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锋:阳宅风水古例解析(四十三)

阳宅风水古例解析(四十三)

尹锋

实例四十三(自尤惜阴《二宅实验》)

无锡前州沈宅,亥山巳向。

四运民国十四年(1925)年乙丑十二月建筑,十二月初七日丑时上梁。宅后正中乾上凿一粪坑,经云:“乾为天门莫作坑,主伤宅主。”三合法以西北为乾,铁板不移。元空法之乾则无定位,四正四隅位可以称乾。是宅元空五行,山上龙神适六白乾金到坐山,是乾方复值乾金飞到,乃真真之乾也。乙丑腊月完工入宅,丙寅正月宅主即病,延至六月而殁。宅主上元同治八年己巳生,五黄土命。

解析:

(1)文中“元空法之乾则无定位”之说,是指飞星六白乾金随运而行定之。今四运亥山巳向,六白乾金到乾,故谓之“真真之乾也”。

(2)宅后有粪坑,纳其污秽之气为凶煞。其宅门在离宫,乾宫之粪坑形成之煞气,从门上而论又为五鬼方,凶上加凶。

(3)宅主为己巳命,巳亥相冲,冲起乾宫煞气,必应其凶。

(4)宅主为五黄命,中元丙寅年二黑入中宫,与宅命形成二五交加之凶。正月亦为二黑入中宫,六月五黄到向上,又形成二五交加,必有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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