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宁海人,半部民国警察史(下)

导读:

宁海人与民国警界,有不解之缘。几个警政先驱不仅名震当时,不输戴笠,甚至引领了民国警察的发展,积极影响了民国警政的现代化。这几位民国期间涌现的警政先驱,堪称半部民国警察史,他们的经历,是民国警官的缩影,他们的影响力,足足有半个民国时期。读懂他们,就读懂了民国警史。请继续关注《四个宁海人,半部民国警察史》下。

第三节

          抗战育才,华丽转警

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央警官学校于1937年底西迁重庆。

1943年,教育长李士珍草拟五年建警计划,受蒋介石核批“此计划可用,速拟预算呈核”。

下面有两个重要的班级,有我们宁海人的身影。

“为培养各省独当一面之高级干部”,1944年中央警官学校成立警政高等研究班,高研班研究员以黄埔军校一至六期毕业的抗战将官及国内外警官学校毕业生为主。

为储备收复台湾后之警察干部人才,同年中央警官学校又在福建举办“台湾警察干部训练班”。

此时,我们的第四位宁海人要出场了——应怀宗。

▲1945年中央警官学校初干班总队长应怀宗

在高研班第一期研究员的身影中,我们不但找到了胡福相,还发现了应怀宗。

应怀宗,号贻孙,1900年出生于宁海越溪山头应村,七岁丧父,母慈严且识大体,祖父系清朝金华守备(正五品)。受童保喧影响,应氏廿岁考入北洋时期陆军部宪兵学校(1919-1920),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毕业于中央军校高教班(1933年)。

自1925年起,应氏入粤,投身革命,不耻下位,自黄埔军校宪兵营中尉连附起,历官宪警教官、宪兵团长、上校参谋长、司令。1935年5月任官陆军宪兵中校。1938年奉命照少将支薪。

民国宪兵和警察,颇有渊源。民国的警察,多有出自宪兵,尤其是军统一脉。1930年代中央军校的宪警班,即是一例。而应氏出道更早,可称黄埔宪兵元老。但应氏的宪兵经历,算军警,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警政。

▲1935年应怀宗任官陆军宪兵中校

1944年应氏入高研班。1945年担任中央警官学校“警察初级干部教导总队”第一期的主任兼总队长,该队为培训新生警察素质所设,址在重庆丰都,后随校还都,1946年毕业。该培训班实际亦才举办一期。

1946年12月,中央警官学校增设第四分校于重庆,主任为黄埔军校二期、警校副教育长余锦源,副主任为应怀宗。应氏实际主持工作。

后应氏回任中央警官学校训练处长,又任浙江全省保安司令部少将参议。1948年应怀宗署任浙江余姚县县长。

应怀宗军转警政,转得很华丽。

▲应怀宗手迹

转警成功的,还有胡福相。胡氏1942年起历官福建省建阳、永春县县长,但这些经历与警政无关。虽然胡氏的警察学业很优秀。

1944年高研班毕业,胡氏担任中央警官学校在福建的“台湾警察干部训练班”班主任,为积极接收台湾省做准备。真正进入民国警政,当从此时算起。

抗战期间,李士珍继续掌管中央警官学校,育才建警。

上述三位,陆陆续续的都进了中央部门。而秦友庸,整个抗战期间都还在浙江奋斗。这与桂系黄绍竑主政浙江有一定关系,桂系在浙,与黄埔系、CC系、地方士绅之间矛盾重重,黄埔系被有所抑制。然浙江又是蒋介石最看重的地方,京畿之地。

黄埔系还年轻,八年抗战,黄埔系逐渐成长,纷纷从低级军官升至师军级主官,渐渐形成力量,然与中央决策层还有距离。黄埔系虽然有名,但综观国民党主政大陆期间,都未能形成掌控全局的力量。去台后,才是黄埔系的天下。这也是蒋介石深受地方军阀掣肘,无法掌控全国的重要原因。

继浙江省警士教练所总队长之后,1937年底起秦友庸任浙江省第七区保安副司令,剿匪锄强,肩负台州治安之责,肃清了浙江沿海各岛土匪。1938年底有《申报》报道剿匪经过。后秦氏又任浙江省国民抗敌自卫团参谋处副处长,在浙江地方抗日。

▲《申报》:1938年浙七区副司令秦友庸剿匪记

第四节

           汇聚警校,桃李天下

▲李士珍、秦友庸、应怀宗和胡福相

日寇投降后,我们很惊奇地发现,这四位宁海人都来到了南京,而且汇聚中央警官学校。

李士珍,1945年率中央警官学校还都南京,1947年接任校长。1943年8月李士珍授简任官七级,后晋叙简任官一级(中将),获民国最高警衔,肩挑三线四星。

秦友庸,亦结束了在浙江地方的奋斗,重回南京。前次在南京,还是“军官团”的青年军官。

1946年初,秦氏已到任中央警官学校正科生的总队长,负责正科学生之管理,授简任官五级(或可能六级,少将),肩挑三线两星。1947年还担任了乙级警官总队的总队长,负责军官转警。

李士珍和秦友庸,不唯官长之谊,实有兄弟之恩。秦氏少时,卧虎草莽,不甘堕落,后寻李指点,矢志出山,报考黄埔,廿年奋斗,终聚警校,互相砥砺。焉不感慨乎?

应怀宗,率“初干班”随校还都,我看到1946年4月16日在南京留有手迹。1946年底任重庆四分校副主任,后又任本校训练处长。应氏警服官照中,肩挑两星,几线看不清,依资历,我认为亦是三线两星,简任官五级(或可能六级,少将)。

应氏在“初干班”同学录序中说道:“乃值倭寇投降,奉命还都。于是偕诸生,乘木船,浮三峡,遵川江而下,历时三阅月。”又提到听闻英国某大臣外出,因驶车误触警律,遂下车接受警士处罚,其守法精神令应氏感叹。故激励同学:“法治精神,为现代文明国家立国之重要因素,不可不起而报之焉,故今后吾同学不仅具有高尚廉明守正不阿之执法精神,更须化民成俗,使民有守法为荣之风尚也。”

可见当时之思想,不落后焉。亦可见他们与戴笠,有不同焉。

▲中央警官学校台湾警察干部训练班毕业证书

胡福相,很有福相。1945年,台湾光复,领着自己的“台湾警察干部训练班”学生,出任台湾行政长官公署首任警务处处长,统管全省警政。

台湾虽是僻壤,待垦之地,然主官位重。我想这其中不可缺少李士珍的培养促成。而且当时谁又能料到,台湾竟然是民国最后的苟居地?

1947年9月胡氏回任中央警官学校教务处处长,12月授简任官四级(少将),是最后来到南京的。

1949年去台后,据说胡氏接任警校教育长职。他可能不是李士珍最初培养的警校接班人,但时势造化,最后成全了胡福相。

在民国警界,这四位的官衔都不低,戴笠也只是少将。戴笠欲夺中央警校而不得,足见警校之重要。没有中央警校资历,难成警政诸侯。

第五节

            警政先驱,功绩标史

中央警官学校培养了数以万计的高级警政人才,桃李遍布天下。除学制为2到3年的正科之外,还有多种形式的速成班、讲习班、警官班和研修班,以培训各级警官,在全国各地开设6所分校,为周边省份培训警官。

李士珍、秦友庸、胡福相、应怀宗,这四位宁海籍民国人士,在中国警察创建不久、乱中求治、尚为弱雏之际,先后积极投身警政建设,于民国警政的统一和现代化建设,贡献颇多,可标青史。

尤其是李士珍,不但受蒋介石特颁赠“育才建警”四字,亦被后人称赞为“现代警察之父”,而其专门研究警察之观点著作,对于当世之警政,亦有参考意义。

最后科普一下,民国文官任职分特任、简任、荐任、委任四等,特任与上将相当,简任在少将和中将之间。特任、简任属于民国高级文官。简任可比正厅级到正部级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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