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称“工作致听力受损,反遭领导排挤”,离职后与公司对簿公堂

今年41岁的李先生原是北京市丰台区某汽车贸易公司的一名员工,主要从事车辆钣金与喷漆工作,在这家公司干了近18年。可就在今年2月,李先生说因受不了公司领导对他的偏见,选择了离职,可当他再次寻找新的工作时却发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

李先生另找工作需要体检,结果被查出“纯音听力阈测试异常,暂不宜从事噪声工作”,导致求职被拒。随后李先生又找了北京另外三家医院进行检查,均显示其“右耳听力下降”。

李先生告诉记者,钣金与喷漆的工作必须长时间呆在车间内,期间需要的工具都会产生超高强度的噪音。而他在这家公司工作了18年,每天工作时间至少10个小时以上,因此才会给自己的听力造成了不可逆的损伤。如今由于自己听力受损而找不到工作,原公司应该给自己一个说法。

在与原公司沟通无果后,李先生与原公司进行了劳动仲裁,但其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仲裁请求被劳动仲裁部门驳回。随后,李先生将原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是配合其到具有相关资质的医院进行工伤鉴定。2021年9月26日,丰台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上,原告李先生诉称,从事钣金与喷漆工作,有可能会患有职业病的风险,而在2020年至2021年的时间里,公司始终未给自己做职业健康检查。

公司代理人表示,为了保障员工权益,公司每年都会组织员工进行特定、专项的体检。可在2020年12月份常规体检预约的时候,以前合作的医院突然停业了,因此2020年至2021年度的体检时间就推迟到了2021年3月份。而在这期间,李先生恰巧提出了辞职。

公司代理人称,离职体检的检查结果显示李先生的听力水平在正常且合理的范围,对此,原告李先生并不认同。

公司代理人表示,虽然自己承认李先生的听力有问题,但年纪大了或者长年进行特殊工作都有可能导致听力下降,所以公司不接受李先生续签合同或配合进行工伤鉴定的诉求。

由于双方争议较大,法院不再组织调解,此案将择日宣判。我们栏目也将持续关注本案进展。

记者:张航

来源: 法治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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