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手术刀:人性善恶与自然规律
(2010-01-20 10:18:15)
人的善恶,可以认为是人的动物性本质,如果要认究这一点,必须从人的动物性开始追查。
比如说狼吧,如果狼是强者,羊是弱者,那么狼吃羊,对于狼来说,它要生存,吃羊是为了获得生存,那么在这个意义上讲,羊是善行它的牺牲换来了狼的生存;而对羊来说,羊失去了生命,那么对狼来说,狼是恶行,因为狼剥夺了羊的生命;
同样,在狼群来说,强狼获得更多食物,所以它更强大,而弱狼获得的食物少,它就更弱,那么在狼这个群体中,强狼对于弱狼来说,它强是为了更好的猎取食物,是为了给弱狼有食物的机会,是善行;但对于弱狼来说,它如果不强取,永远获得不了更多的食物,永远只能弱下去,那么它认为强狼的行为是恶行。
我们这样来看善与恶,起源是什么?善恶的起源就是这么简单,A的本能被B认为是恶,而A则认为是善。善与恶最初只是因为资源的分配合不合理而产生的一种认识。
我们再来看狼群中的善与恶,并试图寻找某种规律,狼群中不论强狼还是弱狼分配的食物多少,但至少,会让每只狼都有食物,区别只在于食物的多少。这就是一种群居生存的规律,弱狼也许并不是猎取食物的主要战斗力,但它也许要担负打围堵援的作用,并且还会有一些狼要担负看护小狼而不用参与猎食行动。那么,在这个狼群之中,就有了简单的分工,尽管,在不同的狼之间会因分配的不公而产生善与恶的区别,但大家都在遵循着某个规则,也就是不论主攻狼还是后勤狼,大家都会分得食物。这个规律是什么?就是狼之间的道德。而这个规律是怎么形成的?是生存的需要而形成的,是自然形成的,没有谁教它们,一切都是因生存的需要在长期猎食的过程中形成。
弱肉强食确食是生存法则,也确实是自然规律,但是我们除了看到这个初级的规律外,我们还应该去看到复杂的规律,自然规律终以平衡为恒定不变的,平衡是自然规律的最高核心,也是最高的生存法则,我们为什么对它视而不见?自然规律的平衡,体现到人类社会,这东西就叫道德。
不同的时期,道德观是不同的,因为平衡随时会被打破,同样是狼群,当头狼年迈时,新的头狼就会产生,当食物缺乏时,狼群就会缩小;当狼群扩大时,也会出现分支,平衡随时都会被破坏掉,于是就需要形成新的规则。比如狼群分支后,各群体就要划地盘,而当地盘受到侵犯时,狼群就为进行斗争,每一次斗争就会产生新的规则。斗争的胜负,也可以理解为弱肉强食,因为胜方必然会获得更大地盘,得到更多食物来源。但是,一切都是为了谋求一种平衡,哪怕是此消彼长的平衡。
人类社会也一样,不同的是人类社会的规则更复杂,道德观也就更完善。每当人类社会出现不平衡的时候,就需要新的道德来维系和支撑。每当人类对自然的认识和了解多一分,平衡就会被破坏,这是人与自然的平衡;而每当人与自然不平衡的时候,人类这个群体就会出现新的资源的占有,那么人与自然的不平衡就转变为人类之间的不平衡,当不平衡产生后,就需要有规则来弥补平衡,这就是道德。
所以道德始终与自然规律密不可分,始终是建立在自然规律之上,缺少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和理解,道德就不足以平衡。
而法律又是建立在道德基础之上。人从自然规律中发现平衡之道,形成道德,再以道德作为基础形成律法,这样的法律才是符合当时人与自然的协调,而人与自然协调了,人与人之间的协调和平衡也就可以实现。
就像我们今天,老是觉得法律有问题,法律老是解决不了实际问题,我们拚命的去完善法律,结果却始终不得法。究其原因,就是因为我们抛弃了道德,而我们之所以抛弃道德,是因为我们忽视了对自然规律的重新认识;而我们之所以忽视了对自然规律的认识,是因为我们的思想受到唯物的禁锢,正因为我们受到唯物的禁锢,所以我们始终在已知的领域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