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刘村史 经济 坡刘村经济制度的变迁
坡刘村经济制度的变迁
中国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土地历来都是私有制。各朝累代居住在农村的农民中有一部分是自耕农,他们手里只有少量土地,而大部分土地集中在地主和上层社会手中。其他大部分农民是佃农和雇农,手里没有土地,只能靠租赁和佃种地主和上层社会的土地,或者直接为持有土地的大户打长短工谋生,更甚者依附于权贵和大户家庭,用出卖劳动力和尊严来换取生活所需,实际就是权贵上层的家奴。当时的社会是传统的“自然经济”或“小农经济”社会。这种情况基本持续到解放初。
坡刘村自建村始,情况基本与全国相同。土地私有,可以自由买卖,善于经营的人家会不断购进土地,可能由穷变富,也有富人因经营不善而破产,所以历代的地主会不断变化。但总体来讲,坡刘村的地主占有大量土地,但拥有自己土地的农户也不在少数。土改时查田定阶级成分,坡刘村191家农户中,划定地主两户,二地主一户,富农五户,小土地出租一户,中农二十五户,其余都是拥有少量土地的贫农。
自从一九四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以及人们的社会生活开始发生了重大变化。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土地改革
一九四九年五月十八日,西北野战军解放了咸阳全境,陆续成立了县政府和农村各级基层组织,坡刘村属于咸阳县渭阳区第六乡,村长是刘怀生,农会主任刘崇财,民兵连长徐振营,妇救会主任张玉兰。当时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巩固政权,恢复工商业和农业生产。
一九五零年六月三十日,国家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本法指出改革的目的是要“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从这年冬季开始,一场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在农村广泛展开。土改总路线和总政策是:“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制度,发展农业生产。”
在党和政府的统一安排下,土改工作队进入坡刘村后,先开会宣传土改政策,又进门入户访贫问苦,发动群众调查摸底,最后根据土改的有关政策,对全村所有住户划定了阶级成分。划定地主两户,二地主一户,富农五户,小土地出租一户,中农二十五户,其余的都是贫农。将地主的土地分给贫雇农,实现“耕者有其田”民主革命目标。
土改工作完毕以后,接着进行土地复查,开展查产定产,颁发了土地证书,确定土地主人。通过土地改革,使家家有地种,人人有饭吃,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了。后来,对村干部进行适当调整,村长刘文品,农会主任刘智明,民兵连长刘耀文。
第二阶段 :农业生产互助组
农民在土改以后得到了土地,进行单家独户的“单干式”生产,属于小农经济。但是,由于当时农村经济普遍落后,有的人家有劳力没牲口,有的人家有牲口没劳力,还有人家有大车却没有牲口,不但耕作困难,有时还耽误了农时,而且还特别害怕天灾人祸。当时流传一种说法,就是:“小农经济开得像一树花,经不起风吹和雨打。”针对这种情况,党和政府借鉴老解放区的经验,号召农民互助合作搞生产,建立农业互助组。办法是根据“自愿结合,等价交换,民主管理”的原则,由干部牵线引导,根据各家具体情况把十几户、二十几户编为一个互助组,牲口农具集中在一起,让有劳力的出劳力,有牲口的出牲口,有大型农具的出农具,搭配组合,共同使用。而收获的劳动成果,各家地里的归各家所有,适当补偿。互助组做到了人出其力,物尽其用,取其所长,补其不足,既解决了生产中的实际困难,同时也改善了邻里之间的关系。在一九五一年到一九五二年,全村一共成立了九个生产互助组。这种以私有制为基础的互助生产方式持续到195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