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违规布置作业 教师将被问责
10月14日,省教育厅传来消息,《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的通知》下发,要求各地设立监督电话和举报平台,畅通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切实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确保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完善作业管理细则,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并在校内公示。学校要切实履行作业管理主体责任,加强作业全过程管理,每学期初要对学生作业作出规划,加强年级组、学科组作业统筹协调,合理确定各学科作业比例结构,建立作业总量审核监管和质量定期评价制度。
学校要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标准组织安排教学活动,严格“零起点”安排教学,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严禁超纲超进度教学,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教师布置作业要紧扣课程标准和教学进度,以帮助学生完成学习任务和掌握教学内容为目的,严禁布置超课标、超进度的作业。
与此同时,学校要建立完善作业总量控制和作业检查制度,按年级做好课后作业量的学科平衡工作。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合理控制书面作业总量。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要积极探索多维作业模式,科学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推广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实践性作业和过程性作业,摆脱书面作业单一模式,增加阅读型、探究型、小组合作型等多种作业形式,重视强化作业的过程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学生能够独立完成,不得增加学生和家长的负担。
学校要规范使用实时通讯工具,严禁使用微信群、QQ群等布置作业,不得在群内发布学生作业、考试成绩、批评表扬、拉票评比等信息,不得发布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言论、图片等信息,严禁教职工在群内发布商业广告或商品营销信息。教师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省教育厅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作业总量和质量定期评价、定期检查制度,对作业设计不合格的学校和教师加强督促指导,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对作业管理中问题较多、监管不力的学校和违规布置作业的教师严肃处理,通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