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发票怎么报销?怎么做账?如何税前扣除?今天一次性给大家说清楚!
企业在实务中,经常会遇到报销但是没有发票的情况。
比如,我一个做会计的朋友,就遇到了下面几个难题:
你们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吗?知道怎么解决吗?是不是可以找替票?我们先来看税法针对类似的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从税法规定上来看,替票的路子是行不通了。但老板下了死命令,必须想办法搞定,该怎么办才能合理合法呢?
我们针对这些问题,做了一些答案!遇到类似问题,大家可以参考!1、装卸工劳务费用300元/次,不超过500元,凭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做账和税前扣除。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2、对于供应商不提供发票,与供应商充分沟通,提供发票对双方有利;建议与能提供正规发票的供应商合作。3、公司宣传视频费用,个人到税务局代开发票,公司凭税务局代开的发票和其他原始凭证做账和税前扣除。4、合同的违约金支出,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无需取得发票;凭签订的提供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协议、赔偿协议、收款方开具的收据或者有的需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仲裁机构的裁定书等做账和税前扣除。5、与他人合租的房屋租金费用,凭发票外的其他外部凭证和分割单做账和税前扣除。6、偏远地区出差无法取得发票,公司可以采取差旅费津贴、补贴的方式入账。《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对于没有发票成本费用,账是账,不要因为不能扣除就不记账,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正常记账,本年的费用在本年计入。发生在当年年的成本费用,无论是否取得发票、无论能否在税前扣除,都要进行会计处理,这样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和财务状况。1、企业按年度收付的租金不管是否收付、是否开具发票,都要确认当年租期的费用;2、借贷的利息费用,不论是否收付、是否开具发票,都要在当年占用资金的期间确认利息支出;3、员工工资及年终奖不管是否支付,都要在对应的员工提供服务的期间确认成本费用;4、没有来得及报账的员工的出差费用,以及没有取得发票的其他费用,在当年度发生的,也要统统计到当年的账期内。为了解决财务部业务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公司可以形成一项制度,规定在每年12月月末前,各部门统计本部门当年已发生未报账的费用,有票的报账,没有发票的将金额通知到财务,对于没有按规定执行的,给予一定程度的处罚,比如不予全额报销。为保证规定执行,财务也可以在每年12月初就该事项发通知提示各部门。对于无发票成本费用,账是账,正常记账,税是税,不能税前扣除的,汇算清缴时要进行纳税调增!1、上一年没有发的工资,只要在年汇算清缴结束前发放,就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不需要纳税调增。
——政策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二、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支付汇缴年度工资薪金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2、企业在当年发生的没有取得发票的费用,只要在年汇算清缴结束前取得发票,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汇算清缴结束时还没有取得发票的,年度所得税申报时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政策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六、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3、企业在2019年发生的没有取得发票的费用,在2019年汇算清缴完成后才取得发票的,要提供专项情况说明,到税务局柜面调出2019年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重新填写,将对应的成本费用扣除。但要注意,发票应当在2019年后5个年度内取得。
——政策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六、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小提示:不能完全以发票开具的时间作为业务发生的时点。前面讲了没有发票报销的事情,那么什么情况下没有发票也能税前扣除呢?我们整理了10种情况,用一张图给大家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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