村容村貌。统筹乡村空间规划,绿化美化院落村落,形成生活生产和生态功能区,强化乡村空间的生物安全防护功能。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大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提升田园风光品质。

(3)完善行政服务、卫生保健、生活服务、文化休闲、公共照明等公共服务设施。

(4)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调动内生动力,促进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把农村建设成具有自然性和延续性的“花园式乡城”。

06乡村建设的注意事项

乡村建设要寓精神建设于经济建设之中,提高村民和村干部的受教育水平,丰富村民的科学知识和科学的思维方法。要救济乡村和乡村自救双管齐下。要农工商并举,以工商业促兴现代农业。要考虑村民的消费意愿和资金承担能力,上马建设项目时要权衡增殖与消费的关系、面子工程与精打细算的关系和“止病痛”与“治病根”的关系等。要法治、德治和自治三治并举,融洽三治关系,促进三治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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