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景区爬树摘杨梅坠亡 家属称树太好爬索赔60万 景区被判担责!
据广州日报报道,2017年5月19日,近60岁的吴某在花都区某山村景区河道旁的杨梅树上采摘杨梅时,由于树枝枯烂断裂,吴某从树上跌落,经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吴某的亲属认为,该山村景区作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在核心区域的河堤两旁种植了不少于50株杨梅树。由于杨梅树嫁接处较低,极易攀爬,每到杨梅成熟之际,都有大量观景人员攀爬杨梅树、采摘树上的杨梅,甚至进行哄抢,景区从未采取安全疏导或管理等安全风险防范措施。
吴某的亲属将该山村景区告上法庭,索赔60余万。
据悉,某山村民委员会系某山村情人堤河道旁杨梅树的所有人,其未向村民或游客提供免费采摘杨梅的活动。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景区是否该承担责任及具体责任的大小。
嘉宾:云南兆谦律师事务所主任 向芯黎律师
方弘:吴某的不测主要责任到底是在于自己还是景区?
向芯黎律师:在谈责任的时候,我们还是先关注庭审过程当中的两个情况:
一、根据原告方提交的照片及被告某山村民委员会提交的对村民黄某的询问笔录及视频,能够证明确实存在游客或村民私自上树采摘杨梅的现象,
二、在吴某从杨梅树上摔落受伤后,被告虽设有医务室,但相关人员已经下班,且被告没有设立必要的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导致吴某不能及时得到医疗救助,对损害的扩大存在一定的过错。
吴某的不测主要责任到底是在于自己还是景区?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违反了民事义务而应当承担的对他(她)不利的民事法律后果。
景区要承担什么责任,就要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各个主体之间应该承担什么义务。有义务,它才能让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游客吴某近 60岁,他自己攀爬到杨梅树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应当对自己的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吴某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他攀爬树的时候,他自己应该预测到后果。但是,他还是直接爬上树。另外,他在动机上也存在着非常大的过错。
为什么原告认为景区也要承担责任?
因为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景区有安全保障的义务。作为公共场所,例如景区、商场、酒店等公共场所在一些有危险隐患的地方要配有相应的措施、人员和设备。
但是,本案中的景区没有做到。
吴某发生以外的时候,医务人员都下班了。下班后,景区对这种突发的情况没有应急处理的预案。从这一点看,景区没有尽到义务。因此,导致后面可以避免的后果没有得到完全避免。
从这一点来看,景区是存在过错的。
方弘:也就是向律师认为景区和吴某双方都应该承担责任。您认为景区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
向芯黎律师:我认为景区有相应的责任。在责任划分上,我认为吴某自身的过错更多一些。
花都区法院审理认为,吴某作为一名成年人,未经被告同意私自上树采摘杨梅,其应当预料到危险性,故其本身应当对自身损害承担责任。
在吴某从杨梅树上摔落受伤后,被告虽设有医务室,但相关人员已经下班,且被告没有设立必要的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导致吴某不能及时得到医疗救助,对损害的扩大存在一定的过错。
花都法院酌情认定被告承担5%的责任,某山村村委会向吴某的亲属赔偿45096.17元
这个判决出来以后,网友的争议是非常大的。有网友认为,没有经过杨梅树主人的同意,吴某擅自去采杨梅。这个行为如果严格按照法律来说,已经算是一种偷窃。吴某违法行为在先,采摘杨梅发生意外就把责任推给杨梅树的主人,这是不是有点过了?
另外,如果杨梅树旁都放的警示告示,有网友极端地说,为什么不在卖刀的时候也贴个告示--刀会伤人。
2016年,《扬子晚报》登了一则《偷洋水仙包饺子食用中毒,怪我咯?》的新闻,说的是一名男子在院子里种了几十棵洋水仙,邻居一位老太太以为这是韭菜,就偷割了洋水仙,包了饺子给她孙子吃,结果导致小孩住院。现在老太太一家竟然上门来要求他赔偿,警察调解时也让他出于人道主义赔偿部分医药费。
这个案件和本案有点类似,就是本来是偷人家的东西,最后还反咬人,让东西的主人承担责任,你怎么来看网友的评论?
向芯黎律师:民事主体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前提就是要有相应的义务。有义务,才存在责任问题。
从本案来看,法律对景区设定了法定的义务。同时,法律对游客的义务也做了相应的设定。
相关法律规定明确了景区应尽的义务,《旅游法》中明确规定:
第七十九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制定旅游者安全保护制度和应急预案。
旅游经营者应当对直接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从业人员开展经常性应急救助技能培训,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检验、监测和评估,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
第八十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就旅游活动中的下列事项,以明示的方式事先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或者警示:必要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
第八十一条 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游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处置措施,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并对旅游者作出妥善安排。
《旅游法》对旅游景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保护制度和应急预案都要求。
本案中,景区没有尽到法定的义务,不管在人员救助、设施配备、安全警示方面都没有做到。
本案中的旅游者的行为也违反了法律规定。
《旅游法》中明确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本案中的旅游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违反了法律规定,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所以,本案中,景区和旅游者都有责任。吴某作为旅游者,法律也有明确的规定,
洋水仙案例中,洋水仙是有毒植物。对于栽种这种有毒植物,栽种人也应该尽到相应的义务。栽种人要考虑栽种的植物会不会给他人造成损害或危险?这些都应该做考虑。
法律在对经营者和个人的规定,经营者规定得义务更明确些。具体到责任承担,法律规定可能千奇百怪的事情都会发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方弘:一些网友觉得这是不是就应了死哪儿讹哪,也给讹人者提供一些钻空子的机会呢?
向芯黎律师:民法是法理情三者的结合。死哪讹那,讹对方就是要对方承担责任,承担多少的责任。
怎么承担责任,承担多少的责任,要看讹人有没有法律依据。如果有依据,就要承担责任。如果没有法律依据,讹了也没用!
而且,这类纠纷中,一般受害者的人身权利受到损害的情况占绝大多数。但是,致害的原因大部分都是存在混合过错。
所以,对个案的分析,法院通常会根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的内容,违反义务的程度,对责任比例进行相应的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