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散文:我把“特批长官”曝光在党报上——吕世申
我把“特批长官”曝光在党报上
文:地球村新闻和作家社长吕世申
1979年9月初的一天,在黑龙江省明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简称明水县县社或县联社)副业科当科员的我,参加了县革命委员会召开的“全县落实猪、蛋、禽收购与兑现奖励合同”会议。
会上,传达了党中央、国务院的相关文件。会后,立即组成15个检查小组,分别下到15个公社,落实会议精神。
我们县联社工作组,负责永久公社,组织上让我当组长。我这个普普通通的科员,偶然当上了正科级的“组长”,深感责任重大。
我带队来到永久公社之后,我在公社坐阵,组员韩福、杨坤等同志到各个生产大队调查了解情况、落实会议精神。
第二天,负责永明大队的韩福回来汇报说:“这个大队已有好几年都没有兑现完成收购和奖励合同了。今年收购任务完成的也不好。这个大队魏支书说:“你们若能兑现奖励合同,把我眼珠子抠出来当泡踩!”
我觉察到了问题的极迫性和严重性,马上和他到魏支书那里了解情况。魏支书领我从村东头开始,一家一家的了解情况。我们发现,有的农户卖了两头大肥猪,有的农户卖了50只鸡,有的农户卖了200个鸡蛋,结果,没有一户得到缝纫机、自行车和手表购买劵的。
回到永久公社,我立即给县商业科五金公司经理任举武打电话,问询缝纫机、自行车、手表的去向?他直率的说:“每次来货,都必须经过县革委会副主任某学艳特批。”我问:“都批给哪些人了?”他说:“有省里的、市里的,反正没有普通群众的的份儿。”
接着,我打电话给永兴镇供销社经理王明典,他说:“好、少、新的商品还能轮到农民,早都让当官的特批给有头有脸的了!”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我向在永久公社蹲点的县革委会某学艳副主任如实汇报情况。他听后,恼羞成怒,气急败坏,出口不逊,连说:“放屁!放屁!”
这位县革委会副主任,不调查研究,不讲事实求是,不走群众路线,竟然摆出官僚主义的派头,令人失敬、失望、恶心!
当夜,我无法入睡。我在琢磨,白天的大会是他主持召开的,又是他带头破坏受法律保护的合同,不但不认识自身的毛病,还破口骂人。于是,我愤然写了一篇《“特批长官”莫滥批》的稿件,第二天寄给中共黑龙江省委机关报——《黑龙江日报》。
一周之后,即1979年9月7日,《黑龙江日报》2版在显著位置刊登出来了这篇文章。党报发表我的这篇批评曝光的稿件,真是起到了立杆见影的效果。虽然,我没有写“明水县”什么人在搞特批,行使特权,但是,县内外的一些人主动对号入座。省、地(市)让某副主任买好、少、新商品的头头们,纷纷打电话来:“我那台凤凰自行车不要了……”
《黑龙江日报》连续多天发表工农兵、国家干部等各界人士支持我和党报的来信、评论文章。
不少的好人,为我捏一把汗,怕我遭到报复,有的领导同志为我叫好。县志办蔡华伟主任对我说:“你竟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县纪委书记李振学握住我的手说:“我们的事业,就缺少你这样的好干部!”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之一。拿起批评这个武器,维护党的尊严,走群众路线,向党和人民负责,是每个公民的权力。所以,我毫不后悔,而且很是自豪。因为我在做一个挺直腰板、堂堂正正的公民,做一名向国家负责任的国家干部,做一位无愧于党、人民、良心的无冕之王!
▲ 作者吕世申
作者简介:吕世申,从事新闻和文学写作50载。人民日报、新华社通讯员,台湾好报、苏里南国《中华日报》、美国《伊利华报》特约撰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