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释放利好解析(1)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方案》第四十六提出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主要有两点重大变化。

一.为降低征纳成本,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征管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

二.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方案》提出改革坚持蹄疾步稳、紧凑有序推进改革,中央和国家机关机构改革要在2018年年底前落实到位。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要在2018年9月底前报党中央审批,在2018年年底前机构调整基本到位。省以下党政机构改革,由省级党委统一领导,在2018年年底前报党中央备案。所有地方机构改革任务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利好一:解决外派人员社保费用抵扣问题

国税与地税合并,给纳税人带来利好不只是跑的次数少了,报的资料少了,更重要的是纳税人可以获得一站式服务。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这项改革不仅能解决效率,而且解决了多年来企业经营中遇到实际难题。

大型企业外派员工异地工作,按照配比原则,外派人员发生的各项费用应由所在工作企业承担,由于外派员工的人事关系和社保关系没有随外派而发生转移,于是所在工作企业会将相关费用转入到派出单位进行代缴。所在工作企业只能凭借代缴单位开出收据列支费用。然而这种情况下,所在工作地的税务机构一般会有质疑或不认可。国地税联姻并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这个问题可以被彻底解决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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