梯利:心理学
柏拉图在其认识论中区分了两种不同类型的知识:(1)依赖于感官知觉的意见和(2)真正知识或科学。与这一知识的二元论相对应的部分很明显存在于柏拉图的心理学中。在感觉和意见上,灵魂依赖于身体,但就灵魂专注于理念世界而言,它是纯粹的理性。身体是灵魂的阻碍,灵魂必须摆脱身体的舒服以便关注纯粹的真理。纯粹理念的复制品因为存在于现象世界,只是刺激灵魂进行思考;感觉引起和刺激对理念的理解,但是并不产生这一理解。灵魂在某种程度上必定先于它与经验世界的联系从而获得对理念的理解。柏拉图宣称灵魂在忘记理念之前已经考虑过理念。感觉世界中理念不完善的复制品让灵魂想起它的过去,想起它过去看到过什么。因此所有的知识都是回忆,所有的学问都是灵魂的再度觉醒。柏拉图通过诉诸回忆说来建立灵魂的先在学说。《费德罗篇》中关于驭者的神话表达了这一洞见:灵魂在它与身体结合之前必定已经存在。人的灵魂部分地是纯粹理性,这一理性部分是其最具特点的部分。当灵魂进入身体,一个有死的和非理性的部分附加到它上面,这一部分使灵魂适合在感觉世界上存在。非理性的部分进一步被分成精神的部分和欲望的部分,柏拉图用前者来指位于心脏的高尚的冲动(生气、雄心和爱的力量),用后者来指位于肝脏的较低级的欲求和情欲,灵魂通过这一部分来产生爱和饥渴。身体上冲动和欲望的统一对灵魂理智上的愿望是一个阻碍,冲动和欲望的存在对理性在伦理方面的至高无上是一个阻碍,正如柏拉图在其伦理学中指出的,理论自身必须力求克服这一障碍。
柏拉图的心理学是二元论的,他将灵魂分为较高级的理性部分和较低级的非理性部分。但是既然非理性部分又被进一步分为精神部分和欲望部分,实际上他就将灵魂划分为三个部分:(1)理性的能力。如我们已经看到的,理性的能力首先是理智的,但是柏拉图似乎将某些品格特征,如,慷慨、谦逊和尊敬包括在理性能力之中,虽然这些品格特征并不是纯粹理智的,而是与一种哲学上的气质相联系。(2)精神的能力。这是一种类似于意志的执行能力,但是如果将其与作为决策和自由选择能力的意志等同起来,就是令人误解的。意志概念是中世纪思想的产物,起源于希伯来和基督教思想,而不是发端于柏拉图的观点。非常令人怀疑的是—虽然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柏拉图是否设想了选择的自由和意志自由。精神的能力只是在有活力和有执行力的意义上类似于意志。柏拉图认为精神能力包括情感和情绪,以及雄心、愤怒、怨恨和义愤等品格特征。(3)欲望的能力。这一能力与近代心理学中的术语“欲求”非常接近。柏拉图所说的身体欲望包括对快乐、财富、食物、居所和其他身体上的满足的欲求。快乐并不是一种排他性的欲望;有一种快乐伴随着灵魂的每一种能力的运用:那些在数学、科学和辩证法中运用理性能力的人享受到理性的快乐;那些成功实现政治、科学和军事进步方面抱负的人享受到荣誉和名望带来的快乐;那些满足身体欲望的人享受到感官的快乐。快乐的优先性的次序如我们已经在前面列举的那样,快乐的分类标准由熟悉这三种灵魂类型的称职的批评者做出裁决。因为自由散漫的人或者有野心的人的判断是有偏见和不可依赖的。柏拉图的关于快乐和痛苦的心理学极具微妙和精致的特点。他注意到,虽然快乐和痛苦都是积极的情感,但在快乐和痛苦之间有一个不确定的状态,这一状态与后来的痛苦相比似乎是快乐的,而与先前的快乐相比似乎又是痛苦的。柏拉图可能是第一个阐述心理相对主义学说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