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物业行业普遍存在不开发票等涉税问题须治理

原创2021-10-28 20:21

22世纪生活

山东省物业服务行业领域目前普遍存在收费不开发票的现象。

主要表现在:一是收费后不立即开发票;二是收费后过后不及时补开发票;三是使用收据代替发票;四是不及时确认收入;五是财务做账不如实记账;六是白条列支现象一定程度上存在;七是虚增经营成本现象一定程度上存在;八是收费的项目没有具体到每一个收费项目项目名称和金额,没有将收取的费用的用途在发票上体现,例如:物业服务费、建筑垃圾处理费、垃圾处理费、停车费、电梯服务费和其他收费项目;九是物业公司发票开具意识淡薄,并不是每一个收费处都有允许业主索要发票的提醒。

物业公司不开发票,一定程度上对全省财政收入造成损失。

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物业公司是业主在的衣食父母是业主。物业公司依法开发票、如实记账和依法纳税责无旁贷。物业公司以不开发票的方式逃避履行依法纳税义务,是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

希望山东省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建议在全省范围内针对物业公司开展涉税问题专项整治,对每一家物业公司进行检查,实现对物业服务领域每一家企业全覆盖。并建议聘请专业的第三方对每一家物业公司进行涉税评估,并要求每一家物业公司补开发票、补缴税款并加征滞纳金。让每一家物业公司都能够自觉履行依法纳税的责任和义务。

希望我省涉税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进一步推进对物业公司涉税问题监管常态化。将物业领域经营单位逐步培育成新的税源增长行业领域,让物业行业缴纳的税款服务全省各族各地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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