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章成·道经十一章·利有用无篇
道经十一章·利有用无篇
一、
王弼本: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河上本: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凿戸牅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傅奕本: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二、
帛甲本:卅□□□□□其无□□之用□然埴為器當其无有埴器□□□□□□當其无有□之用也故有之以為利无之以為用。
帛乙本:卅楅同一轂當亓无有車之用也𡑋埴而為器當亓无有埴器之用也鑿戶牖當亓无有室之用也故有之以為利无之以為用。
汉简本:卅輻同一轂當其无有車之用也挻殖器當其无有殖器之用也鑿戶牖當其无有室之用也故有之以為利无之以為用。
三、
原成校:卅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也。燃埴器当其无,有埴器之用也。凿户牖当其无,有室之用也。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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