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销售轻研发,急于IPO的立方制药出口内销或存内外“双标”|IPO研究院

大手笔做推广却吝啬于研发,放松账期却获得存货攀升,质量管理存漏洞的立方制药IPO前景难言乐观

出品 | 每日财报

作者 | 刘雨辰

首次冲击IPO未果后,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方制药”)并未止步。近期立方制药IPO事宜进入预更新披露状态,冲击A股的进程又进了一步。

据《每日财报》了解,立方制药成立于2002年,是集药品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股份制医药企业,主要产品涉及心血管类用药、消化系统用药、皮肤外用药等领域。

立方制药顺利IPO或许并非易事,报告期内公司市场推广费用逐年攀升、三年花掉5个多亿,但在研发上却十分吝啬,应收账款攀升的同时存货周转率却低于同行,另外出口内销或存在“双标”,采购质量管理存漏洞等情形均是立方制药IPO过程中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推广费三年5个多亿,研发投入却不足营收2%

随着医药行业竞争的升级,研发能力愈发成为制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研发能力和细分赛道的垄断能力,成为一家药企是否值得投资的关键。

根据《每日财报》的统计,2017-2019年,立方制药的研发费用为1838.82万元、2378.94万元、3744.44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58%、1.67%、2.27%。

经计算后发现,立方制药2017-2019年期间研发累计投入金额合计为7962.2万元,而过去三年立方制药的营业收入之和约42.41亿元,也就是说立方制药报告期内研发费用的支出占三年营收之和的比例仅约1.8%。作为一家药企,这样的研发投入可谓低的惊人。

而据招股书显示,2017-2019年立方制药的销售费用分别约为1.19亿元、2.59亿元、3.28亿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0.2%、18.17%、19.88%,逐年递增。

经计算后发现,2017-2019年立方制药的市场推广费共花费了53172.77万元,报告期内立方制药花掉的市场推广费是期间研发费用投入总和的6倍还多。

展开来看,立方制药销售费用由市场推广费、职工薪酬、租赁费、业务招待费等构成,其中市场推广费为公司销售费用项下的重要支出。2017年,公司的市场推广费为6581.95万元,占到当期销售费用的比例为55.31%。2018年、2019年立方制药的市场推广费持续增长。

到了2018年,立方制药的市场推广费达到20247.99万元,占当期销售费用的比例为78.22%。2019年立方制药的市场推广费为26342.83万元,当期市场推广费的支出占到销售费用比重超八成。

应收账款攀升,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

虽然从招股书的信息来看,近三年立方制药的营收和利润均保持上升态势,2017-2019年,营收分别为11.67亿元、14.25亿元、16.50亿元,净利润分别为7682万元、9166万元、10514万元。

但细分来看主营业务收入,数据显示,2018年立方制药医药工业业务收入为3.99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28.14%,医药商业业务收入为10.20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71.86%。

事实上,立方医药之所以保持盈利增长并不是竞争力的提升,而是通过调整账期的形式来讨好上下游公司以此获得增长。招股书显示,立方制药的应收账款的周转率在下滑,报告期内分别为9.62次、7.74次、7.33次。

招股说明书显示,2016年至2019年上半年,各报告期末,立方制药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8635.10万元、1.56亿元、2.12亿元及2.88亿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45%、13.47%、14.96%及18.46%,呈递增趋势。

即便是账期对客户做出让步,立方制药的存货周转效率还是不如同行。《每日财报》注意到,2017-2019年立方制药医药商业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6.57次、6.89次、7.38次,同期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值为7.85次、7.96次、8.24次。立方制药各期存货余额逐年增长原因、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存在差异的问题也被重点问询过。

立方制药称,公司医药商业的存货周转率略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公立医疗机构,该类客户用药周期较为稳定,可针对性降低库存,因而存货周转率相对较高。

立方制药的存货账面价值也在逐年攀升。《每日财报》注意到,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5994.82万元、16882.73万元和17916.68万元。

立方制药在招股书中解释为“由于公司医药商业主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的流通,该业务板块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70%以上,因此公司存货中库存商品的占比保持在较高水平”。

出口和内销或存在“双标”,采购质量管理存漏洞

药品生产领域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与安全,药品生产环节的质量控制一直倍受关注,对于IPO的企业来说,证监会也会重点关注这一方面的问题,但立方制药在招股书的阐述却明显存在争议。

立方制药在招股书中表示,公司在医药工业和医药商业领域的各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良好,通过了相关主管部门的各项常规监督检查、专项检查、生产品种在各项自检、抽检中均为合格。

并且着重强调了2018年7月,公司零缺陷通过FDA(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针对二巯丁二酸原料药生产设施及规范的现场检查。

但2018年11月7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的一则关于安徽省药化生产和特药经营日常监督检查信息的通告却将矛头指向了立方制药。

通告支出指出,在2018年9月26日—27日对药品的GMP飞行检查中,一次发现立方制药存在软膏二车间软膏线配料系统清洁规程中未对连续生产时中转罐与乳化罐之间管路的清洁方法进行规定等六项一般缺陷。

零缺陷通过FDA检查的立方制药却在两个月后的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MP飞行检查中,一次被查出六项一般缺陷,不禁让人产生怀疑公司在出口药品和国内销售药品的生产质量和管理流程上采取了双重标准。

立方制药在招股书中只强调零缺陷通过FDA的检查,却对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告只字未提,不知用意何在。

除了自身的安全质量控制存在疑问,立方医药的供应商也不让人省心。公开信息显示,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长期位居第一大供应商,但公开资料显示,2016年、2017年,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连续两年因销售劣药、假药被罚。

最新的招股书显示,2017年-2019年,来自这家供应商的采购比例分别为15.10%、15.97%、11.83%,去年虽然有所下滑,但安徽天星依然连续三年始终占据立方制药医药商业板块业务第一大供应商位置。

招股书显示,2016年、2018年,立方制药本身及子公司还曾因药品质量安全等问题受到行政处罚。

如2016年,立方连锁销售不合格沉香,调查发现,沉香为立方连锁自合肥乐家老铺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购进。这些事例充分说明,立方制药的采购质量管理存在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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