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马锡五审判方式
【什么是马锡五审判方式】马锡五,陕西省保安(现为志丹)县人,1930年参加刘志丹领导的红色游击队。1943年3月,马锡五兼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开始从事司法工作。1956年,评剧电影《刘巧儿》风靡全国。剧中刘巧儿的原型,就是马锡五曾审理的一起婚姻上诉案中的原告封芝琴。1943年,马锡五在陕甘宁边区陇东分区的华池县了解到这起群众意见很大的案件后,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查清了案件事实,对相关人员进行调解和思想教育。在判决时,将倡导婚姻自由自主、拒绝买卖婚姻等先进理念的法律政策与当地的风俗传统相结合,打击了封建包办买卖婚姻。“这种贯彻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实行审判与调解相结合的办案方法被称作'马锡五审判方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希坡指出,马锡五经常下乡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实行巡回审判,及时纠正了一些错案,解决了缠讼多年的疑难案件,使违法者受到制裁、无辜者获得释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马锡五审判方式,被誉为“人民司法工作的一面旗帜”。近年来,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传承、学习和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大力弘扬人民司法的红色基因,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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