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学生20年后回打老师事件重现,教师当从内心“真为学生好”
【家教智慧 第685期】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是人们能耳熟能详的一句俗话。这句话的意思无非是说,学生要尊重老师。
但是,这个尊重的前提是师者要真正起到为人师表的作用,对学生要“传道、授业、解惑”,学生从老师那里不但能学到知识,学到求职谋生的本领,更学到为人处世的道理,如此,学生才会“口服”和佩服;同时,学生也是人,学生也要尊重老师,老师也当爱护学生,因此,教师教育还当讲求方式方法,让学生可接受,可理解,方可使学生从内心尊重老师,不但“口服”,更会“心服”!
反之,如果一名教师,对学生不尊重,不爱护,一味仰仗“师威”,滥用手中的“惩戒权”,对学生进行过度体罚,不但给学生造成肉体的伤害,更会给他们带来心灵的创伤。肉体的伤痛学生会很快遗忘,但心灵的伤害却可能伴随学生的时间很长、很长,甚至终其一生……
甚至有极端者,多少年不但耿耿于怀,更会“以牙还牙”……
近段时间,网上疯传的河南栾川县33岁男子常某,将自己20年前的初中老师,拦在路上狂抽嘴巴便是例证、
常某不但打了自己20年前的老师,还将打人过程录制下来,发到网上、网曝后,被警方拘留,常某对打人实事供认不讳,但却是对打人事情绝不后悔,表示坚决不对老师道歉……
些案例虽属极端,但也不得不说是教师教育的悲哀!
教育其实是一种播种行为,教师教育,就是在学生心中埋下一粒粒种子,待到合适的时机就会扎根、长叶、开花、结果,生长。但这个种子的植入,却不像自然种子那样,看得见,摸得着,而是教师用自己的一言一行,潜移默化,“种植无声”。
教师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善待学生,就等于将善良与高尚的品格种子植入学生心中;反为,教师如果天天看学生不顺眼,对学生动辄使用暴力,或是心存偏见,歧视学生,对学生冷嘲热讽,甚至羞辱侮辱,进行精神摧残,则就会将怨恨的种子深埋在学生心中。
当然,学生成人以后,经过社会的风雨磨砺,被罚的学生,有的可能选择了宽容,让“怨恨”的种子保持静默、休眠,甚至将其消解;但也很有可能,随着年龄的增大,身体的强壮,经济的富足,特别是受周围不当环境的影响或刺激,小时候的“恨师”种子却反而慢慢膨胀,以至于“一恨遮目”,忘记了法律,就像河南常某一样,光天化日之下,狂打教过自己的老师耳光,以报20年之“仇怨”……
常某所叙述的20年前被教师过度体罚是否属实,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有一点,我觉得应该是确定的,就是当年,常某在老师那里,不会感受到老师特别的关爱……
老师苦心诣意教学生,学生非但没有将老师当“父亲”一样尊重,反而20年后“打回去”,这种违背常识常理、违背人伦道德,更违法犯罪的奇事,我觉得不能用一个简单的 “尊师”,“感恩” 通识去评判,只能说是我们教育中的个例,个别教师的悲哀!
无论是打人的学生,还是被挨打的老师,当下的批评与指责对双方已经毫无意义。此事给我们当下的在职教师的警示是:一名合格教师,不但要教学技艺精湛,更要品德高尚,为人师表,要善待学生,善待自己,对学生的不足和错误,一定要批评,一定要教育,但却要讲究方式方法,让学生从内心接受教师的批评,即便稍有惩戒,也要让他们真正感受到老师是真得爱他们,为他们好,让他“心服”、“口服”,被惩之后,不但不心存怨恨,更应是心怀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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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玉柱,中学高级教师,中国教育新闻网蒲公英评论特约评论员,山东省教育技术装备专家委员会委员。 此为平湖一柱公众号原创首发作品,转载请务必标注来源,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