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被人告了,不要紧张,在开庭前做好这3件事情

一、首先、案件没裁判之前,很难说谁对谁错,或者谁错的多错的少,都是老百姓,被告也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本身也很正常。现实中,很多被告是稀里糊涂地被人告了,有的甚至都不知道是怎么得罪的人家。

二、要做3件事情:

1、你收到了原告的起诉状,你要准备答辩状,法庭上要宣读的,注意要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答辩,也就是你反驳对方的意见。

2、你要及时提出各种合法的异议

一方面确保你的合法利益, 另一方面也可以为了你的某些合法目的延长诉讼的时间,赢得宝贵的时间,举例:

A、管辖权异议: 也就是你觉得不该这个法院管,应该别的某个法院管。认真审核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及时提出管辖权异议。

B、财产保全异议:

a、错误保全了不是你的财产,当然,房子因为有产权登记一般不会弄错

b、财产保全的数额远远大于诉讼标的额,比如欠人5万保全了个房子……

c、原告申请财产保全,但原告没有提供相应的财产进行担保。

3、审查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

审查该不该告自己,以及该不该是由这个原告来告自己。原告是公司的,被告还应当到工商部门对原告的工商登记情况进行查询,看看原告有没有合并、分立、破产、注销等影响诉讼主体资格的事项,如果有,则可以申请法院驳回原告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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