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大学录取了,就要去上学,这不仅是诚信,更是一种担当
【家教智慧 第522期】
《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自2018年起违背志愿承诺的失信考生开始记入其诚信档案;2019年开始进行限制志愿填报个数,将平行志愿个数限制为不超过2个;考生失信事实将记入其个人诚信档案,在普通高招录取中向高校提供,高校作为对考生品德衡量的依据,可以拒绝录取失信考生。其他省份对“考生被高校录取不入学考生”也都有类似的规定。
对此,不少考生、家长反应强烈,认为这是霸王条款,引发了网络热议。
有的说,如果理考生专业填“不服从调剂”,就可能会遭遇退,高分落榜;而如果填服从调剂,则考生很可能就会被录取到不喜欢的专业,因此,这种志愿填报方式不科学;
有的说,学校、专业不理想,这个学没法上,为什么非得逼着考生去学不喜欢的专业呢?
还有的说,不就是个不去上学吗,还上升到诚信,还要纳入诚信档案,这是小题大做……
在这里,我非常理解各位考生和家长们的心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高考决定着每个考生未来事业的走向甚至人生命运,确实马虎不得。
过去,高考志愿是在成绩发榜之前就要完成的,考生填志愿全凭个人估算。很多考生估算成绩与实际成绩有很大出入,因此,志愿填报基本上是“盲填”;特别是顺序志愿,录取原则是“志愿优先,按分排序”,考生第一个志愿只要填不好,就会与心仪学校、专业擦肩而过,即便是服从调剂,第二志愿、第三志愿被录取的几率也都很低。因此,过去高考落榜率高,高分落榜不是什么罕事。
现在,国家“以生为本”,等高考成绩出来才填志愿;而且实行平行志愿,所填报志愿无论多少全部是第一志愿,这就给考生提供了极其宽泛的选择余地;录取时采取“分数优先,遵从志愿”原则,充分体现了对考生意志的尊重。
因此,我觉得,现在的志愿填报和录取,从“人本”层面来说,充分尊重考生,为考生考虑,是极其人性化的;从技术层面来讲,所有志愿都为第一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使考生分数不浪费,最大限度地保证了考生的求学权益,只要考生填报志愿科学,一般不会落榜率,特别是有效防范了高分落榜,这种平行志愿填报和录取方法也是极为科学的。
有的考生说,录取后学校、专业不理想,这个学没法上;明年高考给限制,就是逼着去学不喜欢的专业啊!对此说法,我不敢苟同。
试想,志愿志愿,就是体现你自己的意愿。学校也好,专业也罢,都是你自己选择的,是否服从调剂,也是你自己的“意愿”,在你填报志愿的时候,在你选择“是”或“否”的时候,没有人拿着你的手、强硬地逼迫着你选“是”,你的每一个选择都是自己的。
作为一名高中考,一名高考上线的优秀生,一名即将进入大学的天之骄子,首先要有敢于对自己行为负责、敢于为自己行为担当的精神,在你选对大学、专业、是否服从调剂等志愿选择的时候,就应该对后果有一种预测,无论结果如何,你都应当有勇于担当,敢作敢当,才是一名有责任的当代青年所为。
一个人,不能将自己凌驾于社会、国家、集体、他人之上,凡事只想着自己“合适”,自己不“合适”就单方悔约,还得要求不被追究任何责任,只想着自己混个“肚里圆”,却不管他人饱和饥,一切都想以自己的意志为转移,把自己是否“合适、得利”作为行事的标准,这在现代这个讲求规则、法制、诚信的社会里是行不通的。
志愿就是一种合同,就是一种契约,你如果觉得非某个大学、专业不上,那是你的自由;如果你选择了不服从,够条件,绝对录取你,不够条件,绝不强求;但如果你选择了“服从调剂”,就是在给自己留一条“后路”,你得到的好处就是避免了“落榜”,按照“契约论”,这个好处的获得,就是要出卖自己的一部分“意志”,就是要服从社会与国家的统一安排;反之,就是毁约,就是失信,这没有任何异议。一个人毁约失信,就要为此付出一定的代价,这也毫无异议。
有考生说,我当时不知道,没有想这么多,志愿是随便填的。这里我可以提醒考生一下,各省的招生工作规定或意见绝对都是在高考志愿填报之前就下发的,还是拿《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来说,在4月份就已经下发,一名考生,在从做出某种决定前一定要熟悉各种规定,如果连规定都不看,志愿就随便填,也就是说,你自己对自己都不负责,你还能要求他人对你的一切都负责呢?你付出一定的代价那就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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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玉柱,中学高级教师,中国教育新闻网蒲公英评论特约评论员,山东省教育技术装备专家委员会委员。 此为平湖一柱公众号原创首发作品,转载请务必标注来源,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