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自动辞职是否有补偿金?
没有经济补偿金。 何谓自动辞职,即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因辞职或要求解除合同未准,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受优厚待遇诱惑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相反,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事业单位劳动者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萊垍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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