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起,电动车、摩托车迎来“3禁”?查到罚款扣车?广大车主注意
现在人们的出行选择越来越多,长途出行有飞机、高铁、短途出行有摩托车、电动车,而且,随着经济的提升,现在的出行成本也在下降,比如:10年前如果选择长途出行,很多人首选的还是便宜的绿皮火车,而现在大家更愿意选择高铁、动车甚至飞机这样的出行工具。
当然,长途出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一年也仅有几次,短途出行才是老百姓的日常需求,毕竟大多数人的日常生活就是上班、回家,而有孩子的家长是上班、回家、接娃,这些通常都是不超过10公里的短途出行,而对于这种日常短途出行,有人选择汽车,也有人选择摩托车或电动车。
选择汽车出行是很多人理想的方式,汽车有着超高时速、比较好的驾驶体验和舒适的乘坐环境,但是它不仅比较贵,而且现在道路拥堵愈加严重,汽车作为占地面积比较大的车型,在拥堵的道路行驶十分不方便,反而是两轮交通工具的电动车和汽车,更为灵活便捷。
电动车、摩托车为什么会迎来整治
作为灵活方便的电动车、摩托车,其实也是很多人的选择,据统计,我国的汽车保有量在3亿左右,而电动车和摩托车的保有量为5亿辆左右,而且两者交通工具还是呈现快速增长的阶段,当然,近2年电动车、摩托车迎来了整治,给他的使用和销量增长带来了警示,那么,电动车、摩托车为什么会迎来整治?
小行家认为,核心的原因其实就是电动车和摩托车的不安全性,我们从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一项数据就能看出它们有多不安全:摩托车的交通事故死亡率是事故占比的10万分之450,电动车的交通事故死亡率是事故占比的100分之70,而汽车的的交通事故死亡率只有事故占比的10万分之0.19,虽然汽车的事故率更高,但是它的安全防护性是摩托车和电动车无法比拟,而高死亡率也成为电动车、摩托车为什么会迎来整治的原因。
整治电动车、摩托车就是为了从源头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而没有交通事故的发生,就能保障车主的安全,所以,近些年才能看到,各地频频对于电动车、摩托车“下手”,对于它们的整治“毫不留情”,其中,8月起,电动车、摩托车上路要做到3点,违规上路被查或罚款、扣车,广大车主注意。
整治的第1个行为:电动车、摩托车加装
很多人都只知道不能改装,因为改装会破坏车辆出厂的参数,影响它的安全性,但是,加装行为其实也是破坏了车辆的结构,也会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常见的加装包括了加装车篷、尾箱、加装电池等等,而这些加装一旦被查到,就面临比较严重的处罚。
近日,浙江余姚就查处了关于电动车加装的案例,电动车增加了后座及后尾箱,而经过调查,当事人对于加装行为供认不韪,随后,车管所民警按照《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改装负责人处以5000元罚款,责令其将加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恢复原状。
整治的第2个行为:过马路未下车推行
在这个规定上,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是和汽车同道行驶,不需要过马路下车推行,但是,电动车虽然也有属于机动车的车型,不过,按照目前的现状,所有的电动车都是需要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这就牵扯到需要和行人一起过斑马线的问题,而考虑到和行人和直行的汽车存在碰撞的安全隐患,所以要求电动车在过马路的时候,需要下车推行,这样的规定早期在上海率先落实,如今也有郑州、长沙、六安、南宁等多地实施,严查斑马线不下车推行的电动车。
整治的第3个行为:未佩戴头盔上路
无论是电动车还是摩托车,都有明文规定需要佩戴头盔,关于摩托车佩戴头盔是纳入了交通法第51条: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而未戴头盔面临罚款50元、扣驾照2分的处罚,而电动车佩戴头盔,它的依据主要包括了公安部去年推行的“一盔一带”,以及各地的电动车管理条例,比如江浙对于未戴头盔的处罚是50元,深圳对于未戴头盔的处罚是200元,还有不少地方对于佩戴头盔是警告或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对于电动车和摩托车不戴头盔,属于辨别度比较高的违章行为,更容易见一个查一个,车主要注意了。
多地在8月正在启动整治,广大车主注意
对于电动车、摩托车的治理,并不是“喊口号”,小行家随便在网上进行搜索治理电动车、摩托车的关键词,就出现了多条各地治理的资讯,包括不限于以下;
四川达州:8月6日,四川省达州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5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将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规上路通行的车辆,进行查处并处罚的整治行动。
陕西遵义:近期,遵义市交警大队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突出了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员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整治工作按照“必查、必转、必学”的措施深入推进。
贵州:7月17日起至10月20日,贵州交警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公安交警集中突击整治与日常整治相结合,严查电动车、摩托车违规上路的行为,其中未戴头盔已查处1129起。
结语:从多地的治理来看,无论是电动车还是摩托车,都有了规矩要遵守,不过,现在的治理,已经从以前的“禁摩令”或“电动车新国标”,对于车辆的约束,转化为对驾驶人的约束,这是一个比较好的思路,小行家认为,大部分潜在交通事故的发生,诱因都是驾驶不当所致,而加强对于驾驶人的行为治理,其实能够让车主学会避免一些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驾驶行为,提高安全驾驶的意识,能够更好地达到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而严查严惩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车主,也不会让遵纪守法上路的车主受到牵连,这样也更具有合理性,最后还是要提醒电动车或摩托车的车主,上路行驶别再无视交通规则了,违规上路罚款、扣车不仅仅是“口号”了。
对于电动车和摩托车的治理,您怎么看呢?欢迎大家评论交流,关注电动车小行家,每天分享电动车相关资讯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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