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栱的演变历史及特点
斗栱是我国古代最富特色的建筑构件,在世界建筑中具有独特的形象。它的演变,在相当程度上体现了中国古代建筑技术和建筑艺术不同的时代特征。在西周以前,既无文献记载,也无发现实物,甚至连斗栱的遗迹现象也难寻觅。
根据西周早期出土夨令簋所表现的栌斗、散斗的成熟形象,建筑史学专家认为商代或商代晚期木构建筑的柱头上可能已经有栌斗,栱的出现可能更晚。
西周时期:原始的斗栱形象
斗栱是古建筑中的悬挑物件,它是中国古建筑的独创构件。已发现最早的原始斗栱形象,系1929年河南洛阳邙山出土的西周青铜器夨令簋所表现栌斗的成熟形式。该器物的下部基座四周置四根方形短柱,柱头各施一斗,做出栌斗的斗耳和耳欹(图1)。
在两短柱之间于栌斗之斗口内施横枋,枋上置两方块形物,类似散斗,和栌斗一起承托上部板型器座。这些构件的形状及其组合形式,与后代檐柱上施斗的构造方法颇为相似。
向插栱转化的斜撑:根据考古材料分析,商代末期,擎檐柱已有向斜撑转化的趋势。西周时宫室擎檐柱发展为斜撑(图2),进而推测向插栱转化的时段可能在西周晚期。
春秋战国时期:斗栱发展的初级阶段
春秋战国时期已出现了斗和栱的组合,并扩大了斗栱的使用范围,为其重要的特点之一。战国时期一斗二升的斗栱组合形式对后世影响很大,直到东汉还是最常见的斗栱组合方法。战国时还有实拍栱、单栌斗等斗栱形象。
为解决房屋建筑檐部悬挑问题,除部分建筑仍沿用擎檐柱外,还采用了在柱头上使用斗栱的形式。如山东临淄出土的战国漆器所绘的宫室建筑,在额枋上置有成朵的斗栱形象(图3)。
河北平山县战国时期中山国王陵出土的铜方案已有一斗二升斗栱,将栌斗、散斗、令栱和栌斗下短柱的形象(图4),表现得非常清楚。
栌斗和散斗下垫置皿板,栱身已做出曲线,栱头斜抹。斗身耳、平、欹三部分已有明显区分。特别是铜案四角龙头上挑出的相当插栱的做法,说明至迟战国时期已经创造了插栱与横栱的组合使用,而且已把这种组合的斗栱用于转角柱上(图5)。
秦代:梁架结构与斗栱
在单体木构建筑中,据咸阳宫的考古发掘材料可知,室内最大跨度近20米。宫室内南北壁采用两两相对的壁柱(二柱相距1米,柱组间距3. 58~4.15米,柱之断面38 x40厘米),可能是采用由两榀梁架组合的复合梁架,以此来解决大跨度问题。
咸阳一号宫殿的独柱厅,由于中央设柱,其梁之长度不超过7米。采用45°方向且举高为1/4的斜梁,其长度约为10米。以上诸问题,在当时材料和技术方面是可以解决的。一般建筑和陵墓中的随葬坑, 其跨度多为3~5米,使用简单屋架或简单支梁就可以了。而梁架结构的细部构造已不可考。
汉代:斗栱演变发展的重要时期
汉代是我国古代建筑斗栱演变和对后世影响的重要历史时期,可从文献记载及遗存的石祠、石阙、墓室、画像砖石、壁画、建筑明器中获得较多的研究资料。西汉在战国斗栱使用的基础上得到发展,特别是东汉时期斗栱的普遍应用和大量成组斗栱的使用,使斗栱的种类增多,形象多元化(图6)。
在结构上从较原始的一斗二升斗栱演变为一斗三升斗栱,从结构和力学上都是一个巨大的发展和进步,奠定了我国古建筑一斗三升斗栱的基本单元。此为汉代对斗栱发展所做出的巨大贡献。
魏晋南北朝:出现了斗栱挑出两跳做法
斗栱中的柱头铺作多为一斗三升,栱心小块已演变为齐心斗。洛阳龙门石窟北魏古阳洞北壁雕刻的三间小殿,其柱头铺作为泥道单栱承素枋单抄华栱出跳,至转角处出角华栱,即转角铺作,可谓最早之例。補间铺作出现不出跳的人字斗栱,人字斗栱的斜边北魏时多为直线,北齐则为曲线(图7)。
在佛光寺北朝塔上影作朱红色人字栱,且斜边尾部翘起,为其特点,也为汉代所未见。柱与斗栱之关系,在柱头栌斗上施额枋,额枋上施铺作(图8),故在柱头上有两层栌斗相叠的现象,为唐代以后所不见。
在栌斗下多使用皿板,其形式有周边平齐直截状的,也有周边出峰(图9),形成菱角状的。北魏云冈石窟和龙门石窟的屋形龛、塔柱,及河北北齐义慈惠石柱石雕小殿之栌斗下均置有皿板。同时出现了替木,是斗栱最上一层短枋木,用于承托两榑的接头处,两端卷杀,形似栱。
栱多为直栱,曲栱已不多见。云冈石窟北魏栱头圆和不分瓣,龙门石窟北魏栱头以45°斜切,而北朝晚期天龙山石窟北齐栱头和山西寿阳北齐墓栱头不但分瓣和卷杀,且每瓣均有䫜度,呈凹弧形(图10)。
南北朝后期,我国南方与北方均出现了斗栱挑出两跳的做法,承托起出挑深远的屋檐,对殿宇建筑具有保护和装饰的双重作用,是其时代特点之一。
隋唐五代时期:斗栱式样已臻成熟且已经定型
出跳多者适当减少横向栱,称为“偷心造”,如我国现存的唐代木构建筑南禅寺大殿柱头铺作为五铺作双抄单栱偷心造;佛光寺大殿外檐柱头铺作为七铺作双抄双下昂偷心造;广仁王庙正殿柱头铺作为五铺作双抄偷心造。若整朵斗栱不减少横向栱的称为“计心造”。唐代建筑凡出两跳以上的斗栱大都在第一跳用华栱。
斗栱的大小:斗栱的发展从实物观察是由大变小的。最明显的变化是斗栱的立面高度与柱高的比例,唐代斗栱高是柱高40%~50%(图11)。以后各代二者之比逐渐减小,此为古建筑断代的重要依据之一。
耍头:南北朝尚无耍头的实例。隋唐起斗栱中出现耍头(图12),唐代耍头式样:①垂直截去不加雕饰;②批竹昂形;③变体,唐到元多刻成卷瓣状,形式与翼形栱相似。
宋代:斗栱已有了很完备的规制
宋代斗栱《法式》规定很规范,使用偷心造和计心造,最多出跳多达五跳之多。有单栱造和重栱造:单栱造,以单层横栱承托替木或素枋的斗栱组合;斗栱上各跳用两层横栱的叫重栱造。接近辽代地区的北宋建筑,也有采用“斜栱”的(图13)。
辽代:开始使用斜栱
斗栱硕大是辽代建筑的特点之(图14)。衡量斗栱大小的依据是斗栱正立面高度与柱高的比例,辽初斗栱高为柱高40%~50%,保持唐代二者的比例关系。辽代中叶以后仍保持较大的比例关系,二者之比为30%以上。如山西大同华严寺大殿斗栱高为柱高的43%,大同善化寺大雄宝殿为40%。
辽代斗栱发生变化最大的特点之一为开始使用斜栱 (图15),早期仅在转角铺作中使用抹角栱,稍后出现45°斜栱,约略同时或稍后又出现60°斜栱,开创了中国古建筑使用斜栱的先河。
金代:斗栱高度较唐宋建筑斗栱明显缩小
金代建筑的柱头铺作与補间铺作二者出跳数、结构式样一致(图16)。一般每间補间铺作一朵, 也有明间用二朵補间铺作,而次、稍间用一朵補间铺作的,且補间铺作之间的距离均不相等。
金代斗之形状与唐宋基本相同,唯有斗欹较高一些, 基本不遵耳、平、欹高之比为4:2:4之规定。此时期之斗皆有斗䫜。单材耍头上皆用齐心斗。斜栱上的散斗呈菱形。
金代皆用单材耍头,其耍头形制有:①昂型耍头,如山西朔州崇福寺弥陀殿;②变体型耍头,如山西大同华严寺大殿;③正面内䫜蚂蚱头(图17),如大同善化寺山门;④标准型“蚂蚱头'耍头。内䫜蚂蚱头形耍头为金代耍头的重要特征。
元代:斗栱发生了很大变化
斗栱在元代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开始出现使用假昂的斗栱,有了斗栱第一跳用昂的实例。但也有補间铺作第一跳虽用假昂,而第二层昂斜上,后尾挑起,仍保持其杠杆作用。此时期还有许多建筑的斗栱仍用真昂,故在鉴定元代建筑时一定要注意斗栱的这种演变手法和细部做法(图18)。
元代斜栱形制与金代相似,且斜栱仅用于外跳。有的一朵補间铺作使用数道斜栱,也为元代斗栱的特点之一。元代建筑柱头铺作与補间铺作的式样、出跳数一致。元代用假昂的建筑常常是補间铺作用真昂,柱头铺作用假昂(图19)。補间铺作数量增多,铺作之间的距离不相等。
明代:斗栱发展总趋势由大变小
明代斗栱个别使用斜昂(假昂),也可能是斜昂之始。明代中叶出现了“如意斗栱”(最早之例为广西容县经略台的真武阁)。
斗栱的发展总的趋势是由大变小。在同一座建筑中,衡量斗栱大小的标准是斗栱正立面高度(自大斗底皮至挑檐桁下皮的垂直高度)与檐柱高的比例。二者之比,唐代为40% ~ 50%,宋代约为30%,元代为25%,明代则减为20%(图20)。
清代:官式建筑斗栱与早期比进一步缩小
北京故官太和殿斗栱立面高度仅为檐柱高的12%,为唐代斗栱高的四分之一。(图21)而地方手法建筑中同时期建筑的斗栱立面高度不受此限,最高者达到檐柱高的33% ~36%,约相当于宋代斗栱高与柱高的比例。所以在鉴定古代地方手法建筑时不但要看斗栱的高度,还要看斗栱的形制和建筑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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