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要求清退在民办学校任教的公办教师 投诉直通车

强烈要求清退在民办学校任教的公办教师

投诉时间:2021-06-25

事发地区: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

涉及单位:郴州市教育局

秋季开学在即,郴州民办学校招生广告横行,他们占用郴州最牛的公办师资,办有实为重点班的最牛班级,但也收着最高的学费,让我们老百姓可望而不可及。以郴州金海、五雅中学、玉潭学校为例,它们向郴州市全境或相关县全境选调了占其总教师人数30%比例的公办在编教师。这些教师拿着国家的工资,在老板的优厚奖金利诱下,以公谋私。更有金海学校为维护这些公办教师的利益,甚至还虚拟了一所学校——长海学校,将这些公办教收归其内。而公办学校却因请代课教师而再耗费国家资金,同时因代课教师水平低下而严重影响了公办学校的师资水平,从而影响了百姓子弟受教育公平性。

然而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央编办发〔2019〕230号)文件中规定:“严禁公办学校在编教师长期到民办学校任教”。郴州市编委、郴州市教育局、郴州市财政局、郴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实施意见》(郴编办〔2020〕25号)文件也规定:“严禁公办学校在编教师长期到民办学校任教,教育行政部门选派到民办学校支教的,个人支教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半年。”但这些学校却仍然占用公办学校的师资。这些民办学校这么强了,应该不需公办教师去支教了。

我们请求相关部门严格执行文件,清退在民办学校任教的公办教师,维护教育公平,给老百姓一个真正公平的教育环境!

部门回复

郴州市教育局2021-07-13 11:21:12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根据有关政策和我市实际情况,现回复如下:
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事业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我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举办了一批民办学校。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区学位紧缺,加上前两年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的学位需求,各地采取多种形式,购买民办学校的学位来安置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有些县市区采取派出公办学校教师置换民办学校学位的方式实现政府购买。再则,根据当时我省相关政策,有些县市区委派少量办公教师去新建的民办学校支教,支持民办学校发展。2020年4月根据省政府四个部门文件精神,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实施意见》(郴编办〔2020〕25号),提出优化资源配置,充分保障中小学教育需要,创新管理模式,切实增加教育服务供给,严肃工作纪律,加大违纪违规问题清理整顿力度,明确“严禁公办学校在编教师长期到民办学校任教,教育行政部门选派到民办学校支教的,个人支教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半年。”等一系列措施。为落实文件精神,摸清底数,规范管理,今年6月,我局对全市办公普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使用情况进行了摸底,其中全市有642名在编中小学教师委派到民办学校支教,这些教师大多在民办学校担任骨干教师或管理人员。
为确保民办学校正常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我市在严格落实中省关于严禁公办学校在编教师长期到民办学校任教的刚性要求的同时,参照外市州对在编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问题的处理办法,按属地管理原则,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商编制部门提出在编教师回归具体方案,报县市区委政府研究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备案,在2022年底前逐步完成全部在编教师回归。为维持民办学校在办公教师退出时的稳定,县市区教育局可以有计划地选派在编教师到非盈利性民办学校支教,但个人支教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半年。
下一步,我们将联合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对文件落实情况特别是支教教师超过半年期限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感谢对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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