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方周易》序卦(31)。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遯》。遯者,退也。
声明:此译文由赵庚白原创,复制转载请注明作者及出处。
《直方周易》序卦
【原文】物⑴不可以久⑵居⑶其⑷所⑸,故受之以《遯》。遯⑹者,退⑺也。
【译】人不可以长久停留在他供职的官衙中不动,所以承接《恒》的用《遯》卦。遯说的是主动隐遁离去的意思。
【注释】⑴“物”人,众人。《左传·昭公十一年》:“晋荀吴谓韩宣子曰:'不能救陈,又不能救蔡,物以无亲。’”
⑵“久”时间长。《诗经·邶风·旄丘》:“何其久也,必有以也。”
⑶“居”停息(停留,止息。)。《吕氏春秋·慎人》:“编蒲苇,结罘网,手足胼胝不居。”
⑷“其”代词。表第三人称领属关系。他(她、它)的或他(她、它)们的。《诗经·周南·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⑸“所”用作官衙或公家其他办事机构的名称。唐喻凫《寄刘录事》诗:“今在提纲所,应难扫石眠。”
⑹“遯”隐匿。《尚书·说命下》:“台小子旧学于甘盘,既乃遯于荒野。”
⑺“退”离去。《韩非子·亡征》:“亲臣进而故人退,不肖用事而贤良伏。”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