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腕上的S

1.

同住一个寝室的人,即使刻意掩饰,总有些短处会逐渐被人发现,比如打嗝,放屁,说梦话。某个人有痔疮,早上在卫生间蹲好久,回来趴在床上一动不动。脚特别臭,脱了袜子,相当于打开十五天没冲的厕所。不爱洗袜子,穿硬了就在床栏杆上死命拍打......大家都是半斤八两,谁也别笑话谁。想要保护隐私?没门儿。

上大学后,他一直穿长袖的衣服。打排球时,手腕上套个蓝色护腕,然而洗澡时还是被人发现了,他左手手腕上,有一个刺青字母:S。

几个哥们儿晚上睡不着觉时无奖竞猜:“是你初恋情人的名字吧?”“孙?宋?史?石?司?”一边猜,一边叽叽咕咕七七八八地笑。

他不接他们的茬儿,一味地沉默。然而心里,翻江蹈海的往事齐齐涌来,那一夜,他失眠了。初秋鼾声四起的寝室,月光悄悄地从窗外照进来,照见他一个人在往事的浊浪里翻滚。

他们猜的都不对。是商,她叫商宇。也是死的第一个拼音字母。

2.

高一时,他们在一个班,是前后桌。高二时分文理科,他学理科,她去了隔壁文科班。

学习成绩平平个子矮矮的来自乡下的小女生,谁会多看她一眼呢?起初,他也对她毫不在意。

当年高考录取率低,文科更低。他们中学只有两个文科班,不进班级前五名最多只能考个中专。排名再靠后一些,就任何学校也考不上了。也许家里早早看出她升学无望,下面还有好几个弟弟要供读书,就让老乡进城带话让她退学,还给她订好了一门亲。

她死活不肯退学。家里接二连三的带话来,她就在晚自习时一个人躲到寝室里,吃下一大把药片。下自习回来的室友们大呼小叫,那时也没有120,他因长得高大被老师叫去背她去医院。

从三楼上往下走,他觉得背上的女孩轻得像一片羽毛,疑心她的灵魂早就离开她的身体飞远了。

在医院里抢救时,他和几个同学等在走廊里。白得刺眼的灯光下,他觉出了心里的痛。她细弱的身材,黄黄的小脸,枯草般的头发,很努力却迟迟不见起色的成绩,让他感到痛。

他们考入县一中时,首批订制校服,每人交三十八元钱,学校平时并不要求统一穿着,可她总是穿着那身灰蓝色的校服,把校服都穿褪色了,应该是没有别的衣服。这些都让他感到痛。

他也来自乡下,四个姐姐都是初中没毕业就不念书了,家里只供他一个男孩。女孩迟早是人家的人,早些成亲还能早点换彩礼回来,吃粮都紧着,念书有什么用?他也感到了自己的无力,除了背她来医院,他实在做不了什么。可是他明知道,她可能第一年考不上,坚持一下,第二年也许能考上。但有几个乡下人家能坚持下来呢?

她出院后医生说要休养一周。他和另一个女同学送她回家。女同学自己骑一辆自行车,驮着她的大书包。她坐在他自行车后座上,仍是轻得像什么也没驮一样。他担心她体弱,让他搂住自己,而她只肯用手揪住他的夹克衫。去往乡下的路先是柏油路,然后是煤渣路,最后是土路。土路给马车的车辙压出两条深沟,难走得很。他们俩的家,是相反的两个方向。

近晌午,阳光明亮,他觉得后背很热很热,是阳光晒的,也是她在身后让他感到暖热。他一路哼着《莫斯科郊外的晚上》,是用俄语唱的。他们县城中学外语开的是俄语,他会发出高难度的卷舌颤音。

他不时侧耳听听她的动静。她可真安静,只在岔路转弯时指挥一下:走左边。前面右拐。

她家村口,有一棵巨大的榆树。树上面,系满了红布条。此地干旱,多榆树。榆树不成材,但是饥荒年能救人的命。榆树钱、榆树叶、榆树皮都能吃。树老了,变成神树。谁家有个病灾儿的,有考学、求子、远行的,都来系上红布条祈福许愿。他想她家里一定没人为她系红布条。可是红布条有什么用?太俗气、太愚蠢。

她的家是两间土房,有一块窗玻璃缺掉了,用透明的塑料布糊在上面,像她的生活,就是将就着。院子里跑着狗、猪、鹅和鸡。她母亲扎煞着两手迎出来,有乡下妇女那种热情然而又不会说什么的常态。没看到他父亲和弟弟们。许是父亲出去赶工,弟弟们当然上学了。尘土在阳光下飞舞,一丛大丽花开在菜园门口,硕大的没有芳香的花,是艳俗的红色。他本来很讨厌那种花。

她被扶到炕上躺下。她母亲不肯让他和女同学走,下了一盆挂面和几只荷包蛋。面从锅里盛出来,放在油漆斑驳的木桌上。挂面带着一种微酸,但他真是再没吃过那么好吃的荷包蛋,那可能也是她家用来待客最好的伙食了。那一瞬间,他有些原谅了她的父母,都是因为穷啊。

临走,那女同学向她母亲转告老师的话,一定要让她继续念书。

一周后在走廊里遇见她,他只是点一下头,那时不兴在学校里男女生说话的。她送了她一本书,算是答谢。是席慕蓉的《七里香》。那本诗集,他天天翻,小心翼翼的,生怕翻坏了。

那以后,他常在操场上、走廊里捉她的影子,捉到了,心里就欣喜异常。她有一天在头上别了一枚亮晶晶的红发卡,可能是春节时有了一点钱买的。那个发卡让她好像变漂亮了。他从此喜欢红色,不再觉得艳俗。

在食堂打饭,看她来,他就让她插队,大家都知道她的情况,没人有意见。她也是,看见他就脸红,眼睛却总是亮的,这让她苍黄的脸有了些许生气。

她还是没能读到毕业。在学校里再看不到她的身影,他多么落寞。得知她退学的那天正是周末,他从学校里回家,没吃几口饭,就躺到了他的床上。泪水顺着两边的眼角落到印着一只大菊花的枕巾上。夜太黑了。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他和她一样看不到什么光亮。他起身,找到一根针,就着昏黄的灯光,在左手腕上刺下了第一针。

他带着那个字母进了考场。七月天真热,迷迷糊糊的,他觉得他的人在这里,他的心已死。他觉得这辈子只有她了,他不会和别人恋爱,更不会和别人结婚。

3.

补习一年,他才考上大学。他报了师范学院,每个月有助学金,可以减轻家里压力。父亲老病,已经不能种地了。她应当早嫁了人,也许孩子都有了。他没有能力去找她,他想他会一直独身下去。

他在一个清晨离开县城,火车开动时,九月的阳光照进车箱里。车箱里全是陌生的人,烟味、汗味、脚臭味、菜包子味混杂在一起。他在心里和她说了再见,虽然不知道她在哪里。

好不容易给行李找到了位置,没有坐的地方,他就站着,反正只有两个小时多一点的车程。这趟由四平开至齐齐哈尔的列车,在他家县城通榆只停靠几分钟。并且奇异地,这个小站不叫通榆,而叫开通,没有把他家乡有名的榆树体现出来。

他个子高大,在车厢里站着看书,很显眼。斜后方坐着一个从四平上车的女孩,注意到他读的是米兰·昆德拉。那时他还不知道,这个叫徐嫣的女孩和他上的是同一所大学,但是不在同一个校区。

大学里的冬天,恋爱中的人在炫耀他们手织的白围巾,他却紧紧护住他的S,他的她,还有他的死。即使上了大学,他也没有一天不想到死。死后的世界一定是公平的,一定有她在身边,不会再有人因为贫乏就轻易夺走她。

因了左手腕上的那个字母,周围人都觉得他神秘、另类,他总是显得疏离。

大学毕业那一年,出乎意料的,他恋爱了。没人看好那桩恋爱,包括他自己。是外语系的徐嫣追求他,她在排球赛场上看到他,就加入了他的拉拉队。她像一大团阳光,一来就把他的世界照得红通通亮堂堂的。

室友们都认识徐嫣。主持晚会,办文学社,她是学校里的名人。老二说:“这下麻烦大啦,你得再纹个X啊!”他一时来了怒气,一拳照老二的脸砸过去,那人捂着眼睛干嚎良久,然后,一只乌眼鸡就诞生了。

他带着新婚妻子徐嫣回家去,他们在县城的街上相挽着走。是县城里最繁华的一条街,叫繁荣大街。东北的秋天,风很大,落叶不停地落下来,凋零如此来势汹汹,都来不及扫。忽然他看见她,那个叫商宇的人,骑着自行车从斜对面菜市场过来又过去了。只一瞬间,他确确实实看见她红了脸。

她胖了,然而更黑了,还是矮矮的。他看见她车后座上驮了一袋土豆,她一定驮着更多的重负。他只见过她那一次,再后来,他的生活离开他从前的生长地越来越远,除了手腕上的那个S,除了她送他的那本书,他不曾再带走什么。过去的他,随着她的消失,死掉了。

那本书后来也像他一直带在身边的一些物件那样不知去向了。然而事隔多年,他仍然背得出上面的诗句,那些字句,像手腕上的S一样,刻在他心上了:

溪水急着要流向海洋

浪潮却渴望重回土地

在绿树白花的篱前

曾那样轻易地挥手道别

而沧桑的二十年后

我们的魂魄却夜夜归来

微风拂过时

便化作满园的郁香

徐嫣倒从没问过他左手腕上的故事,虽然有时她用纤细的手指拂过那个S,一言不发。这是她聪明的地方——有些伤疤不能去揭,揭了就鲜血淋漓,疼痛难忍。

他们的餐桌上,鸡蛋会变出许多花样:鸡蛋羹、蛋炒饭、鸡蛋饼,鸡蛋摊成饼切成丝放在凉菜里,放在卷饼里 ......但是他一吃荷包蛋就叹气,轻轻地,不易觉察地,叹气。

在四平这个城市,他有体面的工作,稳定的家庭,聪明可爱的女儿,人生似乎波澜不惊。渐入中年,他们一同建设着丰盈的此刻,固然也有许多的小烦忧。而且,死,当然是不可避免的。那是他早在苍白的青春期就在手腕上预言了的,不论身份尊卑每个人都不愿意意识到的,必然的宿命。


我喜欢写一些单薄的故事,因为写不来厚重的。就像造假钞的人被审问为什么要造假钞,他说:因为我造不来真的。

贾平凹的《浮躁》里有一章写雷不空举报副社长田中正侵占公屋,与嫂子有不正当关系,被公社里和田中正不睦的书记和社长知道了,正好乘机检举到县纪委。田中正听说了,派蔡大安带了三根人参、四瓶西凤酒、十斤木耳、十斤蘑菇送到县上他远房叔叔田有善书记家。田有善当面表示,要秉公办事,绝不姑息。送的礼是蔡大安用买菜的背篓背去的,假装忘在田书记家里。不日,乡里书记和社长被调离,田中正倒扶了正了。

多么厚重的故事,之传神,之典型,令人击节不止,实在好笔力。然后自己掷笔(就是摔了键盘)而叹:我辈还写什么写?

这个旧故事,今天忽然在网上翻了出来,算是它的幸运。因为写过的字总是随手就丢弃了,跟大师比,轻如鸿毛,总觉得不值当存留。如果你读到它,算是我的幸运。

并且,竟然完全不记得写过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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