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给别人钱时要注意什么?

出借人借给借款人钱时,除了要考虑对方的信用及是否能还,还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问清楚对方的借钱用途:

如果是用于赌博、诈骗等违法活动的,不但借出的钱没有债权,还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二、要用书面借据或者必要的事实根据:

1、借据上应写明双方姓名、借款数额(大写)、借款时间、借款用途,借款利率、偿还日期、违约责任及其他双方约定的合法内容等要素。书面借据要保存完好,不能有人为损坏。

2、如无法当场给出借据的,应有第三人作证,事后补上。

3、还款时,要收回借据,最好是出借人同时出具收据。

三、对利息的约定要明确且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过部分的诉讼利息不受保护。

四、对借出的钱要及时催收:

1、《民法通则》第135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两年。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注意:不是从借款之日开始计算两年。

2、若还款期限至今已经超过两年并且期间债权人未曾要求债务人还款,则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债权人要求还款而债务人答应还款的,则诉讼时效从债务人答应还款之日起重新计算。为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

3、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根据《民法通则》88条“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随时可以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的规定,出借人有权随时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归还借款。这类案件的诉讼时效,从出借人发现借款人有明显的赖账企图、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应按20年最长保护时效来定,如果借款人以超过诉讼时效抗辩,应该对借款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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