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说《论语》:卫灵公篇(三十六)

原     文
卫灵公第十五

15.36 子曰:“君子贞而不谅。”

释     解
老师说:“行仁弘道的君子应当具有周遍于'仁之性’的智慧而正定于仁德,率仁德之性直道而下行,实现顺天应地的人道和谐,彰显仁德的利己、利人、利众生的祥和至善目标,而不会拘泥于由言说而显明的道义,逆仁德之性背道而上行,去寻守礼义仁德的教条之章法。”
释     字

《说文》:貞:卜问也。从卜,贝以为贽。一曰鼎省声。京房所说。陟盈切。段注:《大卜》:“凡国大贞。”大郑云:“贞,问也。国有大疑,问于蓍龟。”后郑云:“贞之为问,问于正者。必先正之,乃从问焉。”引《易》“师贞,丈人吉。”

《释名》:貞:贞,定也,精定不动惑也。

《玉篇》:貞:知京切。正也。

汉字“贞”甲骨文作从卜鼎声。“卜”为卜兆的兆裂纵横之象,“鼎”为食器之象。甲骨文中多借“鼎”字作“贞”。篆文将鼎简化讹为贝。张舜䘗《说文解字约注》中按:“贞篆从鼎省声,古读盖在舌头,与定字音近。《释名·释言语》云:'贞,定也精定不动惑也。’是其义已。古经注多训贞为正,正即定耳。今音贞读陟盈切,声在舌上,非古读也。古者卜以决疑,贞训卜问,盖亦有取于定断之意。”本义是卜问占断事之正定,引申指正、端正、合乎法度、正道等义。又引申指端正不移、守正、操守、忠诚、真诚、忠贞、贞操等义。

谅(諒)

《说文》:諒:信也。从言京声。力让切。段注:《方言》:“众信曰谅。”《周南》、《召南》、《卫》之语也。经传或假亮为谅。

《玉篇》:諒:力尚切。信也,相也,助也。

汉字“谅”从言京声,京,《说文》“人所为绝高丘也”,故“京”有高厚之意,从言,指言行厚重、志虑高洁乃能取信于人之意。张舜䘗《说文解字约注》中按:“谅与亮实一字。《尔雅·释诂》:'亮,信也。’即以亮为谅矣。亮有明义。今语称人之行事为众所共信者曰'大家明白’,亦即众信曰谅意。”因此,“谅”中含有“明亮”之义,即“谅”字的本义当中含有言说显明,可以清晰感受到的含义。本义是诚信,引申为相信、体察、宽恕、谅解等义,又引申指坚持成见而不知变通,表示拘泥、固执等义。

素     说
前一章通过“当仁不让于师”的教导,让人们体悟把握从政君子履职弘道以蹈仁的“无让”要义。本章通过老师的“君子贞而不谅”的教导,让人们把握君子“正定以仁”而从“仁之性”、达“仁之善”的弘道要义。
老师说:“行仁弘道的君子应当具有周遍于'仁之性’的智慧而正定于仁德,率仁德之性直道而下行,实现顺天应地的人道和谐,彰显仁德的利己、利人、利众生的祥和至善目标,而不会拘泥于由言说而显明的道义,逆仁德之性背道而上行,去寻守礼义仁德的教条之章法。”
本章需要注意“贞”和“谅”相背相对的字义,从而正确理解把握本章的思想脉络。甲骨文“贞”从卜鼎声。“卜”为卜兆的兆裂纵横之象,“鼎”为食器之象。由其字源可以知道,“贞”本为卜问之时,依据卜兆的兆裂纵横的脉路之象,以顺卜问之神灵的指示和引导,断事之正定。因此《释名》释“贞,定也精定不动惑也”。“贞”本义为正定。本章之“贞”是运用了卜问的类比手法,让人们体悟好德君子弘道依仁尤如卜问时依神灵显明的卜兆裂纹一样,即将神灵的指示引导喻“弘道以仁”,卜兆裂纹喻“仁的道义彰显。“谅”从言京声,京,《说文》“人所为绝高丘也”,故“京”有显明易见的高厚之意,从言,指言说是据显明易见之“京”而言说的。张舜䘗《说文解字约注》中按:“谅与亮实一字。《尔雅·释诂》:'亮,信也。’即以亮为谅矣。亮有明义。今语称人之行事为众所共信者曰'大家明白’,亦即众信曰谅意。”因此,“谅”中含有“明亮”之意,即“谅”字的本义当中含有言说显明,可以清晰感受到的含义。故“谅”有“取信于人”的诚实、诚信之义,没有贬义成分。本章是孔子对好德君子的行仁弘道进行教导,对好德君子弘道的要求是执守仁德道义而行善,彰显的是仁德道义的利己、利人、利众生的至善祥和目标。这一目标是在行事之后方能显现,并不是在行仁之始时能让普通人体察感觉到的。对此,孔子教导“君子贞而不谅”,即孔子教导的是君子依仁而弘道,并不是依据已经显明的言说的道义教条来弘道。由于释解者没有领悟通达于“贞”和“谅”的字义,作出了诸如“君子应固守正道而不应拘守小信”之类的释解。这些释解不能算错误地理解了孔子的教导,但是可以说是没有通达于孔子的教导。注意,释解中我将“利己”作为了“仁”的至善内容,这和本篇的“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的教导并不冲突,“杀身以成仁”虽说是“成仁”,但并不是“仁”之本有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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