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养老院的事情
作者:愚人
养老院制度不知始于何时?《梦粱录》载南宋京城杭州的养济院事情,调子比较高,说当时市区有老疾孤寡,甚至乞丐,贫困不能生存的人,朝廷命杭州两县,即钱塘县和仁和县政府,把几所医院改建为养济院,然后清查户口,凡有如上老病贫困不能自存者,请他们到养济院里住,并按人头拨给钱米瞻养,此一民政福利事业,未见于北宋《东京梦华录》内容中,估计是南宋才开始出现的常规制度,且也仅见于京城。应该说,养老院的出现,是儒家传统里尊老思想的体现,具有社会进步的意义。
明朝这种养老院制度继续,至少北京和作为留都的南京应该具有,猜测也推广到各行省省会。清末美国人Luther Wright受四川高等学堂校长骆成湘之邀,在该校任教的两年中,在四川各地拍摄的照片中,其中就有一幅成都养济院场景的黑白照片,照片景物十分清晰,从照片里可以看到,在一所干净整洁的院子里,官府雇佣的两位民妇正在为孤寡老人缝补衣物。民初战乱,后来又是日本入侵,想是这项福利制度未能完善地执行。
这项制度究竟在正常时期执行得怎样?也许可以从晚近以来撰写的府志、县志里窥探出一些细末,总的讲来,今人还是知之甚少。
近读《宛署杂记》,其中专门有一节谈到养济院的情况,读后觉得中国的事情真是复杂,一项本来好的事物,却往往被上下的私利所破坏,成了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东西。
按《宛署杂记》载,明中期以后宛平县的养济院设在城内河漕西坊,有公所一所,房屋十二间。然而,有资格进入养济院的老人却并不是经常可以循例增补的,除非国家改元或者大典礼时,有诏命各府县清查户口,选送一批孤老进去欢度晚年。万历元年,宛平县收萧俊等1080名老人,万历七年大婚,又收刘真等500名,十年,皇长子生,收李聪等585名。这些老人,每人每月拨给太仓米三斗,这个重量相当于现在的113斤,当然,这一百多斤米一个老人一个月是吃不完的。不过注意,当时只是用米来作为一种货币交换单位,除了主食食用以外,其他油盐酱醋蔬菜肉食都是用剩余的米来交换的。至于衣物,则岁给甲子库布一匹,想来基本上解决了老人的衣食问题。这些在养济院里生活的老人,被组织起来,就中选举“会头”百多人,每个会头又管一百多人。每个月集会一次,由县丞(相当于现在的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查点一次。遇死亡者除名,但不增补。然后由县府将名额如实汇报给府(顺天府),府再送文户部(财政部),在执行之初还是井然有序的。
然而后来,则“岁久法玩”,孤老们借口仁政,不再按时到公所点名报道,会头因而盘踞其间的数据掌握,造成了,死亡之人“十不报一”,活着的人又“十不给一”,户部拨与的钱米中饱了会头私囊。更有家境殷实者,上面派的官稍稍绳之以法,则群起鼓噪,煽动所管的瞎眼衰老的孤老们百多人,穿着百衲衣,一身涂得稀脏,在长安街上请愿。他们在那里等待御史九卿大人们的轿子经过,环泣乞怜。结果上面状下,命宛平大兴两县调查处理。而官员们又因这些老人实在太脏,臭不可近身,麾之又不走,搞得街道堵塞,官们大受其窘。县官怕违背上面严文指示精神,不敢认真清查落实。有时候上面严厉要求处理,要斗硬的了,此辈又托辞官府给的钱米不足所需,被逼迫在京郊各村觅食,乞求宽限数日。数日之间,暗地里找些人来凑数冒领。当官的既怕生是非,又想博厚道的声誉,于是睁只眼闭只眼,任其诳骗下去,成为一件头痛的公务。
作者任宛平知县之初,阅读县府档案公文,觉得其中很有疑点,询问办事人员,询问专门负责的官吏,又询问孤老头,所答都是一个调子,无法得知真情。后来作者乃严绳办事人员,要其交出历年花名册,再按年龄段分册清查,查得宛平县百岁以上老人五名,九十五岁以上者二十七人,九十一岁以上者五十二人,八十五岁以上者百多人,八十一岁以上者不可胜数。于是召集会头训话,说人生古来七十稀,但在你们的名册中,活到耄耋高龄的实在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