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帝 外 经》卷 四之 三焦火篇
《黄 帝 外 经》卷 四之 三焦火篇
少师曰:三焦无形,其火安生乎?
岐伯曰:三焦称腑,虚腑也。无腑而称腑,有随寓为家之义。故逢木则生、逢火则旺。即逢金,逢土亦不相仇而相得。总欲窃各藏腑之气以自旺也。
少师曰:三焦耗藏腑之气,宜为各藏腑之所绝矣,何以反亲之也?
岐伯曰: 各藏腑之气非三焦不能通达上下,故乐其来亲而益之以气,即有偷窃亦安焉而不问也。
少师曰:各藏腑乐与三焦相亲,然三焦乐与何藏腑为更亲乎?
岐伯臼:最亲者,胆木也。胆与肝为表里,是肝胆为三焦之母,即三焦之家也。无家而寄生于母家,不无府而有府乎。然而三焦之性喜动恶静,上下同流,不乐安居于母宅,又不可谓肝胆之宫竟是三焦之府也。
少师曰:三焦火也,火必畏水,何故与水亲乎?
岐伯曰:三焦之火最善制水,非亲水而喜入于水也,盖水无火气之温则水成寒水矣。寒水何以化物。故肾中之水,得三焦之火而生;膀胱之水,得三焦之火而化。火与水合实有既济之欢也。但恐火过于热,制水太甚,水不得益而得损,必有干燥之苦也。
少师曰:然则何以治之?
岐伯曰:泻火而水自流也。
少师曰:三焦无腑,泻三焦之火,何从而泻之?
岐伯曰:视助火之藏腑以泻之,即所以泻三焦也。
少师曰:善。
陈士铎曰:三焦之火附于藏腑,藏腑旺而三焦旺,藏腑衰而三焦衰,故助三焦在于助各藏腑也,泻三焦火可置藏腑于不问乎。 然则三焦盛衰全在视腑也。
雷公曰:请言三焦之经。
岐伯曰:三焦属之手少阳者,以三焦无形,得胆木少阳之气,以生其火而脉起于手之小指次指之端,故以手少阳名之。循手腕出臂贯肘,循层之外,行手太阳之里,手阳明之外,火气欲通于大小肠也。上肩循臂臑,交出足少阳之后,正倚附于胆木以取其木中之火也。下缺盆,由足阳明之外面交会于膻中;之上焦,散布其气而络绕于心包络;之中焦,又下膈入络膀胱以约下焦。若胃若心包络若膀胱,皆三焦之气往?来于上中下之际,故不分属于三经而仍专属于三焦也。
然而三焦之气虽往来于上中下之际,使无根以为主,则气亦时聚时散,不可久矣。讵知三焦虽得胆木之气以生,而非命门之火则不长。三焦有命门以为根而后,布气于胃,则胃始有运用之机;布气于心包络,则心包络始有运行之权;布气于膀胱,则膀胱始有运化之柄也。其支者,从膻中而上,出缺盆之外,土项系耳后,直上出耳上角至颛,无非随肾之火气而上行也。其支者,又从耳后入耳中,出耳前,过客主人之穴,交颊至目锐眦,亦火性上炎,随心包之气上行。然目锐眦实系胆经之穴,仍欲依附木气以生火气耳。
为人父母者,不知医为不慈,为人子女者,不知医为不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