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大麻合法化如何影响船舶运营?
加拿大Borden Ladner Gervais LLP律师事务所向Britannia保赔协会提供了最新信息,概述了加拿大大麻合法化将对船舶运营产生的影响。随着《大麻法》和《刑法修正案》(分别是C-45和C-46法案)的生效,加拿大现在成为世界上第二大将用以休闲娱乐的大麻合法化的国家。
因为这项法律的变化,加拿大运输部发表了一份题为《加拿大大麻合法化与船舶营运 - SSB No.: 12/2018》(RDIMS No.: 14523388)的船舶安全公告。该公告要求船舶授权代表和船员承担起船舶安全操作的责任,并强调以下法规和政策作为实用小贴士:
根据《刑法》第253(1)条,判断力受损时,不得操作、协助操作、看顾或控制船舶。不管船舶是否移动都适用此规定;
《安全工作规范》第14条规定:“根据区域负责人的判断,任何因酒精或药物影响工作能力的人员不得进入任何工作区域”。“工作区域”一词包括在船上进行工作的任何地方,适用于在加拿大境内的船舶上工作的或在加拿大境外的加拿大籍船上工作的人;
根据新修订的《不吸烟者健康法》,禁止在工作场所吸烟或吸食大麻;
携带任何大麻或大麻制品穿越加拿大边境仍是一项严重的刑事罪行,即使所携大麻是用于医疗目的;
在加拿大运输署及海事医学检验员会考虑是否为船员签发海事医疗证明书时, 将是否吸食大麻考虑在内。
(来源:Britannia保赔协会)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