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止痒】6大产品定价法则
【IE止痒】原创文章 第11篇
1、产品定价方法之一:成本加成定价法
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产品定价方法,它以行业平均成本费用为基础,加上规定的销售税金和一定的利润所组成。用公式表示为:
移项整理后:
其中,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期间费用率为期间费用与产品销售收人的比率,可以用行业水平,也可以用本企业基期损益表的数据。
销售税金是指产品在销售环节应交纳的消费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等,但不包括增值税。销售税率是这些税率之和。
销售利润可以是行业的平均利润,也可以是企业的目标利润。成本利润率是销售利润与制造成本的比率,即加成比例。这是成本加成法的关键。
成本加成法定价的优点是:产品价格能保证企业的制造成本和期间费用得到补偿后还有一定利润,产品价格水平在一定时期内较为稳定,定价方法简便易行。
成本加成法定价的缺点是:忽视了市场供求和竞争因素的影响,忽略了产品寿命周期的变化,缺乏适应市场变化的灵活性,不利于企业参与竞争,容易掩盖企业经营中非正常费用的支出,不利于企业提高经济效益。
[例8-1)某企业生产一种产品,预计单位制造成本为100元,行业平均成本利润率为25%‚销售税率为0.7%,企业基期的期间费用为500 000元,产品销售收人为5 000 000元。
分析:
2、产品定价方法之二:市场竞争定价法
市场竞争定价法就是根据市场上同类商品竞争结果的可销零售价格,反向计算而确定出厂价格的方法。计算公式是:
其中,在“同类产品市场基准零售价格”上加上或减去“产品质量或规定差价”,是指在使用这种方法时,要将本企业商品的质量、品种、规格、包装等与同类竞争商品进行充分比较,确定应加价还是减价。零批差价是指同一商品在同一市场、同一时间内零售价格与批发价格之间的差额。零批差价与零售价格之比称零批差率。批进差价是指同一商品在同一市场、同一时间内批发价格与出厂价格之间的差额。批进差价与批发价格之比称批进差率。
[例8-2]某公司的新产品比市场上同类产品某方面性能明显优越,可以上浮5%差价,同类产品市场零售价格为3 000元,零批差率为10%,批进差率为5%,试问该新产品出厂价格应该定为多少?
分析:
出厂价格=3000×(1+5%)×(1一10%)x (1-5%)=2693.25(元)
这种定价法着眼于市场,考虑了市场的供求和竞争因素的影响,能够较好地适应市场,有利于企业参与竞争。但是,这种定价方法与企业成本费用脱节,不一定能保证企业要求的利润。
3、产品定价方法之三:目标利润定价法
目标利润定价法是指运用量本利分析原理,在保证目标利润的条件下确定产品出厂价格的方法。计算公式为:
[例8-3]某产品预计销售量2000件,固定成本200 000元,单位变动成本40元,目标利润80 000元,销售税率为0.7%,试问该产品出厂价格应该定为多少?
目标利润定价法与前面介绍的“成本加成定价法”是有区别的。差别在于“成本加成定价法”公式中的成本只是制造成本,不包括期间费用;而“目标利润定价法”公式中的成本包括制造成本和期间费用。相应地,两个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也有所不同。
4、产品定价方法之四:特殊追加订货的定价方法
特殊追加订货就是指在企业正常的产销计划之外,临时接到客户出价低于正常销售价格,甚至低于单位产品成本的订货。
对于这种特殊追加订货,若企业的产品正处于成长期或成熟期,且又是市场上的名牌产品,非常畅销,自信追加订货者还会很多,为维护产品声誉,则不能接受这种特殊追加订货。然而,若企业尚有剩余生产能力,为了开拓新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产品知名度,则在充分利用剩余生产能力的范围内,且客户出价高于单位变动成本时,可以接受,这有利于增加企业利润或减少企业亏损。因为企业产品成本中的固定成本,在一定产销量的范围内,固定成本总额是不变的。当生产能力有剩余时,产销量低,单位产品的固定成本分摊额就高;反之,当生产能力得到充分利用时,产销量增大,单位产品的固定成本分摊额就低。只要特殊追加订货的收人减去其变动成本总额后还有一定数量的边际贡献,就能相应提高企业利润或减少企业亏损。具体来说,对于这种特殊追加订货有以下三种定价方法:
(1)充分利用剩余生产能力,而不减少正常销售时,定价要求:
特殊追加订货产品价格>产品单位变动成本
(2)超越剩余生产能力,需减少部分正常产销量,以接受特殊追加订货时,定价要求:
(3)利用剩余生产能力,但需增添部分设备、工具等专项费用时,定价要求:
5、产品定价方法之五:合同定价法
合同定价法是指由购销双方以产品成本为基础进行协商定价,并签订合同的定价方法。对于无市价可参考的非标准产品或新产品,一般采取这种方法进行定价决策。根据合同协商的不同条件,合同定价方法有以下几种:
(1)固定价格合同定价。即购销双方在合同中确定一个一致同意的固定价格作为今后结算的依据,而不考虑实际成本为多少。
(2)成本加成合同定价。即购销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产品价格以完工后的实际成本为基础,再按合同规定的成本利润率进行加成,作为单位售价。
(3)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定价法。即购销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产品价格由实际成本和固定费用两部分构成,固定费用在合同中事先确定。
(4)奖励合同定价法。即购销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产品的预期成本和固定费用,实际成本超过预期成本时,按实际成本定价;实际成本低于预期成本时,其节约额按合同规定的比例由双方分享。
6、产品定价方法之六:弹性定价法
弹性定价法,即需求弹性定价法,是指根据产品需求弹性系数(产品销售价格变化所引起销售量变化的程度)来确定产品价格的一种方法。
一般情况下,当产品的需求弹性小或需求无弹性时,提高价格会增加总销售收人,降低价格会减少总销售收人。当产品需求弹性大时,提高价格会减少销售量,进而减少销售收入;降低价格会增加销售量,进而增加销售收人。产品需求弹性、需求量(或销售量)与价格的关系如下:
需求弹性系数E的计算公式为:
【例8-4】某企业生产某产品,根据历史资料和调查预测,当价格为100元时,每月销售量为1 000件,当价格下降为90元时,每月可销售1 400件,试问该产品出厂价格应该定为多少?
分析:
编辑 | 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