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联动协作成功办理全国首例虚开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案
图为庭审现场。
日前,河北省赵县法院开庭审理了由赵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孙某某、骆某某虚开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一案,并当庭宣判,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七万。两名被告人当庭均表示不上诉。目前一审判决已经生效。该案系全国首例虚开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孙某某伙同时任石家庄市某区税务局税务管理人员的被告人骆某某,谋划开办空壳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利。孙某某在骆某某辖区注册石家庄某建材公司后,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于2020年12月22日至23日为3家公司虚开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44份,合计税额52万余元,非法收入28万余元;12月24日至25日,通过其他公司为石家庄某建材公司虚开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42份,合计税额51万余元。上述税额共计103万余元未抵扣税款。
三级联动
提前介入引导固定关键证据
发挥主观能动
自行补充侦查夯实证据
耐心释法说理
从拒不认罪到真心悔过
来源:赵县检察院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