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使用超过10年不换,违法!
每年,因交通事故而丧命的人数以万计,而这些交通事故中,很多都是因轮胎导致的。为了不让悲剧重演,人们在不断地对轮胎安全问题进行探索、规范。
2月26日,英国政府宣布:将就“禁止旧轮胎在公共汽车,长途汽车,重型货车和小型公共汽车上使用”这一法案进行讨论,以帮助保持道路使用者安全。一旦该法案通过,在卡客车上使用胎龄10年或10年以上的轮胎,就将被算作违法行为。
据了解,“旧轮胎法案”的提出者叫弗朗西斯·莫洛伊,他18岁的儿子迈克尔在2012年的一次客车事故中遇难,而车祸的原因竟是:司机使用了长达19年的旧轮胎!为了让悲剧不再重演,他领导了一场叫“泰瑞德”(Tyred)的竞选活动,呼吁政府立法!
2月27日早晨,莫洛伊在接受BBC采访时还表示,虽然政府开始转变态度,但旧轮胎立法仍道阻且长。其实,使用超过10年的旧轮胎不仅仅应在公共汽车和长途汽车上禁止安装,还应扩大到整个载重物车辆,甚至须进一步扩展到小巴和出租车。
对此,英国运输部长也表态:“保证人们在道路上的安全是我们的首要任务。种种迹象和专家意见都表明,为了防患于未然,我们需要在禁止大型车辆安装‘使用超过10年’的轮胎。”
远在海外的英国已经将“旧轮胎”问题上升到了立法层面,而中国呢?中国车主对的轮胎使用情况是怎样的呢?是否有做到“防患于未然”呢?
中国车主的轮胎安全意识,一直被诟病。有很多店主都曾向小邦反映,对一些明显的轮胎磨损,车主视而不见,磨成光头胎了还不肯换。不知道是他真穷呢,还是不把命当回事儿呢。
不爆不换,不露钢丝不换。对那些花纹都磨光了的轮胎,车主还当个宝贝在用。殊不知,这种轮胎上了路,可不就成了“马路杀手”吗!
轿车轮胎尚且如此,卡客车轮胎的情况更为严重。考虑到运输效率因素,公交系统、长途客车等客运公司都会尽其所能压榨“轮胎价值”。
短途货物运输、长途重载货车是问题轮胎的重灾区,矿山、建筑工地等往返短途的车队或个人用户多选择便宜但寿命短的轮胎,达到使用年限后,只要还没爆,就不着急更换,认为晚一天换就是赚一天。
要知道,那些客运汽车、公共汽车,一辆车就承载着数十人的生命,卡客车司机也有很多是运输危化品的,一旦出事更会伤及无辜。但这些车主对轮胎的保养却少之又少,就连补胎那点小钱也讨价还价,最后出了事,那真叫害人害己。
在这样的现状下,轮胎工更是“压力山大”!据了解,每年在卡车轮胎店发生的“轮胎事故”在1100起左右,直接的人员死亡在120左右。很多店主表示很无辜:我只是出来赚钱养家而已,怎么就得把命搭上呢!
其实,关于轮胎安全的法案拟定,各个国家都在不断探索中。英国拟对轮胎使用时长进行了规定:不超过10年。美国俄亥俄州则对胎面深度进行了规定:胎面深度不得小于2/32英寸。
而在中国,由于没有统一的规范,使得轮胎新旧程度没有办法很好地鉴定,也就无从判定其安全性。这对使用者和安装者来说,都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行业想要规范,法律必须先行,当务之急是如何界定问题轮胎,并上升到法律层面。小邦认为,轮胎作为损耗品,不论使用频次如何,都在产生老化和磨损。而老化的表现,从行驶里程、使用时长、胎面花纹深度能明显看出。
如果能根据不同的轮胎种类和规格,对深度,长度,时间进行三方面的精确规定,那么一旦轮胎使用达到临界值,车主就能及时意识到该去换胎。当店主遇到不合规的危险轮胎,也可以严词拒绝,不必冒着生命危险去碰那些危险轮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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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吴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